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思绪早就飞走了,我在思考:为什么慕城风要放弃那么好的学校,那么好的家,而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这个相对于他的来说,遥远的北方呢?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还是没法总结出一个结论来。

第十五章 双胞胎兄弟

还没听陶陶解说完慕城风传奇的身世,我就沉沉睡去了。具体有多久没运动,我都不记得了。又很久没逛过街了,就走了一会儿路,居然被累成这样,睡得死死的。也许是因为有陶陶陪在身边的缘故吧,想着问题也睡得特别的安心,有好朋友陪着,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直到第二天早上起床,我才突然醒悟过来。昨晚累得只顾着睡觉了,连电脑都没打开,不知道慕轩逸有没有等我,有没有跟我说话。

我起床的时候,陶陶她们已经去上课了。我匆匆打开电脑,果然有妖孽给我发来的信息。他的头像闪动着,但是已经呈灰色了。他现在没有在线!

我迅速的浏览他发给我的信息,心底深处的意识让我急切的想拿捏他的脉搏,会不会有一言一语涉及到不一样的情绪是关乎我。

幸运的是,这次没有让我失望。

“衣,我想你了!你去哪儿了,还没上线?”看到这个,心里瞬间就化成一汪春水了,满满的温柔甜蜜萦绕着我。我感觉到一片阳光洒在了脸上,洋溢着幸福的模样。他终于说他想我了,这是一件多么让人开心的事情啊,我喜欢的人说他想我,这跟其他人说出想念的时候绝对不是同样的一种感觉。

更重要的是,是我先爱上他的。我跟他之间的这场感情竞逐,我先付出了真心,输在了起点。幸好我什么都没说,是他先走出这一步,开始真正的说两个人之间故事的第一步。

我很开心,真的很开心。开心也很明显的写在我脸上,但是心里却计较着这些。这么看,也许会觉得我很奇怪,难以理解,更甚者,会觉得我是不可理喻。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这样的社会,产生了这样的爱情,这需要下多大的赌注才可以赢得对方?这个成本,我无法计算!所以我只能步步为营,事事计算,为的只是保证我受更小的伤害。所以,一切的心机在这样的情形下看来,都是可以原谅的。

慕轩逸带我走出了失恋压抑的阴影,让我的心情有了明显的变化。我以为陶陶会是最先发现我的小小改变,没想到却是慕城风先察觉到。

我给妖孽留了言,让他今晚一定要等我,我想跟他说话。看吧,我多重的心机!我不说我想他,只是说想和他说话。不过,我知道他会等我的,不知道哪儿来的这样的自信,总之就是感觉他一定会等我。

带着这样的好心情,我走到了教室。人在心情好的时候,会觉得诸事都特别顺,就算是遇到自己不喜欢的人也会不计前嫌的搭话。在教室里坐在慕城风旁边的时候,我很不吝啬的冲他笑了笑,让他感觉摸不着头脑。

这第二节课,是社会心理学。个人觉得,这是一堂很有意思的课,我很喜欢。重点是,听了以后一定会派上用场的。它的实用性,绝对是超出我的想象!而且任课的老师也非常的可爱,虽然不能够帅到可以养眼的程度,但是一个人心好,也是能吸引一大片人的。社会心理学老师貌似还比较年轻,讲起课来充满激情。我不是因为他讲得好才听他的课,只是因为这内容够有引力,所以我上课在认真的做笔记。不像上古代文学的那个古板男人,一板一眼的,有意思的课也让我没了心情听,只会自己玩自己的。

这样听着听着课,我突然就笑了,因为想到了某人。声音虽然不是很大,但是足够引起慕城风的注意。我意识到我在犯傻了,赶忙收起笑容,却看到他在看我,无奈的报以几声傻笑。

“我说,尹羽衣,什么事儿让你那么开心啊?笑成那样!”他装着用很严肃的语气责问我。他的演技很逼真,不过吓不到我。他肯定不知道我喜欢的人说想我了啊,不过,这样的事情,我是不会告诉他的。

“你想知道吗?”我坏坏的靠近他,慕城风也以为我会老老实实的告诉他。看我招手,示意他把耳朵拿过来。他果然乖乖的呈上了耳朵,等候我的指令。等到他靠得足够近的时候,我轻轻的说:“就是不告诉你!”然后坐直了,跟什么都没发生似的,正儿八经的写笔记,眼底的笑意不减。

