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了,关了!别照!我能看见!”马程峰的鬼瞳眯成一条缝。

马程峰脚下踩着一块块古老的青砖,青砖表面附着着一层冰霜,十分光滑,他擦亮眼睛,朝着洞穴尽头处看去,这层岩洞很深,上边是天然结构,下边则是有人供开凿的痕迹,这些青砖与山上出现在庙观前的小堂子几乎一模一样,也有几百年的光景了。

整齐的地砖上还残留着几块碎布,碎布上全都是血迹,看样子应该是老刘的那件海蓝色的汗衫。

地面上一滩滩血迹,一直延伸到洞穴尽头,这洞穴很深,可是比上边的第一层深多了,马程峰这么好的眼力,一眼也望不到边际,最终,视线被尽头处的黑暗所吞没。

马程峰正在寻找着刘家父子的踪迹,至少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吧?可那个神秘猛兽的速度太快了,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把两具尸体全都叼走了?还是……还是吞了?

正在此时,突然马程峰就觉得身后一股阴风刮过,吹的自己脖颈子汗毛倒竖起来。马程峰的自我保护意识很强,在野外,丝毫不夸张的说,他就是一只野猫。

条件反射似地想都不想,以手代刀,回身就朝背后砍了下去,这手刀的威力惊人,马程峰若是卯足了劲,一记手刀恐怕就能把人给劈死了。

他怒瞪着双眼,一个转身,手刀斜着就朝背后的黑影劈了下去。

“程峰,是我!!是我!!!”是常小曼的声音。

马程峰赶紧收回手刀,他的手掌竖着,掌侧已经压在了常小曼脖颈子上,再晚半秒钟,小曼这颗脑袋就得耷拉下来。

常小曼微微张着嘴,粗喘着气,他的出手速度太快了,不经意的,自己披在肩上的长发竟然断了一截落在地上。如果刚才马程峰用的是右手短刀,恐怕……

“吓死我了!”她捂着胸口,心脏扑通扑通的乱蹦。

“你吓死我才是呀!吱一声不行吗?突然就蹦下来?不是告诉你在上边等我吗?”马程峰收回手安慰她说。

“我……我是担心你!”常小曼拽着程峰的衣角,好像是个犯了错误的小孩似的。担心他是假,依恋他才是真,也许到现在,就连常小曼自己都不知道,她对这个昔日的大仇人已经开始生出另一番奇微妙的情感了。

马程峰是个独行侠,不管以前接多大的买卖,也都是孤身一人独来独往。他看着小曼精致的脸蛋和那双闪亮的大眸子,竟然心生不舍。男孩总有一天会长成男人,而这兴许就是成长过程中的某一个里程碑。

第144章 神秘生物

“跟紧我,听到了吗?”那如净水般清澈的大眼睛就这么看着他,他实在不忍拒绝。

山洞中静悄悄的,只能听到一串单调的脚步声在咔哒咔哒的响彻着,那是常小曼的脚步声,马程峰走道是没动静的,带她在身边,无疑是马程峰最错误的选择,把二人的行踪暴露给了那神秘的野兽。

与其说这是一条山洞,还不如说这是一条笔直的墓道,很显然,脚下的青砖符合墓葬规制。这在以往的帝王陵寝中常有出现,这段墓道是通向主墓门的,也被叫做“皇权路”,既代表通向幽冥地狱的黄泉路,又代表了帝王手中皇权。这段墓道越长,就越说明当时的国运昌盛。

以前曾有坊间传闻,说唐太宗李世民的唐十八陵中,昭陵的“皇权路”是用纯金铺垫而成的,一共长九百九十九米。

顺治帝时,大清初年,九州还未完全平定,连年的战乱让国库空虚,显然,他不能跟唐太宗比,但是,脚下这条“皇权路”连尽头都看不到,这更加为这座充满传奇色彩的古墓平添一抹神秘。

脚下的古老青砖上,残留着刘家父子的血迹和衣服碎片,这至少证明,那神秘猛兽在前边,暂时对他们没有威胁。

顺着无尽的墓道走了大概七八百米后,终于,脚下的血迹消失了。

“没了?奇怪了,这么大的两个人,难道直接给吃光了?那它得多大呀?”常小曼诧异地问程峰。

马程峰站在原地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感受着墓道中的诡异氛围,太安静了,这种安静是暴风风雨前的宁静,那家伙也许就藏在附近。

突然,头顶上猛地传来风声,与此同时,啪嗒一声,好像什么东西掉在了常小曼身后,吓的常小曼好像一只兔子似的蹦到了程峰身边寻找安全。那东西听落地的声音应该不大,黑暗中,那东西的轮廓是个球体,球体不大,就像人的脑袋差不多。

二人定睛一瞧……没错,就是一颗人头!血肉模糊的人头!

