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下课前,弗兰克斯问她:“纪,那个中国男孩是你的男友吗?”

“不是。”纪筝皱眉。

但弗兰克斯的话给她提了个醒,程醒对她实在太过于亲密热情了,每天跟着嘘寒问暖,即使她不收,也坚持不懈地送礼物。在留学生圈子里,所有人都心照不宣默认他在追求她,而她迟早会答应。

仿佛他来伦敦,学业反而是次一等的一般。

纪筝开始有意无意的同程醒拉开距离,然而九月份,中国传统七夕节的时候,纪筝被留学生圈子里的朋友骗到学校操场,在看到围着的一圈人时,心底有了不妙的猜测。

程醒用了很俗气的求爱方式,摆满蜡烛,抱着一束巨大的玫瑰花,深情款款对她表白。

周围人都在起哄,嚷嚷着“在一起在一起”。

纪筝蹙眉,拒绝的话还没张口,程醒拉着她的胳膊凑近,附在她耳边,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音量说:“不要让我在这么多人面前丢脸,求你。”

说完,他退出,用一种深情且蕴含恳求的目光看着她。

纪筝愣了一下,哑然,垂眸接下了那束花。

待到人群散开,二人独自走到桥边时,纪筝停步,认真看着他说:“很抱歉——”

她的话没说完,被程醒打断:“为什么?”

“为什么?”他说:“纪筝,周司惟没有追过来的勇气,我有,我到底哪里不如他。”

那时纪筝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了,猝不及防心口一痛,神色也冷下来,淡淡道:“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有为什么。”

“那弗兰克斯呢?”程醒的声音微讽:“你喜欢他?他也不见得比得上周司惟吧。”

纪筝转身的脚步一顿,微微有些喘不过气来。

回到房子里,纪筝发觉自己的生理期不幸而至,她到半夜腹中绞痛,睡不着坐起来拉开窗帘。

一轮明黄的月亮挂在空中,好似很近。明明是夏天,她却手脚冰凉,疼得冷汗直流。

忽然想起初次和周司惟有交集的那个元旦,她也是痛经,靠在轰趴馆外,然后,收到了他点来的蜂蜜柚子茶。

可是伦敦深夜叫不了外送,也没人会像他那样注意到细枝末节,注意到她白天时就有些不适。

如果周司惟在,他是见不得她受任何苦的。曾经在一起不久后的某天,因为换季温差大她又贪凉,不幸发烧了几天,上课都是昏昏沉沉的。

那几天,每一节课周司惟都陪着她上,让她靠在他肩上,指腹心疼地摩挲她因为发烧微红的眼角。

她食欲不振,周司惟去排了几个小时的队,买她最爱喝的椰子味奶茶。

纪筝在校医务室里打点滴,被抱在温暖的怀抱里,她在半梦半醒间睁眼,看见周司惟的目光落在她身上。

那目光里有心疼,和另一种隐忍的,难言的情绪,盯着她手背上的细细针头,唇抿成一条直线。

仿佛,想换他自己,来承受这份折磨一般。

纪筝忍着刀绞般的疼痛把脖子上一直戴着的,周司惟从前送她的那条项链摘下来,拆下戒指,戴到食指上。

而后披上外套,独自出门去买止痛药。

从前她看奇葩说,里面有一段发言叫人印象深刻,年轻稳重的女生说:“生活教会了你一些曾经以为做不到的事情。可是有一天,从超市提着塑料袋出来,看到漫天飘下的落叶,终于忍不住想,为什么要在最好的年纪离开那个人。”

是啊,为什么呢,纪筝在这一刻,忽然失神地想,如果她再勇敢一点,再简直一下,不那么懦弱逃避,情况会不会没有这么遭。

可是成嘉嘉和男友的撕破脸又如此血淋淋摆在眼前,她不想和周司惟走到那一步,走到互相怨恨的时候。

与其走向注定悲哀的结局,不如放手,互相成全。

回忆是凌迟人的钝刀,叫人无法控制地一遍遍自虐。

人生这条路,怎么选,都会有遗憾。

-

在伦敦生活的第三个新年,纪筝仍旧没有回国,纪城誉和叶梅带着纪辰飞过来,陪她在伦敦过了一个新年。

手机丢了之后,她几乎丧失了所有朋友的联系方式,互联网一日比一日发达,人们抱怨朋友之间再没有那种想念的距离感,可她却找不回任何一个。

纪城誉和叶梅走的那天伦敦大雨,弗兰克斯开车帮她把家人送到机场,在她望着玻璃失神时,在身后轻声说:“不要太难过,你还有我。”

相识一年半载,这是弗兰克斯第一次对她说出这样逾矩的话。

一开始也不是没有怀疑过,但他的温和克制有礼很快就打消了她的念头,让她误以为那是英国人对待朋友的绅士风度。

纪筝回头,对上弗兰克斯海蓝色的眸,迟疑了一下:“抱歉……”

“你不必说抱歉,”他仍然是温雅的口气:“纪,我知道你心里有一个人,不要完全的拒绝我,给我一个陪着你的机会。等你能放下他的时候,我们再谈别的事好吗?”