这样的小温暖感染了慕城风,他是被尹羽衣捉弄了。可是心里却很甜很甜,这样的感受让他无比贪恋。她轻微的呼吸声,都能让他感受到她的心律,平静,却扰乱了他的心。他本来就是为了这个女生而来的,她的全部就是他的信仰。可是一想到自己没有早一步认识她,让她受尽委屈伤害,他就保护欲特别强,只想永远的把她留在身边,好好的呵护。不过,令他开心的是,可以离他如此之近,这让他已经很安心了。就是这样简简单单的安心,就让一个有野心的男人心里充满了幸福,说出来还真是让人无法相信呢。不管是什么原因让她展开笑颜,他不计较。重点是,这个让自己放在心尖上的女子能够拥有明媚的笑。只是他怎么也没想到,让自己心爱的人笑出来的,竟会是自己的亲弟弟,他的同胞弟弟,跟他长得一模一样的弟弟。

很不难发现,慕城风和慕轩逸就是一对双胞胎。继承了他们母亲妖异的样貌,妖艳的气质,即使身为男人,也一样的魅惑众生。只是他们的母亲因为身体纤弱,生下他们没几年,就离去了。这让思女心切的外婆很是伤心,毕竟他们只有母亲一个宝贝女儿啊。为了安慰外公外婆,所以父亲做决定,把弟弟送到了外婆家去住,而自己则留在了父亲身边。

兄弟两人感情很好,在世界上有一个一模一样的自己,这是一件多么神奇的事啊,光想想就觉得很幸福。老天多么的慷慨,赐予他们无与伦比的幸福。

可是,谁会想到这样兄弟情深的两个人,有一天也会成为敌人呢?上天也很残忍,很会安排剧本,让每个人出演生命里的奇迹。却不管这样的戏份是不是每个人喜欢,是否都愿意去演。亲为兄弟,按道理来说,本事世上最亲近的人。给这漫漫的人世之旅,平添了些许温暖。可是他们的人生,都已经被安排好了。命运之神说你在这一刻该笑着面对,下一刻痛彻心扉,你的人生就会这样变化无常。

这是多么公平的规则啊,无法逃脱这样的安排,只有顺着旨意一步一步走下去。我们无法预料下一步是什么,会是怎样的姿态在迎接着,只有走下去了,真相才会浮出水面。

第十六章 相思扣

“晚餐去我的公寓吃,好不好?”她有这样好的心情,怎么也应该答应他的请求吧。知道感情的事急不得,但是,他还是想先一步获得羽衣心。他已经错过了认识尹羽衣的先机,比慕轩逸晚了一步。可他明白来到这儿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离她近一点,希望能更好的掌控局势。

“今晚不行哦,城风,我晚上有事。”我埋头做事情,看都没看他,就直接拒绝了,也根本没有发现自己说的话有什么不对劲儿。我已经主动约了慕轩逸,那是我所期待的。我喜欢跟慕轩逸说话,跟他说话会让我感到开心。开心是能让人上瘾的东西,比起悲伤,开心更容易攻入人心。

慕城风本来应该因为被拒绝而显得失落的,可是他却捕捉到了一个细微的点,羽衣居然称呼他城风。小小的改变,对他来说却是很大的影响,大到让他无暇顾及被拒绝的忧伤。他本来就没有想能够很快的得到羽衣的心,如果尹羽衣那么好打发,那才是一件令人不安的事情。男人吧,就是这样,愈是得不到,愈想争取,谁对他越冷,反而越点燃他的征服欲,男人的身体里,燃烧着征服的熊熊烈火,只有得到之后才能平息。慕城风是个典型的男人,就算拥有女人的美貌,这也绝不影响他拥有真正的男人性格。

“那……可不可以下次?宝贝儿。”心里暖暖的,面子上却还耍着嘴皮子。哎呀,人啊人,真是无法捉摸的生物啊!看着那么专注的学习的尹羽衣,离他是触手可及的距离,这样的情形,让慕城风感到无比的心安。他很喜欢称呼她宝贝,这样的感觉让他觉得离幸福很近。他知道这样的称呼是在挑战她,可是他就是喜欢看她抓狂的小模样。或许每个人真会有那样的心理:越是喜欢谁,就越喜欢欺负谁。慕城风也这样,他喜欢无端的欺负一下尹羽衣,引起她的注意,只是希望喜欢的人把目光聚焦在他的身上,才耍这样的小小心机。

