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甜拧开门,看见自己家犹如蝗虫过境被搬空了的客厅,以为被抢劫了。

脑子里的第二个想法是,那个抢劫的人是秦遇。

上周他要她换住处,她没答应。

按秦遇的性子,直接帮她搬家也不是可能。

阮甜正要掏出手机给秦遇打电话时,客厅的灯啪的一下亮了。

周母站在她眼前,很头疼的说:“阮甜。”

“你搬回家住吧。”

“你姐姐因为担心你,吃不好睡不好,这段时间瘦了一大圈。”

“你闹也闹过了,还想怎么样?”

“当初你从你姐姐手里抢走了沈赦,她都没有怪过你,你现在又何必再和她置气。”

阮甜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脾气最好的人。

她脸上没有多余的神情,平静镇定,掏出手机,将那个牢记于心的号码打了过去,按了免提键——

几声过后,男人低沉沙哑的声音,沉沉传了过来。“阮甜,你怎么会打电话给我?”

阮甜板着张丧气的脸,问:“沈赦,所以当初是我把你从周小乔的手里抢过来的吗?”

“不是,和她没关系。”

“我们离婚是因为周小乔?”

“不是。”

得到回答,阮甜啪的把电话挂断,看着周母,语气冷冷淡淡,“周小乔要给自己加戏,你找我回家也没用。”

周小乔这个戏精。

还想骗阮甜回家住,任她欺负。

做她的春秋梦!想都别想。

不过,沈赦这斩钉截铁的否认,阮甜深表意外。

第26章 (二更)

周母当年生孩子时差点难产,大的先出来,小的出来后,她大出血,差点丢了命。

而阮甜在三岁被拐卖了之后,周母还挨了婆婆好长时间的冷待,等婆婆去世之后,周母才能在这个家喘上气,说上话。

为此,她自然会迁怒那个小小的孩子,甚至会无理的埋怨,她为什么就不能乖乖呆在家里?为什么就不能学的聪明一点?

周母把所有的爱和疼惜都给了大女儿,周小乔性子好,从小就听话懂事,这么好的一个孩子,身子骨却弱,做过许多手术,她当然是会更偏心大女儿。

周母看见她给沈赦打电话,听见他们的对话,气的浑身发抖。

阮甜以前还会难过,如今已经能很平静的接受周母的偏颇,从她搬出来的那天之后,她就对周家不抱期待了。

有些东西,就是强求不来的。

人生,又何至于那么卑微呢~

“您请回吧。”阮甜将房门打开,“你看见我烦,我看见你心里也堵,何必呢,是吧?”

在周母的记忆里,阮甜话不多,她是沉默的,没什么存在感。

但是周母能感觉到,阮甜之前也还会眼巴巴的看着她,那种渴求被拥抱被爱抚的眼神,她很熟悉。

她以为这个小女儿是不会用如此冷漠的语气和她说话的,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一切都变了。

阮甜很久都不会回家,若是她们不给她打电话,她只当自己不是周家的人。

“你不是在和你姐姐赌气,你是在我赌气?”周母往后退了两步,扶着椅背,勉强站稳了身体。

阮甜有点渴了,去冰箱里拿了一瓶矿泉水,咕噜咕噜灌下大半瓶,她摇头,“我没有和谁赌气。”

她的眼珠子漆黑圆润,直直盯着周母的眼睛,四目相对,里面没有半点虚言,“其实很简单,你不喜欢我这个女儿,我也不喜欢你。”

“我和周小乔合不来的。”她默默补充道:“不对,我和你们周家人都合不来。”

十几年的分别,相处起来真是一种麻烦。

血缘也拯救不了这么多年的生疏。

阮甜虽然粗神经,但高中那几年也察觉的到哪怕是亲生父母也觉得她有些上不得台面,拿不出手。

周母觉得自己对阮甜并非一点感情都没有,她只是更偏心大女儿而已。

所以哪怕周母没有那么喜欢阮甜,但听见她说出如此冷酷的话,内心波动难平,还是会被难过和不适吞没。

“你们周家人?你这是不肯认我们了?”周母的情绪忽然激动起来,“可你别忘了,是谁把你带到京城来,是谁供你上学读书?!”

