男孩捂住脑袋,恼怒道:“爸,我都多大的人了,能不能别打脑袋——万一打笨了怎么办?”

“我看只有打聪明的,没有打笨的,再笨还能笨到哪里去?”男人虎目圆睁,“一天到晚逼逼叨叨净话多,给你秀秀姐切水果不知道吗?”

“知道了知道了。”男孩小声抱怨,“秀秀姐秀秀姐,到底谁才是你的亲儿子啊!”

语气埋怨的好像见到沈秀眼睛就亮起来的人不是他一样。

“你和他们很熟?”赵熹微好奇问道。

“我救过那个臭小子。”沈秀对着男孩的背影抬抬下巴,“他小时候是个铁憨憨,喜欢往外炫耀自己家多有钱,被绑匪盯上了,是我把他救回来的。”

“好厉害!”赵熹微发自内心地感叹道,又忍不住问,“是什么时候的事?”

在她的想象中,就算不是近几年的事情,也应该不太远才对。

谁知沈秀竟给了她一个出乎意料的回答。

“十几年前吧,不太记得了。”

赵熹微惊愕问道:“你那个时候多大?”

沈秀皱眉回忆,不太确定地说,“大概十一二岁?”

她对自己的年龄实在是谈不上敏锐。

任谁每年都会觉醒一段新的人生,都会不太记得自己到底活过多少岁。

赵熹微惊得说不出话来。

就在沈秀好奇她为什么突然沉默下来的时候,赵熹微突然抓住她的手,很认真的说道:“以后不要轻易去做这么危险的事情。”

“你脑补了什么……”看她认真的样子,沈秀哈哈大笑起来,“你以为我做了什么?飞天小女警大战恶匪吗?我只是偷偷打开他们关人质的仓库,把在里面睡得跟个死猪一样的小胖子喊了起来而已。”

赵熹微被她口中的真相惊得瞪大了眼睛。

竟是这样吗?

她这样子实在是可爱,沈秀没忍住伸手掐了一把。

唔……手感出乎意料的软绵。

她还以为赵熹微的脸上不挂肉呢。

可惜只能占一把的便宜,赵熹微从惊愕中回过神后,很快就别开了脸,不让她碰。

听雨轩顾名思义,就是能听到雨声的地方。

这个名字虽然老土,但听雨轩本身,并未辜负这个名字。

不知从什么地方引上去的流水沿着屋檐滑落,接连不断落下的水珠连成一片,仿若珠帘。

空气中弥漫着水汽的味道,有如雨后的清香。

周围繁多的绿植硬生生在繁华热闹的都市当中,营造出了森林才有的富氧环境。

“秀秀姐,吃梨。”

离开没多久的男孩,在两人坐定以后端着一盘切好的梨走了进来。

梨块上插着牙签,沈秀主动喂了赵熹微一口,“尝尝,他们家自己种在院子里的梨。”

秋梨清甜,一口咬下,满口生香。

便是如同赵熹微这般对美食没什么追求的人,也要称赞一句好吃。

可惜的是,在喂了她一口之后,沈秀就将一整盘梨都拨向了自己那边。

“梨性寒,你胃不好,吃一块尝尝味道就好。”

人大概都是这样,被满足的东西,很快就会厌倦。

越是得不到什么,越是渴望。

要说赵熹微有多爱吃梨,那不至于,她对水果的热爱同其他大多数食物都差不多——

可有可无,食物的存在于她而言不过是填饱肚子的必需品罢了。

但在被沈秀喂了这么一块后,她便特别惦记着下一块。

可惜从小养成的克制律己习惯,让她说不出再来一块的话,只能看着沈秀用牙签叉起一块雪白的梨肉,放进自己的嘴里,殷红的嘴唇被透明的梨汁浸润,仿佛也变得甜美起来。

她以为自己克制的很好,殊不知仍被沈秀窥探出了馋意,她刻意逗她,手拿叉着梨肉的牙签在她面前乱晃,“吃不着,吃不着,馋不馋,馋不馋?”

她吃梨肉,还要夸张的蠕动嘴巴,让她听到梨肉被她贝齿碾碎的声音。

沈秀发现赵熹微比林埭好玩得多。

林埭的反应是可控的。

表情、语言、声音、动作……

沈秀很清楚,什么样的肢体表达,会得到林埭什么样的反应。

因此在一开始的试探期过后,林埭很快就变得无趣起来。

赵熹微不一样。

明明年纪轻轻,不知道从哪里学来了一身克己复礼的本事。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是那种五六十岁的老古董呢!

她看似对外界的一切变化都波澜不惊,实则所有反应都藏在她面上肢体上细微的语言当中。

阅读她的表情,观察她的眼神,对沈秀而言,就像是做到了一道有趣的数学题目。

“最后一块咯,最后一块咯……”

沈秀正炫着盘子里最后一块梨肉,见赵熹微没有一点反应,遗憾的准备将梨肉塞进嘴里,手突然被人抓住,不等她反应过来,赵熹微已经目光盯着她,将她手中牙签上插着的梨肉,咬进了嘴里。

沈秀半点不觉得尴尬,笑着问她,“甜吗?”