果然,暧昧的话语引起了我的注意。这臭小子,似乎很喜欢挑战我的忍耐性。相处的日子也不算短了,仔细一算,慕城风来学校都半个多月了。虽然时间还没有足够漫长到完全掌握这个人的一切习性,不过一些基本的是可以把握了。比如现在,老是说一些暧昧的话,脸上总是配着魅惑人的笑。我承认我对他的笑很迷恋,作为女生的我,是打心眼儿里妒忌啊!可是他老这样,就算是快形成抗体了,还是会招架不住啊。

“慕城风,收起你那花枝乱颤的笑容!”对于他一贯的嬉皮笑脸我也只能一贯的对他不客气。在他面前,根本就没法淡定。

让我这么一吼,他就装委屈了。这样不知疲倦的重复演这段戏,我都知道下一步要发生什么了。只是,让我迷糊的是,有很多时候,会让我错觉的以为很多时刻以前似乎发生过。像是从前,更有时候会觉得像是上辈子。这样奇怪的感觉,让我分不清梦境与现实,分不清身边到底是不是慕城风,就会偶尔把他当成慕轩逸,尽管我现在还不知道他们两个之间的关系,可是这样的暗示,已经指示了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按照以前发生过的剧情,我假装温柔的哄他,然后他就温顺的像只小猫,一个劲儿的往人身上蹭。对于这样的他,我是一点招架力都没有,只能任由他自导自演。而我,与他生命同台演出的时光里,慢慢地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

慕城风的头发很漂亮,是我喜欢的那种。都说头发发质柔软的男生性情温柔,这个邪异的男人,难道骨子里充满柔情?可是怎么看,怎么像花花公子啊!不过,是与罗博弈完全不同类型的。

罗博弈他身上散发的危险指数很高,与他硬碰硬,只会玉石俱焚。对于他那样的人,说不定以柔克刚会比较管用。而慕城风呢,虽然也有危险的气息,但是更多的是妖异,说是邪恶吧?也不太像,都不知道拿个什么词来形容他好了。这样一个像妖精一样的男人,除了在我面前表现得随意之外,对其余人是比较淡漠的。我自己当然是没有发现这个问题,还是陶陶见了觉得奇怪才告诉我的。我自己哪会关注这么多啊,再说,我的注意力又没有在这个人身上。

“好吧,我答应你。”根本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才好,就只好答应他的请求啦。慕城风这孩子,真的很能磨人,都不知道这家功夫是跟谁练的。

听到得到我的应允,他停止撒娇,不再继续卖萌。我是怕他磨人的功夫,可我更担心的是,在教室这环境,这样的众目睽睽之下,他这样子对我,还不知道会给我惹出什么事来。光是想想跟他扯上关系的刚开始那几天,我就觉得胆寒。从寝室到教室这么近的距离都会听到有人议论我,更有以前见过一两面的,会跟我寒暄嚷嚷。那样的局面,还真让我应付得够呛的。鉴于有前车之鉴,我学乖了,这样的孩子,不是我能驾驭的。

下午的时间,因为学校要准备冬季运动会的原因,就被取消了。一下午都没事做,我一个人待在宿舍,还真是闲得发慌。

跟慕轩逸约定的时间还没到,都不知道要怎么打发时间了。在寝室转悠了一下,一个灵光闪现,我突然兴起的想做一件伟大的事了。

冬天已经慢慢来临了,虽然这几天阳光还比较灿烂,可是冬天终归是冷的。所以,我做的一个伟大的决定,那就是给慕轩逸织一条围巾!我没有继承妈妈的心灵手巧,但是围巾这样简单的事情应该是难不倒我的。

说做就做,我找出那晚和慕城风逛街买的毛线球,准备干一番大事业。当时买的时候也就是觉得以后应该会有用处,没想到这么快就发挥了它的用武之地。

可是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开始呢!不过这不是个艰难的问题,百度搜索一下织围巾的方法就可以了!这就是信息时代的便利,不用跟几千年前一样,翻山越岭跨越千里的去拜师学艺。

这一搜,不得了了,那么多织法,我该如何下手啊?