阮甜眨眨眼,“我认不认你这个妈,对你也不重要吧。”

周母气的不会说话,在商场上强势严厉的作风对阮甜毫无作用,阮甜软硬不吃。

“你这间屋子里的东西,我已经让人给你搬走了,你今天是无论如何都得回周家。”许是觉得自己的语气太过冷厉,周母又说了点软话,“回家后,好好同你姐姐相处,我们是一家人。”

阮甜抿直了嘴唇,沉默半晌,然后当着周母的面打了110。

她说:“警察局吗?我家被人抢了。”

周母简直要活生生被阮甜给气死,脸上的颜色又青又白,指着她的手指头都在发抖,你你你了好几声,也说不出多余的话。

警察局接警后,很快派人到了阮甜的家里。

周母见到身穿警服的警察,眼前黑了又黑,差点就要当着阮甜的面昏了过去。

她的后脑勺仿佛冒着烟,一团火烧了起来。

阮甜这人,其实和谁,都不想彻底撕破脸。

能处就处,不能处她就走。

这回是周母自己要上门找不痛快。

为防止周母真的被自己气昏,阮甜还给她倒了杯热水,然后客客气气的说:“一个小时后,请您把我的家具原封不动的送回来,不然我就得麻烦警察上门帮我去取了。”

周母最终是被人扶上车的。

还不到一个小时,阮甜客厅和卧房里的家具就被人送了回来。

阮甜光着脚靠在沙发上,表情有些迷茫。

真的没想到,气了一次周母,比她想象中更要快乐。

爽度直逼周小乔当众翻车。

——

沈赦和她母亲连番出现在她家门,让阮甜开始考虑搬家的事情。

刚好这段时间她手里有点小钱,够她搬到三环内租一套好点的房子。

江离离给她发了很多链接,全都是一些高档小区。

“甜崽,你现在也是三四线的女明星了,不能住的那么落魄,咱们对自己好点。”

阮甜挠了挠头,羞涩道:“我怕钱不够。”

江离离沉思良久,觉得这是个大问题,“不然你还是和沈赦撕逼吧,豪门都要脸,他不可能真的一分钱都不给你。”

江离离咬牙切齿的说:“我们就该吸他的血,吃他的肉,啃他的骨头!花他的钱!”

阮甜真的有想过这件事的可行性。

但不想看见沈赦那张脸,竟然不可思议大过了她对金钱的渴望!

“我在想想。”

江离离花了一下午的时间给她洗脑,长篇大论和她说找个好房子的重要性。

阮甜被她说的心动了。

火速在某高档小区内找好新房子,签了合同交完押金,便开着江离离的车把自己的东西搬到了新住所。

阮甜就该知道,身为不被作者所宠爱的恶毒女配。

她的人生处处都是暴击。

当阮甜敲响邻居的房门,却在门打开后看见秦遇那张脸时,满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要么他去死,要么她自杀。

阮甜抱着自己的做的泡菜,有些无力,“你住这儿?”

秦遇扬了扬眉,脸上一丝意外的神情都没有,好像早就预料到这一切。

“嗯。”

他穿着家居服,双手插兜,微曲着腿,懒懒靠着门,冷厉气息稍减,多了些玩世不恭的气质,他看了看阮甜手里抱着的泡菜坛子,慢悠悠的问道:“给我的?”

阮甜脱口而出,“不是。”

然后毫不犹豫转身,砰的关上自己的家门。

阮甜放下泡菜坛子,想到自己刚交付不久的那几万块钱的房租,她将继续搬家的念头给忍了下来。

问题不大!

她可以!

阮甜这一晚上就没睡好,噩梦不断。

她高中时最想摆脱的心理阴影就是秦遇。

那个时候,她觉得秦遇就是因为自己身体不好,才喜欢以看她出丑为乐。

病秧子,所以心理扭曲。

她逃跑她反击,好像怎么都没法彻底将秦遇给甩开。

阮甜还恶毒诅咒过他,生病一辈子都好不了,病情恶化,待在医院里出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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