“很甜。”赵熹微看着她,不知道是在说嘴里的梨肉,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甜的话,应该松开我的手了吧?”沈秀举起还被赵熹微紧紧攥着的手,笑盈盈地问道。

“抱歉。”赵熹微略带几分慌乱的松开手,富有侵略性的眼神又重新变得平淡无波。

她微微别过头,不敢同沈秀的眼神对视,却不知女人的目光落在她的脸上,满脸若有所思。

……

鱼汤比想象中更味美。

又一次喝撑了的赵熹微如是评价道。

或者美味的不是鱼汤……而是……

她不着痕迹地看了一眼身边的女人。

接连两次吃撑,都是在这个人的身边。

她真的很难不怀疑,到底是食物的问题,还是这个女人的问题。

来时沈秀带着赵熹微大大方方来,走时沈秀带着赵熹微大大方方的走。

一身店小二打扮的顾平生在两人走时咬牙切齿,“你走啊,有本事走了就别回来!”

“我没本事!”沈秀接腔道,“你快点学好做鱼,下次我要带人来喝你做的鱼汤。”

“谁要做给你吃!”男孩傲娇十足。

“我不管,反正我下次来就要吃!”

“那你下次什么时候来?”

“下次再说吧……”

沈秀许下一个空头支票。

“你们关系很好。”这一句评价真情实意。

如果说到现在赵熹微还看不出来沈秀和顾平生之间其实很亲近的话,那她可真就白长了一双眼睛。

沈秀拨了一下头发,“没办法,人格魅力就是这么大。”

赵熹微才不相信她的鬼话,回去就查了当年的绑架案。

顾家,厨艺世家,绑架案,十几年前……

在这几个关键词的索引下,一宗绑架案浮出水面。

卷宗里记录的真相可以说和沈秀描述的相差无几,也可以说相去甚远。

她将自己做的事情总结为把被绑架的顾平生从仓库里放出来没错。

但她没说的是仓库在荒郊野外,被绑架的顾平生重达八十斤还发着高烧。

绑匪十分鸡贼,选了个易守难攻的地方,仓库建在坡地上,四周一览无遗。

沈秀绕了个大圈,从密林中接近,在灌木丛中蹲守十几个小时,蹲到天黑,蹲到两个看守的劫匪先后睡着,用铁丝撬开仓库的门锁,拖起半昏迷的顾平生一路狂奔,连滚带爬,钻进林子里猫了两天一夜,躲过劫匪的搜索,还不忘用湿的树叶点火焚烟勾/引森林警察。

要说她胆大,是真的胆大,单枪匹马从准备撕票的劫匪手中救下顾平生,借着密林周转用陷阱等各种手段废了至少四个人,要说她谨慎,也是真的谨慎,警察来了之后都不肯露头,还是顾平生认出了跟在警察身边的是自己的亲爹,两个孩子这才现身。

警察问她为什么听见警察的声音还不肯出来,不等沈秀解释,小胖子就着急忙慌的说道:“因为之前有个坏蛋穿了和你们一样的衣服!是秀秀姐拉着我不让我出来,不然我们就被抓住了!”

大家这才知道,为了骗两个小孩露头,绑匪甚至冒充过警察。

问她为什么不报警,让警察来解决问题,那是才十一岁出头的沈秀在卷宗中的回答已经颇显冷静,“没时间,来不及,那个小屁孩一直叫绑匪丁叔叔,他们商量好打完勒索电话,天一亮就撕票,我不敢保证警察来的时候会不会打草惊蛇,万一你们吓到了劫匪,他们直接撕票怎么办?”

“救人的时候你就不怕吗?”

“怕,有什么好怕的?大家不都两只眼睛一张嘴,又不是什么妖魔鬼怪,有什么好害怕的,我也没觉得自己做了什么,就是打开门把人拉了出来而已。”

“你为什么不带着人往外跑,要躲进林子里面?”

“因为跑不掉,小胖子八十多斤,我扛不动他,我不知道外出的绑匪什么时候会回来,也不知道仓库里的绑匪什么时候会醒,除了林子以外的地方一览无余,他们有枪,要是我们俩运气好逃掉了还好,要是没逃掉,我俩就是一人一颗子弹的事情,我不想拿我的命去赌这个可能性。”

“你怎么知道有枪?”

“我看到的,鼓鼓囊囊,就在那个个子最矮的男人的腰上。”

“你怎么想到要反击的?”

“我比他们个子小,我比他们灵活,弄倒一个算一个,如果你们来得再迟些,我可以自己带着小胖子走出来。”

同卷宗夹杂在一起的是四个被沈秀袭击劫匪的诊断记录。

一人断子绝孙,两人手脚筋俱断,还有一人被重物砸伤,半身不遂……

根据沈秀的说法,最后一人她其实都没下手,就是从树上跳下来砸人身上,把脊椎骨给他砸断了。

很难想象,卷宗里那个像是野豹子一样的女孩,会和那个笑起来有两个梨涡的女人是同一个人。

她闭上眼睛,目眩神迷,仿佛看到那个从天而降的女孩,落到她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