“啊!!!!”常小曼想叫,又担心她的叫声引来那怪物的注意,只好捂住自己的嘴尽量不发出声音。

那是老刘他儿子的人头,人脑袋上所有突出的部分好像都被那东西啃下去了,鼻子,耳朵,眼珠子……尤其是他的上下嘴唇,也许是人的嘴唇很嫩,口感很好吧,老刘他儿子的双唇全都被咬下去了,露出白森森的上下牙床,里边的舌头也没了,口中的鲜血还在不停地往外吐。

二人不免就觉得头皮都炸开了!连续往后退了好几步,朝四周洞壁寻找着,生怕那神秘神物就躲在哪个角落等待伏击。

“它……它就在附近!小……小心!”常小曼吓的连句完整的也都说不全了。

“对,就在附近,或者……就在我们的头顶,你别慌,那家伙之所以现在没有袭击我们,可能是已经吃饱了。把手电给我!”马程峰小声说。从常小曼手中拿过了手电。

然后他左手护住常小曼,右手猛地打开手电朝头顶照了上去,刚才那颗血粼粼的人头就是从这个方向掉下来的。

洞顶上,刺眼的手电光线下,一个大家伙的身影出现了,那……那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呀!!!它有四条粗壮有力的腿,脚上跟人一样都有五根脚趾,每根脚趾之间还有蹼,那蹼显然不是鸭子脚上适合游水的那种,而是一张薄膜,这张淡薄的薄膜可以让它硕大的身体紧紧扒在头顶光滑的洞壁上不至于失足落下。

它的身子像一条四米长的鳄鱼,表面皮肤十分光滑,原本是透明白,被光线一照,瞬间身体又变成了昏黄色。它的头部很长,嘴是锥子型,前边两只爪子抱着一团血粼粼的东西,那是一个人的尸体残害,它细长的嘴,正戳在尸体的肚子上吸允着。

被刺眼的光线一晃,好像十分不适应,扔下尸体,撒腿就跑,它的身子是倒贴在头顶洞壁上的,就像壁虎,这么倒着爬,爬的速度极快,眨眼间就消失在了马程峰的视野里不见了。

“我的天……那……那……是什么东西?”常小曼躲在马程峰背后,双手死死拽着他的衣角,想看又不敢看。

“不知道,好像是爬行动物吧,不过它太大了。”马程峰尽管故作镇定,可他的双脚依旧在微微颤抖。

这具残缺不全的尸体是老刘儿子的,尸体的脖子已经被咬断了,脖子上有明显的咬痕,从咬痕来看,这家伙拥有锋利的牙齿,牙齿甚至比虎狼还要长。他的肚子上露出一个大口子,肚子里的肠子完全被鼓弄乱了,脏器被全部吃光,整个肚子都是塌陷下去的。

“快走!快跑!”马程峰拽着常小曼赶紧就往洞口方向跑。这个家伙的实力已经远远超过了自己的预期程度,他有绝世轻功,但他是人,而那家伙行动速度快的诡异,而且牙尖嘴利,十分凶残,更重要的是,他身边现在带着常小曼,实在是不好施展本领。

马程峰的千里一夜行速度惊人,常小曼又哪里跟的上,跑了十来米,就把常小曼给摔了。

“快起来!必须赶紧出去,那家伙太大了!”马程峰伸手想把常小曼从地上拽起来。

刚伸手过去,突然就觉得墓道中猛地一个黑影就扑了上来,而它扑来的方向,正是常小曼的后背。马程峰大骇,顾不得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径直把常小曼扑倒在地。

顿时,一股腥风从身上略过,速度极快,甚至马程峰再反应过来想去还击的时候,那家伙已经再度躲在了黑暗的角落里不知所踪了。

“妈的!走不了了!小曼,千万跟紧我!今天必须干掉它,要不然咱俩不但走不出去,而且还得被这家伙吃了!”马程峰手握短刀,双眼鬼眸再度向外扩散,眼中射出寒冷的淡芒,仔细洞察着角落里的每一处黑暗。

第145章 幽灵伪装

奇怪,不可能这么快的,怎么眨眼间就没影了呢马程峰的鬼眸可以看出数百米远不成问题,越是在黑暗的环境中视力就越惊人,但根本寻不到那家伙的踪影。

二人站起身来,紧张地观察着附近区域的黑暗,那家伙消失了,就这么凭空消失了,除非它会遁地术,不可能绝不可能因为这是个岩洞,下边是青砖铺成的,根本没有土,怎么会消失呢

