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应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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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却嫌春色晚,故穿庭树作飞花。”这是北方的春天。
但这样的景色,这片大陆的人,是很难见到的。十八里磨刀岭已经是试炼大陆的最北端,因为有大江阻隔,江北的情况一概不知。
黑夜也曾差遣捷天驾金龙渡江,可不知为什么,大江当中有无形障碍阻隔,无法穿越。反复了几次,这才死了心。不过这样也好,大江就是神仙山天然的屏障。
十八里磨刀岭,春意渐起。
枝头已见翠绿的嫩芽,小草也偷偷地从泥土中探出头来。山林里,冬眠醒来的小动物也四处游窜,一派生机盎然。
美好的景象,风云寨要做的事情,却是大煞风景。今日必然血流成河,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天色未亮,疯虎便拉起了三四百号人,扛着各式各样的武器,徒步朝十八里磨刀岭南侧的碎石平地赶去。
那些临时拉来当啰啰的流民一脸困倦,呵欠连天。
“狗剩,头头分了你几斤粮?”一个扛着树棍的农民,问边上的熟人。
“五斤,说是打赢了回来,还能五斤。”
“你这体格是不值钱,俺能有十斤咧。”那人一脸得意。
名叫狗剩的农民叹了口气,视线落到周围嘈杂的人群当中。要论力气,他至少比刚才问话的人,大了一倍,可这待遇没法比。
人命不值钱,况且也身不由己。
他们这批人,因为自家的部落头领冲撞了风云寨的头领,连带整个部落都被贬为奴隶。
要说这个寨主还真是有点手段,原本差遣奴隶做事,天经地义。但他却不强制要求,奴隶可以不干活,但是却木有饭吃。要想肚子不挨饿,就得加倍卖力,因为奴隶的收成,只有平民的三分之一。你必须干三倍的活,才能勉强饿不死。
为了十斤粮,把脖子栓在裤腰带上去拼命。他们还得抢着去,为啥呢?
大当家的说了,杀一人,就可以脱离奴籍。杀两人,可以多获得一个脱离奴籍的名额,其余依此类推。
狗剩现在是后悔得肠子都青了,因为这个政策是对山寨的啰啰开放的。至于临时入伙的,要求高了一倍。必须杀两人,才能脱离奴籍。
“杀人,杀人,”狗剩红着眼睛,欲择人而噬。
周围的人也是一脸煞气,巴不得一人干翻十个八个的。因为除了脱离奴籍,还有奖励。一个人头,价值银币一枚,也就是100个铜币,可以兑换到25斤粮食。对于饿得前胸贴后背的奴隶来说,这个诱惑实在太大了。
他们不是没有力气,他们比神仙山外头的农民力气起码大一倍。但是,却不敢反抗。连千人敌的落头头都寨主被收拾得服服帖帖,他们造反也是白搭。
前头那花白胡子的苟老头,本来是他们的部落首领。现在竟然反过来监视他们,还铁面无私。
姓啥不好,非要姓苟。
狗剩一脸焦虑,他没多少文化,本来也没大名。现在被寨主贬为姓苟,你说他叫苟剩好呢,还是叫苟狗剩。这名字听起来像忒别扭,像是“狗狗生”。
不过,他现在可是瞎操心。要想弄明白到底叫啥名,至少得活着回来不是。
该死的兽人,万恶的寨主!
