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晚上,杜采歌终于收拾好心情,去和董文宾、邹国勇喝酒。

收拾心情是必须的。

面试了7名演员,一个能符合要求的都没有,甚至80%符合的标准都达不到,一下午都做了无用功,当然难免有点负面情绪。

但既然是要去和老朋友见面,那当然得先调整好情绪再去。

老朋友不是你宣泄负面情绪的垃圾桶。

越是老朋友,越是要珍惜。

而不能理所当然地觉得,他是我老朋友,听我诉苦、听我倒垃圾就是理所应当的。

除了父母,除了心理咨询师,没谁有义务去背负另一个人的伤痛和苦闷。

也不见得能背负得动。

就算是心理咨询师,也需要有同行督导,用科学的方法,来释放在咨询过程中积累的负面能量。

而你珍贵的朋友,在接受了你负能量之后,他可不见得一定能够通过自我调节,摆脱掉负面的影响。

约定的地点,不是酒吧,不是ktv,不是饭店,更不是什么夜总会、什么会所。

当然也不会是公园或者电影院。

甚至不是任何娱乐场所。

而是远郊一家废弃的工厂。

雨已经停了,此时地面还有些潮湿。

这地方比较偏僻,长时间无人打扫,走不了几步就踩了满脚的泥。

工厂的大门上,挂着一把生锈的大锁。

但是杜采歌走到这里,忽然心有所感,似乎曾经来过。

他竭力跟随着心底的那一丝灵感,绕着围墙走了一段路。

在昏暗的路灯下,一个墙洞突兀地出现在他眼前。

从红砖断面上的青苔来看,这处墙洞怕是已经存在好些年了。

“我没让人修,一直让它这么保持着。”一个音色挺优美的男中音在他背后响起。

杜采歌早已听到沉重的脚步声,也看到了来人。

他转身看着对方,露出疑惑之色:“你是谁?”

来人露出惊愕之色。

这是一个堪比相扑选手的胖子,穿着一件薄薄的特别订制版丝绸材质花衬衣,色彩和花纹都很风骚。

下身是一条米黄色的九分裤,当然也可能是普通裤子被穿出了九分裤的效果。

肚子高高凸起,几乎要把皮带给崩断的感觉。

对方的脸上,依稀还能辨认出一点年轻时帅气的痕迹。

可惜此时早已被摧残得不成人形了。

去扮演二师兄的话,几乎不用化妆,只要戴一对假耳朵就行了。

“我不认识你,我约了我发小在这见面。你把我发小藏到哪去了?给你点提示,我发小是个体态轻盈的人,体重只有你的一半,他架子鼓打得特别牛逼。”杜采歌一本正经地说。

来者哈哈大笑:“草,原来你是在耍我啊!我还以为你真的认不出我了。”

“看外表认不出,但是你那风马叉虫的气质已经把你出卖了。”

“嘿嘿!”董文宾走近两步,给了杜采歌一个熊抱。

还好他只是胖,不是壮,杜采歌没有肋骨将要被勒骨折的感觉。

但是……卧槽,这胖子的车灯真大。( ̄ェ ̄;)

董文宾在杜采歌的后背用力拍了拍,然后将他推开一点,借着昏暗的路灯光线细细打量。

“老杜,你特么怎么瘦成这样了?这几年吃的是猪食么?”

另一道声音传来:“他其实已经好多了。去年那才叫瘦呢!简直就剩皮包骨头了。抑郁症真特么吓人。”

原来是邹国勇到了。

比起董文宾在魔都下飞机的那天,此时魔都的温度至少下降了15度。

风一吹,杜采歌就直哆嗦。

邹国勇却是穿着一件在健身房很常见的紧身衣,勾勒出健硕的肌肉。

这个连脑子里都长满肌肉的贝斯手……站在舞台上时,确实挺性感的。

邹国勇和董文宾没有拥抱,只是握了握手。

不是平时日常生活里那种握手,而是抓着对方的小臂晃了晃,类似于美剧《斯巴达克斯》里角斗士们那种握手方式。

握了手,他们又伸出拳头碰了几次。

杜采歌看得蛋痛。

真是男人至死都是中二。

这两人碰了拳头,邹国勇还拿鄙视的目光看着杜采歌:“看什么看,记全了没有?”

“啊?”

“还装。王章都告诉我了,上次你给他拍mv的时候,他跟你碰拳,结果你全忘了,胡乱出拳。”

“额……好像是有这么回事。”至于王章,有时候小伙伴们会这样称呼彭斯璋。

“当年是你自己说的,兄弟情,永远不变,就算到死,我们的暗号也不会忘。”邹国勇这个五大三粗的肌肉男语气幽幽地说。

“……”杜采歌很想往地上一躺,装死。

太羞耻了!