此刻唯一可以代表时间还未静止的证据就是他们可以听到彼此的急速心跳。二人背靠背,一动不动地观察着。

滴答滴答滴答某种不明液体正在一滴滴从头顶洞壁滴答到常小曼的脖颈子里,那液体很冰凉,很粘稠

“程峰好像好像在我头顶”常小曼不敢动弹,只能小声提醒马程峰。

“别动,千万别动,只要你现在动弹一下,它马上就得冲下来扑咬,我想办法对付它”马程峰怕引起那大家伙的异动,也没敢马程冲上去。他觉得自己的千里一夜行在那家伙面前并没有什么优势。

他慢慢地弯下腰去,动作很轻巧小心,从脚下摸起一块小石头抓在了手心中。然后依旧是与常小曼背靠背站着。他估算着常小曼头顶的那个方向,暗自运力于掌心,然后头也不抬下,猛地掷出小石子。这盗门的孩子,每一个几乎都是暗器高手,从小练的就是这功夫,几乎指哪打哪。

小石子嗖地下飞了出去,只听得,头顶一声怪叫传来,那大家伙吃疼,四肢失去平衡径直从洞壁上掉了下来。马程峰已经可以感觉到那大家伙沉重的身体在半空中形成的气流了,他用左掌推开常小曼,在那大家伙落地的一刹那,手中短刀刺了过去。

马程峰出手速度之快已经不需要再为他吹了,他是那种埋伏在暗夜中的杀星只要他想杀人,几乎没人拦得住他这一刀的触感是实质性的,就在短刀划入那家伙皮肤的一刹那,一股蛮力也随之而来,那家伙在半空中无法调整身形,处于动物自我保护的本能,用那肥硕的大尾巴猛地抽了过来。

一股飓风袭来,马程峰想躲,可他躲开的话,也就失去了最好的机会。想到这层缘故,马程峰硬是咬紧牙关,活生生挨了这么一下去,一声撞击,马程峰胸口被那家伙的大尾巴扫中,身子重重地甩了出去。

他尽可能的半空中调整自己的身形让自己保持平衡,可那家伙的蛮力大,把马程峰抽出去好几米远,重重地摔到了另一侧的洞壁上。

“程峰”常小曼顾不得危险,大喊一声冲了上去。

马程峰的身体滑落而下,整个人都没知觉了,可见那家伙的大尾巴多有劲儿了

他后脑勺刚才撞出了个口子,鲜血止不住地流淌着,也不知道伤口有多深。常小曼吓坏了,搂着马程峰泣不成声。“程峰,你醒醒,你别吓我快醒醒好不好你不会有

事的对吗”

一边哭,她一边脱了外套为马程峰止血,鲜血止不住的流着,马程峰的双手有气无力地耷拉在一旁,短刀也松手了。地上的短刀刀刃上留下一滩透明装的粘稠液体,是那家伙的血只是,马程峰付出的带价明显比它大,这买卖作赔了

“我我没事”马程峰慢慢睁开眼睛发现,眼中看到的一切都是血红色的,鲜血已经染红了他的双眼。脑袋里就跟炸开了似的疼痛难忍。

他浑浑噩噩地站了起来,晃了晃脑袋,剧烈的疼痛几乎让他站立不稳。“你走,快走它现在看上的是我你还有机会”

危难关头,马程峰第一个想的竟然是常小曼,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感觉,虽然很疼,可心里却很甜蜜。

“说什么傻话呀我不可能丢下你不管的放心,我们俩都不会死在这里起来我带你走”常小曼架起马程峰的胳膊,栽栽歪歪地朝出口跑去。可他们跑的再快,又哪里有动物的四个脚丫子快

马程峰刚才虽然脑袋受了伤,可却没有被撞傻,五官依旧十分敏锐,那家伙流血了,程峰记住了它的那股血腥味,它的身体可以用其他不易理解的方式隐藏起来,但血腥味却无法隐藏。

那家伙的气味就在身边,它距离他们很近很近,也许它又潜伏在了左右哪块洞壁上。马程峰明白了,这家伙应该跟变色龙是近亲,或者生活在地下岩洞几百年已经让它再次进化了,它的皮肤可以进化成附近环境的颜色。

刚才他用手电晃了一下,那家伙瞬间就变成了昏黄色。

那令人作呕的血腥味越来越浓,越来越近,它正在靠近他们,寒冷的空气中蕴含着令人头皮发麻的诡异。这种感觉是马程峰赖以生存的本能,对危险临近的预知能力让他无数次躲过杀身之祸,这次也不例外。

常小曼没有那么敏锐的感知力,她现在一只手搂着马程峰的肩膀,二人并肩而行。这时,马程峰就觉得小曼的身子开始向后倾斜,一股神秘力量正在把她向后托。

“啊小曼”马程峰的鬼瞳瞪的老大,挥起手,手起刀落,一刀斩下,一条透明状正在蠕动着的蛇形物体从常小曼腰间滑落而下,竟然是那大家伙黏糊糊的舌头它的舌头最前边分着叉,就好像是蛇信子一样。