“都听好了,”前头骑着高头大马的疯虎,勒住缰绳,朝身后扯起嗓门,“等下到了碎石地,都给我打起来精神来,谁要是落了俺们风云寨的威风,关三天小黑屋,只准喝凉水。”
话音刚落,后头又传来另一号粗犷的声音:“二当家说的,都明白没?俺金千钧再补充两句,凡是像个娘们,拉屎、尿裤子的都算。俺金千钧可看着咧,谁要是敢不往前冲,半路扯后腿的,看俺金千钧不弄死你。”
这是三当家铁牛,自从得了赐名后,这家伙得瑟不已。无论什么场合,都要提一下自己的名字。刚才没说几句话,自己名字倒提了三遍。
到了半路,几家山寨的人也赶了过来,他们同风云寨的几位当家的打过招呼,跟在后头。
“伍当家的,早饭吃过没?”三里寨的当家郝禄,抛过来一句没营养的话。他带了五十号人手,便走边啃着一个面饼。
掏出一块黑不溜秋的干粮,他伸手递给黑夜:“大当家的,来一个。”
“吃过了,你吃慢点。”看那面饼半生不熟,还黏着锅灰,黑夜完全没了胃口。管中窥豹,这十八寨的伙食水平可不咋地。难怪来到风云寨,个个跟饿狼似的。
“来一个嘛,俺妹子烙的,可好吃了。”郝禄还是很热情。
“那好吧,”黑夜盛情难却,只好接了过来,随即塞到战马的褡裢里:“谢过郝当家的,俺先留着,留着。”
天色大亮,大批人手终于赶到碎石地,十八寨的人信誉还是不错的,每家都来了。黑夜将一众啰啰排队列阵,在碎石地上安排好。
疯虎肩扛大号斩马刀,在马背上来回巡视。黑夜不管事,他得带头。不过这些人手的直接领导者,是铁牛金千钧。大当家许诺过的,谁也无法反驳。
四当家刘梆,领着六、七队人马,装备精良。其中有五名绿衣护卫,这是黑夜的亲卫,其余小队长一律黑衣,啰啰一律白衣,他们都属于亲卫的候补人选。衣服的着色,按照晶力等级分。白、黑、绿、蓝……,蓝武还早,他自己还未达到。
他的人马,不限资源供给,所以提升很快。比起赵一彪军中兵士来说,还有差距。但也能算得上是精兵了。假以时日,将会以这队人马作为骨架,搭建新的武力体系。
两队长弓手,两队长枪兵,一队刀盾兵,一队长剑兵。他学赵一彪军中的步兵配置,尽量混搭兵种。
这边一声响锣,对面国主一方旌旗林立的军队中,传来擂鼓声。
这是要接战了。
十八寨的人马散布在山林中,居高而视,权作壁上观。只要黑夜这方不败退,他们就不出手。
“谁来拿下第一阵?”黑夜在人群后方,一脸严肃,向自家几位头领发问。
“主公,我来。”范青萍,一拍战马,率先迎敌。他是山寨的师爷,暂时定为是智囊,他必须露上一手,才能加重在山寨里的话语权。
“准,带五十人。”
范青萍伸手指点,将最左侧的五队人马点了出来,然后一同向场地中央迎去。
这处碎石场地,长宽各三里,天然的战场。黑夜他们来时,曾在这里临时驻扎。但今天,却是注定要染血了。
对方的阵列完整,横平竖直,但从整齐划一的动作来看,绝对要比郑南萧云山的人马还要强悍。这也是无奈之举,这边都是小国,常年相互征战,没有拿得出手的兵士,就等着灭国吧。
一个方阵,十队人吗,一名瘦小精悍的百夫长领队。
瞧见这一架势,跟在范青萍身后的啰啰顿时慌了神,双腿开始打摆子。虽然他们力气大,可毕竟就是个没见识的农民。一见对方气势出来了,自然就弱了一头。
范青萍回头看了一眼,立刻勒马高喊道:“想脱离奴籍的就给我打起精神来,临阵脱逃,一律处斩。”
说完一勒缰绳,加快了速度。
一众啰啰被一提醒,立刻开始红眼了。
谁都不想死,也不想一直饿肚子。
只要杀人,只有杀人,才能过上正常的日子。
不知道谁先爆发了一句:“杀。”
剩下的啰啰都跟着吼了起来:“杀……”
杀声震天,气势顿时一变。
兵对兵,将对将。
这个时代的战争还比较儒雅,双方见面后,互相抱礼,报完家门,武将才捉对厮杀。
这种行径,黑夜不屑一顾。
但是今天,他不得不依照传统习惯来。
要想敲山震虎,就得光明正大地打过。
只有把对方打怕了,才能稳住脚跟。
周围的国主才会有顾忌,也才能得到十八寨的同行的尊重。
范青萍自称书生剑,快剑无影,夺命追魂。对方也报了名字,军职。双方人马按捺不动,观望头领厮杀。
范青萍平日武功不显,但手下确实有两把刷子。他跟随黑夜日久,无论是晶力,还是武技上,都有巨大的提升。
喂食过大力丸的战马非同凡响,冲锋的速度比寻常马匹速度快了三分之一。
见到范青萍迅速冲杀过来,对方那百夫长也吃了一惊。
“呔!”他紧握长矛,朝范青萍遥指。身下健马提速,更快地迎了上去。
一寸长,一寸强。
三四米长的武器,在马上对战,占了极大的优势。
但范青萍不蠢,距离对方十几米的时候,他突然腾身而起,撇了身下马匹,在空中向对方冲去。
赤手空拳,他这是要那般?
对面的百夫长一愣。
就这一愣的瞬间,范青萍已经当头垂落。
那百夫长也不是吃素的,长枪一震,一招长鲸戏水,枪身一抖,便当做长棍向范青萍拍去。
枪势未老,便又转成毒蛇出洞。
范青萍空中无处着力,不出意外,便是一个透心凉。
也不见范青萍有什么躲闪动作,竟直奔矛尖而去。
长矛如同利剑,闪电般穿出。
那百夫长忍不住,在心底大叫一声:“好”。
愣头青,自寻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