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这十年,来她也知道了厨房是她的克星。

其他的事只要她想学她便可以信手拈来,除了做饭做菜。

但有好朋友教她的一两招便饿不死她。

她洗漱完后,走进厨房,干脆利落的将买回来的食物清洗干净,在汤料煮开了后将食物毫无章法的倒进锅里一锅熟。

十分钟左右后,她端着早餐出来时,男人已穿戴整齐的下楼。

男人淡瞥她一眼,拉开椅子坐在首席的位置。

她怔了下,其实她没准备的他份儿。

但见他已经坐下来,明显是等着开饭的,纷嫩的小嘴一闭一合。

到最后还是默然。

光着脚丫子跑回厨房,拿了两幅消毒过的碗筷出来。

在家里她不喜欢穿鞋子,爱光着脚丫子踩在冰冷的地板上。

家里有暖气,完全不怕冷到她,这是她自小便养成的习惯,改不了。

即使她十年前变得穷困,生活并不如意,家里也不再有暖气,她也一如既往。

这仿佛是她的品性,真改不了。

同样的,兴许是性子使然,她十年前爱上一个人。

少年俊美冷漠的脸上,在面对她时才会展现出别样的柔情。

只属于她的柔情与痛爱。

十年后,他们相遇。

却已经物是人非。

他陌生的看着她,柔情不再,爱意消除。

将她丢尽了太平洋,忘得切底。

只有她,还是无法自拔的陷进去,从新爱上他,即使那时她还认不出他便是十年前的那个他。

好友任萱蔓因此说她爱转牛角尖,说她一头扎进死胡同里,出不来。

听说,“你的丈夫——连慕年就是你的那个死胡同!”

那时候她默然浅笑,只在心里说:“没办法,我发现爱他就是我的本性,不是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吗?”

瞥了眼脚下的地毯,她记得她搬进来这里时,家里是没有地毯的。

她当时还暗自高兴了一番,在心底编织两人一起时的情境。

她光着脚丫子,时而像个懒猫时而像个麻雀,无论是什么,只要有他在,她都是高兴得。

想象只是想象,都是假的。

婚后不久,他二话不说便将家里到处都贴上地毯,也将她的美梦粉碎。

然后,一走就是三个多月。

她的心有多难受,她已经不想再想起,

她不想跟他闹翻,所以对他再外面的一切,熟视无睹。

她回过神来,默然盛了一碗给他,没有说话。

心,堵得慌。

不知说什么,虽然她有无数的话想要对他诉说。

他以为她跟他赌气,故意不理他。

黑眸一眯,讽刺,“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

他冷漠和饱含恶意的口吻,她已经习惯了。

他好像永远看她不顺眼,她的存在似乎让他无比的厌恶,从来没有给过好脸色她。

她暗自定神,头也不抬,淡然的反问,“你是客人?”

他抿唇,“你摆脸色给谁看?这就是你对待丈夫的态度?”

家里高傲的母亲对父亲百依百顺,凭什么下了床后,她却对他冷眉横对?

这种感觉好像他才是在床上伺候她般。

感觉该死的糟糕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