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血玉碎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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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妙诗的气劲一时半会儿是下不去了,沈欢继续待在别墅只会让事情更加恶化,他在电脑上查好路线后便匆忙离开。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古玩收藏已经逐渐形成一种文化时尚,不再是一些土豪乡绅才能玩得起的艺术。
身为中州省会,江明有着天然的地理优势,不少商贾都在此投资古玩行业,前几年的“南北之争”更是将古玩收藏推向高潮。
卖牛黄加上之前坑周阳几人的钱,沈欢也算是实打实得百万大户,他没有选择最出名的江明古玩城,而是选择了距离最近的汉唐街。
江明古玩城太过高档,最次的藏品价值也在万元以上,沈欢还是一个菜鸟,平民化的汉唐街才是最佳选择,而且最容易出现“捡漏”之类的奇遇。
由于时间太早,汉唐街并没有太多人,直到九点以后店铺才一个接一个开门,原本的空地也被小贩摊子占据。
在市场徘徊的,大多是四十岁以上的中年人,像沈欢这种小年轻,刚开始转悠,就吸引了一些小贩的注意。
古玩行当称最容易骗的人叫棒槌,而棒槌主要包含两个人群,一个是刚入行的新人,一个是略懂皮毛的半新。
从年龄和举动来看,沈欢很显然属于棒槌的一种,在前街这种小地方就看得眼花缭乱,很可能还是纯新。
“小兄弟来看看了,我这儿可都是好东西!”
“李二狗别用你那些蹩脚货来坑新,小伙子,老头子我这儿才是俏货,你看看这青花!”
“家道中落,小哥儿只要价不黑,就算走宝我也卖了!”
众人使尽浑身解数,但眼前这个“棒槌”只是笑着摇头,根本不上前一步。
古董本身价值并不重要,只有那些蕴含灵气的古玩,才是沈欢所需要的。
眼看这前街就要逛完,却没有发现一个古玩带有青光,他不免开始着急。
难道自己想错了?还是说这种地摊货品阶太低,才没有聚集灵气?
想到这儿,沈欢决定到店铺里看看。
古玩铺子明显比街上人少,看上去虽然冷清,但格调更高。
终于出现了!
货架上那些古董有不少物件蕴藏灵气,但数量远不及林妙诗书房里的那些,最多不过十几缕。
沈欢佯装观察,将灵气吸收后并没有直接离开,而是直接走到了店主身前:“把店里的好东西都拿出来吧。”
“都拿出来?”店主语气质疑,面前这个年轻人穿着打扮不像大家出身,看年纪至多是个大学生,别说都拿出来,恐怕单件都不一定买得起,之所以面带微笑,那完全是职业习惯。
“没错,都拿出来。”
虽有所迟疑,但店主还是照做,反正看两眼又不会少肉。
他一共拿出来四样东西,每个都弥漫着灵气,细数之下基本都有三四十缕,尤其是那尊玉观音,竟然有六十多缕。
由于数量太多,沈欢吸收花费的时间略长,店主忍不住催促道:“买不买?不买我可就收回去了!”
沈欢没有回答,指向货架,“那上面的古玩多少钱?”
“便宜的几百,贵的上千进万。”店主发出一声不屑的鼻哼,没钱装什么装。
沈欢也不生气,又指了指身前的四件古玩,“它们呢?”
“价格在五万到六万之间。”
听到这话,沈欢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倒非价格太贵,而是与预计答案有些出入。
按照他的想法,灵气多少和古董价格有关,价格越高,灵气也就越多。
那尊玉观音所含灵气是其他三件的两倍,价格却相差无几。
见沈欢完全没购买的意思,店主直接将古董收回,半句话也不愿多说。
“店主,能再拿出几件东西么?”
见过脸皮厚的,没见过这么厚的,什么都不买还敢继续让拿东西,真是得寸进尺!
店主动了真火,吼道:“来人!把这捣乱的小子给我赶出去!”