突然看到一个名字:相思扣。一下子,这个名称就打动我了。对于细微的事物,我总是奇怪的敏感。一个字,一个词,就会引起我的很多想法。也不管这是怎样的一种织法,会不会很难,就兴起的想要织这样的围巾,只因为它的名字叫相思扣。

第十七章 在一起吧

相思之词,我接触最早的,来源于王维的诗《红豆》。关于红豆,有很多动人的故事。

相传,古时有一个男子出征,他的妻子日日夜夜立于山上的一棵大树下等候丈夫归来。她没有望夫成石,只是因为幽长幽长的思念,让她忍不住在那个最高山顶的树下埋怨哭泣。泪水哭干了,最后竟流出点点血滴。这血滴化为红豆,生根发芽,长成大树,结满一树一树的红豆,人们把它称为相思豆。

与这个故事有些相似的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传说,同样是思妇等候征夫的故事,也留下了美丽的传说。这些故事的真实性值得考证,不过,美丽的传说,总是动人心弦的。我偏执的去相信,一定是真的,它们有它荡气回肠的理由。

在这个信息交通四通八达的年代,再也不会有神女的奇迹,只是,跨越了千年,不变的,是人们心里相通的感情,那份相思,以顽强的生命力延续了下来,成了人类最普遍的情感之一。

对慕轩逸的感情,还没有达到“死生契阔,与子成说”的高度,但是我真的很想他,也第一次体会,原来想念一个人,而不得见的时候,真的会流泪。我没法将眼泪凝成红豆,来证明我的思念,可思念就在那里,不离不去。或许是因为没法相见,所以想念愈甚。人真的是很奇怪,在身边的不珍惜,总是喜欢追着遥不可及的幸福跑。我只是普通人,也没能逃出这个怪圈。只是,我把思念埋在心里,不敢说出来,只能在没人的时候静静的任眼泪流淌,这是我存在的方式。

虽然不能用言语说出来,但是人的想法却是可以用很多形式表现出来的。比如我打算织的相思扣,这是我给轩逸的礼物。我知道不是最贵重的,但是我付出了的,折算出来,是不爱我的他,永远无法还清的。我现在只是说,如果他不爱我。

因为是第一次织这样的针法,感觉很吃力。不过,这样的小困难,根本无法阻止我满溢的开心,根本无法阻挡我为爱前行。只要想到我喜欢的人,会围上我亲手织的围巾,让他的冬天变得温暖,这就足够让我觉得是最幸福的事了。织了拆,拆了织,反反复复不下十次。

不知不觉中,时间就过去了,慕轩逸今晚居然也早早的上线了。等他上线就像一个女人在家里等待丈夫回家,这样的感觉真是好奇怪。这就是所谓的新型爱情?不管了,重点是他来了,为我来了。

“轩逸!轩逸!”看到他发一个表情给我,我激动得直叫他的名字。只是忽然想到,那个可爱的表情要是显现在他脸上,会是多么的可爱啊!

“怎么啦?傻孩子。”慕轩逸和我一起这么久之后,对我也不像刚开始那么冷淡了。有时候很温柔,会很宠我。这样的转变,让我沉溺。这是一个我用语言的柔情征服的男生,他对我的态度变得温柔。两个人之间的话题,也不再只是聊最近又出了什么新番,哪个哪个声优的声音听起来很有磁性,很迷人。现在的话题,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

“没什么,我就想叫叫你的名字而已。”不知怎么的,叫他的名字感觉很窝心。

“亲爱的……”他隔了很久才回我这么一句话,而这三个字,却让我的心神一荡,像有电流一样穿过全身。

“你?”我不知道该怎么问他,只问了一个字就不知道说什么了。虽然以前我们聊天的时候也会开一些玩笑,他称呼我爱妃,我称呼他皇上,那时,我只是他后宫佳丽三千中的一个。作为现代人,妃嫔也有妃嫔的思维,我是有自由权的。可是今晚,连我这么迟钝的人都感觉到了气氛有些不对。也许,这就是两个谈恋爱的人之间的尴尬气氛吧,互相喜欢,却还没说清楚。这样的滋味,有些怪异的幸福。

“我们在一起吧!”还没等我消化完他刚才的话,他给我又是一记重磅。

“你今晚怎么了?”我是喜欢他,也许比他喜欢我先喜欢他。可是来得这么快,又这么直接,让我有些反应不过来。

“我们改情侣网名吧。”

“情侣网名?”他今晚想法异样的多,而且每一个都超乎我的想象。“你是不是感冒,脑袋发热了?”看他如此的不正常,我只能想到一个事实,那就是他感冒,把脑袋烧坏了。

“这样不好吗?”他不回答我,只是继续征求我的意见。

“不是……”我连忙回答他,但是我也不知道自己在犹豫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在担心什么,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提醒着我,让我不能爽快的答应他。