这样的谦逊退让,让纪筝找不出任何拒绝的理由。

她在很多时候,也会有片刻的恍惚。弗兰克斯的为人性格,几乎是完美符合她年少对男友幻想。温和有礼,从容体贴,让人如沐春风一般。

连大衣上喷洒的香水,都是温暖的木质香,醇厚悠长,在冬天和他并排行走也不会觉得冷。

可她还是在很多个时刻,怀念另一种气息,清冷的味道,像积雨的云,不化的雪,夜间沉凉的露水。

第三年末的时候,纪筝从学校毕业,一同毕业的还有好几个结交的留学生朋友,他们在房子里开了庆祝的party,彻夜通宵的狂欢。

纪筝在这种迷醉的氛围里,眉眼也染上笑意,跟着喝一些葡萄酒。

其中与她最要好的一个帝都女孩子,叫叶璃,比她晚半年来伦敦,也租住在怀聿的房子里,喝得醉醺醺的靠到她肩上,阖着眼一言不发。

客厅的音乐开到最大声,灯火通明一整晚,直到壁炉的火光将尽。

后半夜,纪筝和叶璃窝在沙发上,共同在吵闹声中安静看完了一部电影,结尾分别许久的恋人在纽约的帝国大夏重逢。

电影播完,天色已明,纪筝揉着眼,邀请叶璃一起出去吃早餐,呼吸新鲜的空气。

她们在街边随便寻了一家brunch店,点了焦香的手工面包配shakshuka,一些培根,咖啡的热气在清晨氤氲。

这家店店面并不大,客人不多,老板也很随意,将食物端上来之后就在柜台后面看早间经济新闻。

“新一代互联网神话已经出现,风行科技第一轮估值即将揭露,预测将近千亿……”

纪筝端着杯子的手一滞,侧头看过去,不大的电视机上,主持人旁边放着新闻相关的图片。

熟悉的,又陌生的,记忆深处的面容,在一个普通的清晨,冷不丁出现在她面前。

她呆呆地盯了半天,最后在叶璃的声音回过神来。

叶璃是一个漂亮得叫人心惊的女孩子,纤美精致,不大像帝都长大的,眉宇间仿佛拢着江南的烟雨蒙蒙。

“你怎么了?”

纪筝摇摇头。

叶璃笑,宿醉之后神色仍然清明:“你是想起什么人了吗?”

和她实在不需要太多遮掩,纪筝喝了一口咖啡:“是。”

吃完早餐和叶璃分别后,纪筝从报刊亭买了一份经济报纸。

日光逐渐升起,街上车水马龙,她仔仔细细读完报纸,又打开手机登录国内的社交媒体。

小道媒体们比起经济,更热衷于编造绯闻逸事,发出的照片里一男一女,男人身姿清峻,旁边和他共同接受采访的女子漂亮得体,众家标题皆称:【相互扶持起家的金童玉女】

各种偷拍的照片里,他身边总有她的身影。

合上手机,纪筝缓缓呼出一口气。

生活从来都不是电影,日子在推着人往前走,没人会一直停在原地。

她坐在路边长椅,一辆车停在她面前,弗兰克斯下来,吃惊道:“纪,你怎么会自己在这儿?”

他半蹲下来,用手背碰碰她的额头:“你是发烧了吗?”

纪筝抬起黑漆漆的睫毛,看着他,半晌,眼眶开始发红。

弗兰克斯愣了一下,一时慌神,连忙驱车带她去了医院。

纪筝初到英国时水土不服,每日食欲不振,吃了又吐,但也远没有这回的病来得严重。

她连日高烧不退,一直昏昏沉沉躺着,除了水什么都吃不下。

迷迷糊糊中,好像有人用水拂开她的额发,想吻她的额头。

她抓住那人的手,眼角掉下一滴泪,张口差点呓语出那个名字,却在看到眼前人时戛然而止。

“纪,”弗兰克斯看到她醒来一副怔怔的样子,隔着被子抱住她。喜悦道:“你终于醒了。”

这场病缠缠绵绵,拖了大半个月才好,纪筝整个人瘦了一圈,称量体重的时候发现掉了十斤。

弗兰克斯严肃告诉她:“你这是营养不良。”

她纠正:“我这是纤细苗条。”

“英国并不以瘦为美,”他说:“你务必得好好吃饭。”

病好后,纪筝在伦敦一家翻译司工作,她早在毕业之前,就收到了offer,念及一时半会儿无法回国,便应答了下来。

那段时间,弗兰克斯抽空常常带她去吃各种美食,寻遍伦敦的中餐馆。

她常去的家对面一家咖啡店的老板在她再次踏足后,关心询问了几句。

纪筝几乎每日早晨路经都会从这买一杯咖啡,老板人很好,经常在咖啡之外附赠几块小曲奇。

因此,她笑着解释说是生病了这段时间才没来。

那两年全球大流感来势汹汹,纪筝从前因为学业无法回国,如今却是想回也回不去了。

夏天到来的时候,流感稍有缓解,弗兰克斯带她去剧院看戏放松心情,原本订的是歌剧魅影的票,然而纪筝在剧院见到了意料之外的人。

当年上学时候笔译课的老师,她曾把自己写的话剧在课堂上放出来,纪筝很喜欢里面的一首诗,还摘抄在了手机里,只是后来也找不到了。

再见才得知,老师前两年就辞职了,专心研究话剧剧本,和自己的伙伴们全世界各地巡演。

纪筝很敬佩她,和弗兰克斯坐进剧场,完整看完了那一场话剧。

“如果有一天,你对我的爱渐渐逝去,

如果接着,你将我遗忘,

如果某一刻,你的记忆深处,再也没有我的碎片存在,

我仍然会爱着你,我亲爱的爱人,

我的爱不会消失,即便掩埋,也将破土而生。

即便我再度看到黑暗的降临,你仍然是天边不落的虹,

明亮的光与我今生相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