舌头是人体最敏感的感官,没有之一,任何一个物种被切断了舌头的那种痛楚都是难以承受的,那大家伙经此一劫疼的连连怪叫,喉咙里咕嘟嘟的发出诡异之音,一双血红色的双眼出现在了常小曼身后。

马程峰激怒了它

他们的距离近在咫尺,几乎可以嗅到它口中的腥臭味。那家伙半张着嘴,上下牙堂露出锋利的两排牙齿。它的嘴巴细长细长的,有些像把大锥子,两排牙齿之间甚至还残留着刘家父子的肉渣子。

第146章 巨型守宫兽

马程峰顾不得脑袋上的伤口,用力一拽,把常小曼拽了回来,然后张开双臂挡在了小曼身前。

那家伙太大了,看这样子少说也有一吨多,很难想象,如此笨重的身子,是怎么用四肢扒在洞壁上不掉下来的。它的肚子有些干瘪,看来还没有完全吃饱,是程峰和小曼打扰了人家的美餐,也许,它的肚子可以足够装下四个人。

“程峰,它是守宫兽!”常小曼认出了这个大家伙的真实面目。

守宫兽是个什么玩应呢?大家可能只听过守宫砂,守宫砂在古装宫廷剧中常有出现。这在以前宫廷中的的确确有过,不是电视剧里边杜撰的,嫔妃们选秀进宫,为了防止她们在嫁给皇帝之前出轨,都会在胳膊上点个守宫砂,据说偷食禁果后,守宫砂会自动脱落。当然,据说隋唐时期,宫女胳膊小臂上也要有守宫砂,因为皇帝有这方面癖好。不过守宫砂到底能不能守住女人的贞操这是没有科学依据的,也不知道古人是用什么来控制。

咱这里重点说的不是守宫砂,守宫砂就取自守宫兽的血,守宫兽是啥呢?古代中国人认为它就是壁虎,在国外有些专家认为它们是蜥蜴。但实际上,这守宫兽属于两者之间这么一个物种,与壁虎和蜥蜴的生活习性不同,它们喜欢生活在地下寒冷潮湿的岩洞之中,靠捕捉昆虫为生。

生物学家近年来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全球范围内,守宫兽的数目已经不超过万只了,几乎濒临灭绝。

这种守宫兽寿命往往都很长,有些被挖出来后还处于休眠状态。守宫兽是很名贵的药材,千金难求!

像马程峰他俩遇上的这只,估计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这么大的个头,哪是守宫兽了?都赶上一条巨鳄了!而且,它生活在地下岩洞数百年,已经让它自身完成了一次次进化。守宫兽通常是没有牙齿的,而且身体不会变色。

这个大家伙,不但体格大,而且已经具备了几乎人类能想到的所有攻击猎物的手段,实难对付。

守宫兽被程峰砍断了舌头,疼痛难忍,它大怒,张开那好似鳄鱼嘴的大口就冲了上来。只是,这次它的真实面目暴露出来,速度好像并没有马程峰预想的那么快,也许也正是因为它挨了两刀受伤的缘故吧。

巨型守宫兽冲上来就要咬他,马程峰身姿敏捷,一个侧身躲过去,这一转身,脑袋也跟着晃动了下,里边就跟浆糊似的,闷疼着。他稳住身形,回手又是一刀,这一刀插入了那大家伙的背脊上,立刻,一滩透明状鲜血流淌而出。

马程峰的这把刀子不是寒血刃,可平时却也打磨的十分锋利,刀身长二十公分左右,瞬间没入那家伙血肉中。守宫兽背脊吃疼,拼命地舞动身体想逃跑,它的力气极大,马程峰也无法控制住它,但就是它的蛮力让它吃亏了。

刀锋太利,守宫兽拼命地往前跑,一使劲儿,刀身顺着它的背脊就划开了一道长口子,一直延到了它那条长尾上。

“跑?我看你往哪跑?”马程峰右手握着匕首,左手死死拽住那家伙的长尾巴不松开。这么大的一条口子,能不疼吗?动物不像人,只要受惊吓或者剧烈的疼痛,就能让它们失去理智。

它的力气很大,背上的伤口还难以让它致命,它拼命地狂奔着,从地面,到洞壁,再到头顶上,粗壮的大尾巴带着马程峰不停地奔跑着,它想甩掉马程峰,马程峰根本不给它这个机会,一旦放它逃走,恐怕等它再回过头来,马程峰和常小曼就得被它吃了!

它的大尾巴疯狂的甩动着,马程峰是人,不是金刚铁骨,这要是被它甩到洞壁上再撞一下,五脏六腑都得零碎了。它收回短刀,仗着自己身姿敏捷,单手抓着那家伙的大尾巴,纵身一跃,索性双腿骑在了它受伤的背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