“你是喜欢我的吧?所以,不要拒绝我。”天!他都知道?原来我的小心思就算被埋在心里,也会被人察觉。我是喜欢他,可是我绝对没有说过啊。看到他的问题在屏幕上显示着,看着他说我喜欢他的字迹,我的脸一阵发烫。这样的感觉不是害羞,而像谎言被人拆穿一样不舒服。

“慕轩逸。”对于他这样直接,我本来是应该承认我的感情的。可是他的语气里又让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或许那样的情绪就叫做打翻了五味瓶吧。还有他的霸气,让我心里很不舒服。这样的情形,让我忽然很讨厌那个想念他的自己。“就算我喜欢你,也不会跟你在一起的。”坏的情绪直接影响了我的语气,让我说话变得很不客气。

“羽衣。”看到反应过度的尹羽衣,这情绪的转变的速度也让慕轩逸无法适应。他知道,如果就让这样的情景发展下去,一定会变得不可收拾。他轻声的唤她的名字,只想安抚她的情绪。这对一个人的感觉度要求太高了!就这样打字,根本无法传声。而这样的两个人交谈,显得有些苍白无力。

“你不要理我了。”本来有的好心情,很多很多的期待……一下子全被打碎了。我是想和他一起,但不是这样子的他!看来我想象的美好,只是我臆想出来的,一切的幸福都是空中楼阁。看清这样的事实,难受得我几乎说不出一个字。

“傻啊,你。谁会对自己喜欢的人不理睬呢?”其实妖孽他自己也是一个不善表达自己感情的人,他自封心思的年限或许不比尹羽衣少。这样的两个人相爱,而且是名副其实的网恋,这场爱?是不是会开花呢?

“你爱人的方式还真是奇怪!”在他面前,我可以很直接的表达自己的不满。这和卓越在一起的时候是不一样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小,还是又因为自己的性格,总喜欢把想法守在心底。不过,现在遇见妖孽,我似乎明白了一点。如果你跟一个人在一起,却不能跟他坦白一切,只能说明他不是你准确的另一半。在一起是什么呢?在我看来,就是两个人毫无隐藏,赤诚相见,没有一丝一毫的秘密,看对方,就像在另一个自己。而自己,是完全可以毫无理由地接受自己的,尽管自己不是那么完美。

虽然在责怪他爱的方式不对,他都说喜欢我了,达到我的目的了。一句喜欢,击碎了我所有的壁垒,只有束手就擒。

就这样,两个人,十万八千里的遥远时空,也不能阻止我们在一起了。

第十八章 温柔富贵乡

就那样,我和这个偷走我心的坏人在一起了。感觉很奇特,或许是因为这样的爱情太新颖了,跟一个毫不知底男生,通过internet的搭桥,居然就在一起了。我经常的会忍不住胡思乱想,难道因为时代的变迁,连月老给世俗男女牵红线的方式也变得高级了?

或许是的,小的时候很流行赵雅芝和叶童演的白蛇传,就被灌输了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手难牵的思想,那时还不太明白这句话里的意思。当今天,我网恋了,这也成了我恋爱的最好借口了。唉,人类就是这样,想做事的事总是能找到借口支持,不想做的事也总是能找到理由推脱,我是万千人类中的一员啊!所以我也给自己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为的是我让我的爱情大张旗鼓的出现时,不会出遭人质疑。

现在我和慕轩逸确定关系了,心里有些开心。我想着,要把这样的开心分享给我最好的朋友陶陶。

现在这个时辰,运动场上已经在开始运动会了。一阵阵呼声传来,几里之外都能听见了。大一的学弟学妹们,还真是对生活充满热情。我是从来不参加这样的运动的,像我这样,能不动就尽量不动的懒人,让我去参加,只会给班级蒙羞,我可是为了集体人民的利益。看吧,其实我还是挺有集体荣誉感的人,只是我不表现出来罢了。在上幼儿园的时候就被老师好好的教育要爱国,一路走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唇亡齿寒的道理早已植入心里了,怎么会轻易就忘了呢!

