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有间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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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虫在剑仙界赚取第一桶金的地点,选在了死海之滨,黑店的旁边。
“不行,你有没有脑子啊,主人。”万事知第一个反对,“你当自己谁啊,你可是逃跑出来的,因为你杀了自己的师伯,不管他多么该死,你也是欺师灭祖之罪。因为哈大叔设计引开了追兵,你才能顺利跑到聚窟洲来,但这并不证明天门派的人不会追。呆在这儿,你是找死!”
虫虫伸出食指,想点点万事知的脑袋,但一想还是算了。它体形那么小,用力大了可能捏死它。
她有那么傻吗?她会把九命推到前台当代言人,虽然他不会说话,可摆摆样子总成,她只要当幕后大老板就好。
除了哈大叔,天门派的人都不认识九命,他们怎么会跑到一只妖的地盘来抓自己的逃徒?而且所有的人都以为她要躲到深山老林,急急于丧家之犬,惶惶似漏网之鱼,怎么想得到她就大大方方的呆在人来人往的地方。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大隐隐于市。哈,她就知道自己素质高。
她亲自设计了虫氏企业第一间店铺的样子,是比照着黑店而建。她不追求豪华,只想让人感觉宾至如归。但是面积比黑店大一倍、房子比它高一倍、结实又宽敞、干净又明亮,只要能衬得黑店像个狗窝,她就满意了。
店的名子叫“有间客栈”,算是她像香港的喜剧电影致敬。店的后门和黑店相连,事实上把黑店后门的空地全围在了自己的后院之中。
院墙高高的,预计会在上面设下法术的禁制和带毒的铁丝网,摆明不许任何人进入,因为虫虫要保护院子中的一块大圆石。那圆石极其普通,一米多高,在一堆石头中毫不显眼,但那是花四海亲吻她的地方。
“可是钱呢,主人?”
万事知由着虫虫的性子闹,心想她折腾半天,没钱也办不了事。天门派穷的叮当乱响,这在仙道是出了名的,她一个来路不明的姑娘家,就算有点积蓄也全为了见花四海买了衣服首饰打扮了,手头哪会有钱?
开店?死丫头不知天高地厚,哪那么容易!拦路抢劫筹钱?这事她倒是做得出,只怕她没有那个耐心。所以它何必放着河水不洗船,只要等着主人因为没钱而沮丧放弃就好,不用担心。
可是,它哪想到这死丫头是个大财主!
“让我告诉你一件事。”虫虫拿银票拍拍万事知的脑袋,“身为奴隶,永远不要低估主人的能量。”
“你哪来的钱?”
“是我赚的。”虫虫得意洋洋,“老子利用花四海大魔头和西贝柳丝二魔头斗气的宝贵机会,赢回了十洲三岛最有名的妓院雅仙居,外加一万金元宝。你跟的,可是天门派,不对,是整个仙道的首富。”
“这里才是相当于三千多金元宝的银子,主人你要吹牛,也给我差不多一点。”看虫虫一张张把银票摆在地上,万事知翅膀和爪子并用,最后整个身子都趴倒,压住银票,生怕风给吹走。
“这个你有所不知。当时我们拿了一万金元宝,可是除了西贝死狐狸的钱庄,其他小钱庄全都兑换不了银子。于是你聪明的主人拿这些财产买下了一间叫‘有有钱庄’的七成股权,还余下这么多钱,可惜除了买那几张贵死人的船票,一直没有机会给我挥霍。”
“就是说,主人你现在拥有一间天下第一妓院和多半间钱庄?”万事知吃惊不小,“可是股权是什么东西,难道你是什么有有钱庄最大的老板?”
“一只鸡不用懂那么多!你这没见识的东西,不信的话,拿去看。”虫虫随手把契约一扔,恰巧刮过来一阵风,把这几张纸吹开,万事知大呼小叫的指挥九命和阿斗去捡,然后转过身教训虫虫办事不牢靠。
虫虫心中暗笑,觉得有万事知这样的仆人真是划算,因为它永远会为了她着想,嘴巴虽然坏,行事也狡猾,但在关键时刻,从来不会背弃她。
她一开心,捉起万事知,用力的吻了它一下,亲眼见它由嫩黄色变成浅粉色,显然是害羞了。
万事知奋力挣扎,大叫道:“男女授受不亲,做弓弓要弯,做箭箭要直,主人你要检点一点,你这个样子会被浸猪笼的!啊,九命快点收起银票,要刮走了。快点,你这没用的妖怪!”
虫虫哈哈大笑,随即感到心口一阵悸动。
那是从花四海胸前撕下来的半个水心绊,被她用红绳拴了起来,当吊坠挂在了胸前。这东西吸过虫虫的血,到了她手里好像天然就很亲热似的,时常会动几下,提醒她:有个男人的东西在她这儿,而这个男人是她爱着的。
“话说盖这样规模的客栈也就需要三百金元宝,剩下的钱主人要干什么?”万事知看到钱和契约都被九命收到手里,才放心的道。
虫虫露出高深莫测的笑容,并不回答,免得这小鸡知道后又来叽叽歪歪。
她所做的一切,都是要等一个人回来,也许会赚一些钱后去找他。她不过想问他一句话,然后不管他的回答是什么,她都可以踏实了。现在她的心被他淹没得不能呼吸,她得拉自己上岸。
这里是来聚窟洲的必经之路,就算那大魔头能只身飞渡死海,他的属下也要乘船来回,也就是说,呆在这里一定会有他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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