沈欢被赶出去以后,并没有放弃,这汉唐街可不止一家古董店。
一早上时间,他逛了七家店,结果和第一家相同,没看几件就会被赶出来。
虽然有些狼狈,但总算得出了结论。
古董的确蕴含灵气,不过并非绝对,只有本身价值在千元之上才有,并且价格越高灵气数量也就越多,而玉制品是同价古玩的两倍。
最令沈欢兴奋的是,这一早上的时间,眼眸吸收的灵气已经有六百缕之多,几乎等于他不眠不休修炼近两年。
似乎只要有足够的时间与古董,就算获取上万缕灵气也不在话下。
上万缕灵气,这世间还有什么病是治不好的?
世界上没人会觉得钱多,对沈欢来说,灵气的价值比钱还要珍贵,自然不可能就此满足。
但由于“行为不检”,他早已在汉唐街有了名声,后面几家店铺根本连进都不让进。
“算了,贪多嚼不烂,而且以现有灵气,给林妙诗治病已经没有任何问题。”沈欢想着便准备离开,可走到街口时忽然停下了脚步。
正在抽烟的摊主,见有人驻足,连忙扔掉烟头招呼,“小兄弟看上啥了?”
沈欢没有说完,弯腰蹲下,紧紧盯着摊子上的一个玉件。
看样子像是玉镯的一段碎块,拇指长短,没有太多雕饰,整体呈血红色,有深有浅,上面满是破碎的纹路。
卖相上没什么特别,之所以会将他吸引,是因为上面的几缕红光。
见到这玉件之前,古玩只有带灵气和不带灵气两类,这种蕴含红色灵气的古玩,沈欢是第一次碰到。
红光给人的感觉和青色灵气一样,不过无法吸收。
虽然一时间无法解惑,但他感觉如果不拿下这东西,迟早会后悔。
“这东西怎么卖?”
看到沈欢挑中的玉件,摊主并不觉得意外。
古玩这一行没有血玉这个称呼,大多把这种带红沁的玉件叫做血沁,传闻有很多种,关键字都和死尸、人血有关。
血沁能够大幅度增加古玉价值,是玉器收藏者的一种荣耀,所以自打这玉件摆出来,便有不少人来询问价格,但最后都没买,一是因为卖相,二是因为货不真。
乍看之下是有那么点味道,可仔细看漏洞就太多了。
若非当初那家正举行丧事,又听村民说了血玉诅咒的故事,他也不会打眼,在乡下淘这么一件荒货。
说得越多,暴露越多,摊主索性直接让沈欢出价。
沈欢不懂价格,所以学起路边算卦的老头,朝摊主伸出了一根手指,至于是一百还是一千,随他自己想。
“一百?成交!”这货是摊主二十块收的,要真卖一百也算是赚了,这货再放下去说不定要烂手里。
沈欢却摇了摇手指,摊主见状两眼一瞪,“十块?你寻我开心呢!”
“谁说十块了?我是说一半,五十,爱卖不卖!”
从摊主表现,沈欢已经确定了玉件价格,说完便佯装起身准备离开。
“五十就五十!”
得到玉件后,沈欢直接装进了兜里,准备回去后再仔细观察,刚到路口,一辆出租车停在了他身前,“小伙子到哪去?顺路的话算你便宜点。”
“兰苑。”
“正好顺路,上车!”
反正在出租车司机嘴里,只要不是一个往东一个往西都顺路。
沈欢急着回去,没多想直接上车。
车上除了司机以外,还有两个年轻人,从打扮上看,不像是什么善茬,其中一个还有纹身。
沈欢没心思管那么多,将兜里的血玉碎片给掏了出来,这东西卖相很差,无需担心有人见财起意。
只是这一会儿时间,红色灵气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几缕,颜色也比之前更加鲜艳,就像是一团凝固的血液。
直觉告诉他,这些红色灵气比青色灵气更加强大,可是尝试了半天结果依旧和之前一样,根本无法纳为己用。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等回去再看看吧。
沈欢将血玉放回兜里,下意识看了一眼窗外,这一看不要紧,两只眉毛猛地一皱,“师傅,这不是去兰苑的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