我改变主意了。

原主绝对不是我!我不才会说出这么羞耻的话来!

邹国勇和董文宾一起给他鄙视的眼神。

然后一齐大笑了起来。

随后杜采歌也加入了大笑的行列。

他其实很想说:

在夜空下,繁星点点。他们的笑声惊起了几只鸟雀,让鸟雀振翅飞走。

那样更显得有诗意。

但是没有。

在这破地方,周围的高卢梧桐也被砍光了,根本没有鸟。

而且天空阴沉沉的,也没有繁星。

所以诗意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不过随着他们三人大笑一番,那些隔阂和陌生感迅速消失了。

几个三十多岁的老家伙,就像少年人一样,你拍拍我,我捶捶你,然后丝毫不顾忌形象地从墙洞里钻了过去。

“我们就是在这里举行告别演出的,”看着破旧的厂房,董文宾感慨道,“所以后来我托人把这买了下来。这代表着一段回忆,一段传奇。”

邹国勇幽幽地说:“听了你这句话……”

本来董文宾以为他会说很感动。

结果。“我很想绑架你。”

“为什么?”

“因为你太特么有钱了。”

“……”

“早知道你那么有钱,”邹国勇道,“当年趁着我们关系好的时候,我就从你那里骗点钱来花花了。”

“你凭什么觉得你能骗到我的钱?”

“因为我们几个里面,你是最蠢的。”

董文宾不服气:“老杜也蠢啊!”

“老杜是表面看起来萌蠢萌蠢,其实内秀。”邹国勇点评。

“那彭斯璋呢?明显他更蠢。”

“额,”邹国勇明显愣了一下,粗浓的眉毛疑惑地抖了抖,“彭斯璋是谁?”

“演技太生硬了”,董文宾点评道,“我去,虽然他不在场,你也不能就这么随随便便开除他的队籍啊,好歹他也是我们鬼脸乐队的第三代主唱。”

邹国勇看着他:“话说你为什么不叫他过来一起聚。”

董胖子低头看了看路,然后有些感慨地说:“这么多年过去,我们都变了。但其实呢,我们几个也没变那么多。只有彭斯璋是真的,彻彻底底的变了。我不想和现在的他交朋友,就这么简单。”

杜采歌其实觉得,彭斯璋内心深处还保留着一些东西没变。

但这时候没必要说这个来扫兴。

他们走到厂房外,从缺了玻璃、脏兮兮的窗口望进去。

本来外面的光线就不好,厂房里更是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

那窗棂上的油漆已经掉光,被日晒雨淋弄得腐朽不堪。

链条也锈迹斑斑,风一吹就吱呀吱呀。

厂房里,有阵阵臭气传来。

那是很恶心的味道,混合着死老鼠味、人的排泄物味、物品腐烂的味道等。

三个人都直皱眉。

原本美好的回忆,这时候变得没那么美好了。

董文宾分析道:“应该是有流浪汉在这里住过。”

“说不定里面还死了人,我们进去能发现死尸。”邹国勇说。

杜采歌继续接龙:“说不定有黑(帮)分子在这里搞读品交易,然后黑吃黑,爆发枪战,血和内脏铺满了一地,人死光了。尸体在这里无人问津,默默地腐烂。现在进去还能看到白骨,腐肉,和凝固的黑色血迹。”

“太特么恶心了!你别说了。”董文宾嚷嚷道。

邹国勇则建议道:“走吧,我们换个地方聊天。”

三个人顺着原路返回,然后把车开到市里,找了家清吧。

聊了一阵,叙叙旧,几瓶啤酒下肚,都有些熏熏然。

“原来你是星条国人?你不是大华国人?”

“从国籍上来说,确实是星条国人,”董文宾拿着酒瓶子往嘴边凑,“不过我家祖祖辈辈都是华人。我妈妈,我奶奶,我太奶,全都是纯血华裔。我们董氏家族,都是百分百纯血。额,私生子除外。私生子这种事,难免的嘛。我在外面也和个外国妞生了个孩子,不敢让家里人知道。不过其实该知道的都知道了。”

“金发妞?”

“不,黑妞。”

“你口味真重。”

“你不知道,她真的很漂亮,而且有个绝世美屁股……”

邹国勇笑骂道:“你特么少来,我们玩乐队那阵,你起码有十次以上,说你睡过的妹子是绝世美屁股。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我觉得你是智商有问题,但后来我发现你特么是视力有问题。”

歪了一阵楼之后,杜采歌把话题拉了回来:“你这次回国是干嘛?”

“我的家族企业准备和天亿娱乐合作,我负责打前哨。”董文宾笑道。

然后他发现两个好伙伴都安静了下来,用诡异的目光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