陶陶也是一个小懒虫,和我一样不爱运动。不过,这样子,才更像好朋友嘛。好朋友的定义是什么呢?这个答案就好像你问别人幸福是什么!一千个人会有一千种不同的答案。在我的定义里,好朋友的概念就是,两个人除了分享快乐忧伤,更多的是两个人之间能够找出很多相似的地方。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特性,但是好朋友之间能有更多的共性。

就像我和陶陶,虽然都不爱动,但是会很默契的听到喜欢的音乐就跳起舞来。不过这仅限于室内运动,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知道就好。所以,跟班里的人,现在算来都两年多了,但是没人知道我会跳舞。

我骨子里是个舞蹈爱好者,对很多舞蹈都略知一二,这些都源自我那多才多艺的母亲。她很美丽,是我见过最能干的妈妈,只是对我特别的严厉。我把这样的严厉归结为是因为爱,我没有她那么多才,所以她有些恨铁不成钢。其余的,我根本想不到。

“陶陶,起床啦。起来跟我一起练舞吧!”我跑过去掀她的被子。好朋友之间会发生这样不可理解的事,我不嫌弃你吃过的冰淇淋,拿过来就咬一口。你不介意我的睡姿不文雅,粗鲁的掀开被子。

“啊呜……”陶陶还一副完全没有睡醒的样子,懒洋洋的翻身。

“再不起床,把你被子拿去扔了哦。”我吓唬她,想把她吓醒。不出所料,她一下子坐起来,惊慌的找被子。我知道,冬天来说,被子对她最具诱惑力的。现在是她每天都靠着意志力起床的时段,暖暖的被窝的吸引力特别大。

这突然让我想到了那些英雄豪杰,纵使侠骨万丈,也有很多会愿死温柔富贵乡。温柔富贵乡不知道是出自哪里,但是在《红楼梦》的第一回里就有写到:女娲补天遗剩的一块顽石,因为听见两高人说世间美妙,便央求他们带它去游玩一番。于是贾宝玉去了那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温柔富贵之乡。贾黛爱情让我唏嘘,让我觉得温柔这厮,不是个好东西。不过,又有多少人能拒绝这东西呢?不知道妖孽会给出怎样的答案,至少,我是不能。

“羽衣,你不要吓我。你知道冬天这么冷,被子就是我的命啊。”陶陶撅着嘴嘟哝到。

“可是,你要是继续和被窝战斗的话,会以失败而告终的。”我点了一下她圆嘟嘟的脸,有些婴儿肥,捏起来真舒服,像欺负一个小孩子。“看看你这肉肉吧,每天都嚷嚷减肥,哪一次成功了啊?”我只是刺激她,想唬得她起床,其实她除了脸,真的不胖。不过,减肥这件事情,已经成为了全民性的口号,是每个女人终其一生的奋斗目标。

“哈?我又睡胖了?”说完一骨碌的爬起床跑到了镜子前。这丫头,说风就是雨。这也这是她是单纯的地方,是为人最可贵的地方。

看她这么可爱的举动,让我不想笑都不行了。我掩住嘴唇,轻声笑了。我没有大笑的原因是不想严重的打击她这傻乎乎的样子,谁知她竟定定的看着我,那眼神之专注,跟要吃人了似的。

见她半天反应不过来,我起身拍她:“傻愣愣的干什么呢,陶陶。被自己的身型吓到啦?”

“羽衣。”陶陶还盯着我,让我都怀疑今早是不是忘记洗脸了。“你这样笑,好迷人啊。我今天才发现你这么漂亮诶。”

“哈?”这下轮到我吃惊了!我是貌不惊人的那种女生,所以从来不介意自己的长相。都二十岁了,依旧是素面朝天。看着周围的女生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身为女生的我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这就不要怨男生为什么总是喜欢漂亮女生了,真的是很惹人啊,不看简直就是罪过。

“真的真的,一直没有发现,你居然是丹凤眼呢。平时都不明显,你刚才低眉轻笑,就被我发现了。”陶陶兴奋得抓住我的肩膀,一个劲儿的瞧我。虽然都是女生,都让我不好意思了。

“都这么多年了,你发现这个事实还很得意哦。”我好笑的阻止她,除了单纯,这丫头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兴奋起来抑制不住开心。

“哎呀,那是你太会隐藏自己的锋芒了。谁让你是典型的双眼皮呢,丹凤眼一般都是单眼皮的,你不垂下眼眉根本就发现不了嘛。”这妮子,不知道跟谁学坏了,会找借口来为自己洗刷冤屈了。

“什么?你这是在夸人,还是怪人呐?”我故意生气的怪她。

“哎呀哎呀,我妩媚的尹羽衣小姐,一看我就是良民,你不要怪我啦。”陶陶很会化解尴尬、难堪等气氛,和卓越一样很会处理关系。她边说边把我推到电脑前“说吧,咱们今早学习什么舞蹈?”很成功的转移了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