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

回市局的路上,李杰忽然接到了冷小兵的电话。

“夏木,你在哪呢?”

“冷队,我正在回去的路上,大概还有十分钟左右就到局里了。”

“好,到了局里,立刻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是。”

另一边,挂到电话后,冷小兵又继续俯首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

具备一定的医疗知识

有渠道拿到麻醉剂以及肌松类药物

年龄,35-45岁之间

医生,家境不错,具备玩摄影的条件

会摄影?

手上是否有烫伤?

失踪日期,2000年9月15号?

得!

得!

冷小兵眉头紧蹙,一只手的关节不停的敲击着桌面。

越是调查,沈海洋的嫌疑就越大。

一个人突然莫名其妙的失踪,而且一失踪就是十七年,仅仅是因为私奔,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

这个理由,太蹩脚了。

2000年9月15号,专案组在做什么?

冷小兵耐心的回想着当年的情况,他在想,是不是因为专案组的什么动向,让沈海洋有所察觉。

然后惊到了他,以至于让他认为自己已经暴露在警方的视线下了。

所以,他才丢下还在上学的女儿,独自一人跑路了。

可仔细一想,冷小兵也没想到什么特别的事,当年他出警是因为接到了报警电话。

后来,他们也顺着报警电话这条线索去查了。

‘不对!’

‘等等!’

‘电话!’

那部电话!

(这里稍微有点改动,原剧里冷小兵和夏木是从当年的小卖铺老板哪里拿到的电话。

其实,这一点有点不合情理。

‘嫌疑人’用这部电话报过警,并且在话筒上留下了一个残缺的指纹。

显然,这部电话是重要证物之一,警方应该将其收走的,但剧里却没将电话取走。

另外,众所周知,2000年左右时,座机已经具备来电显示功能,去电也能查到,电话机里的芯片都有记录。

按照常规办案流程,即使警方将电话还给了电话所有人,也应该事先提取好指纹以及内部存储的来电与去电号码。

因为以前的电话存储空间有限,一旦超过内存就会自动覆盖之前的号码)

一念及此,冷小兵立刻起身去了档案室,调出了当年夏金兰遇害的卷宗,然后在卷宗中找到了两页印满了电话号码的档案。

这里面所有的电话都是当年那个小卖部拨出去的电话。

当看到其中一页时,冷小兵忽然发出了一声轻咦。

里面有个号码,似乎有点眼熟。

他好像在哪里看到过。

下一秒,冷小兵掏出手机,打开相册,看了一眼沈海洋失踪案的受案登记表。

这是他之前拍下来的。

只见登记表上联系方式那一栏,赫然写着一个电话号码。

278037。

而这个号码同样出现在了当年那部电话里。

“大意了啊。”

望着手上的号码页,冷小兵喃喃自语了一句。

278037这个号码排在了110之后的第四个。

因为那部电话是公用电话,警方并没有特别关注这台电话拨出去的所有号码。

其实,之所以忽略了这一点还有一个原因,据当年那位小卖铺的老板而言,凶手只在那里打过一个电话。

也就是那个报警电话。

‘等等!’

猛然间,冷小兵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这里有漏洞!

‘凶手’是多么谨慎的一个人啊,犯案五起,现场从未留下过足迹、指纹、毛发、皮屑等线索。

如果说‘凶手’报警是为了挑衅警察,这种可能倒是勉强能说得通。

但以‘凶手’的谨慎,绝不会留下自己家里的电话。

而且是在拨打报警电话过后没多久,再一次拨打了家里的电话。

这不合情理!

冷小兵清楚的记得,当年接到报警电话的时间是9月4号上午11点50分。

从接到报警电话到出警,再到抵达现场,中间的时间绝对没有超过十分钟。

2000年左右,小卖部通常都兼职公共电话亭,不过印刷厂家属院附近住着的都是印刷厂的工人。

中午大部分都在上班,那附近的人流量并不大。

报警电话是11点50分打的,然后又有三人拨打过电话,再之后才是278037这个号码。

四个电话,间隔总归有个十来分钟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也就是说,沈海洋在给家里拨打电话时,他们已经赶到了现场?

这时间上,有问题!

那时,‘凶手’正在夏金兰家里作案呢,哪有时间去楼下打电话?

当然,这一切只是冷小兵的推测。

保不齐那一天,在小卖铺打电话的人很多,四个电话或许在五分钟之内就拨打完了。

如此一来,沈海洋仍旧有足够的作案时间。

可是,他为什么要在作案的时候给家里打电话?

这不合情理啊!

而且事后还容易暴露身份。

这样的操作,不太像是一个心思缜密的凶手做出来的。

倘若海舟案的凶手真的这么不注意,警方早就抓住他了,哪会逍遥法外十几年?

难道之前的猜测都是错的?

沈海洋并不是凶手?

凶手,另有其人?

或者说,沈海洋认识凶手?

他发现了凶手的秘密,或者说他知道凶手正准备杀人,可他本人又不敢亲自去阻止凶手作案。

毕竟,他是一个孩子的父亲,父女俩相依为命,假如他出了什么意外,女儿就彻底变成孤儿了。

因此,他希望借助报警,然后由警方出面制止凶手。

若是这样的话,逻辑上倒是说得通。

冷小兵当年也觉得那个报警电话有点奇怪,当他赶到现场时,凶手正在给受害者拍照呢。

显然,他们赶到现场时,凶手仍然没有离开现场。

他本来是有机会击毙凶手的,如果他当年开了那一枪,夏金兰若是及时就医,或许也不会死掉。

换一个思路,如果报警电话是凶手打的,凶手知道警察会出警,根据路线也不难测算出警方抵达现场的时间。

知道警方十分钟会到,凶手为何不离开现场?

反而等着警方上门?

难道他不怕警方来的人多?

难道他不怕出警人手上的枪吗?

难道他不担心被抓吗?

这已经不是挑衅不挑衅的问题了,而是傻不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