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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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博涉眉头紧锁,他何尝不知道是这个道理,战场上兵器的差别,足以决定一个士兵的生死。
“除了矛的差别之外,你看看我们的刀。”李茂拿了一柄桦国的刀,一柄宣国的刀,立在一起。桦国的刀,刀身偏窄偏长,刀刃偏宽。而宣国的刀正好相反,刀身偏宽,刀刃偏窄。
李茂将两柄刀递给陈博涉,陈博涉掂量了一下,“他们的这个制法,将刀变轻了,但劈刺的范围,却是扩大了。”
“正是。”李茂道:“他们刀刀刃薄而宽,出击的时候主要是削不是砍。”李茂比划了个平削的动作。
“我们的刀偏重,主要是这么竖着砍劈下去。”李茂又做了竖劈的动作。
“但是在马上的时候,身形本来就高,再往下劈的话,其实并不好动作。马上两两对战,近身之时,又不如他们的刀灵活。”李茂接过陈博涉的刀,转而递给了云霁,云霁在刀刃处轻抚了一下,桦国的刀刃也比宣国的刀刃薄。
“刀的改进倒并不难,让刀匠将锻造工艺和制法改进一下即可。”陈博涉道:“只是矛的话……我们这边没有硬木,看看有没有什么其他法子可以将柄加固。”
“能否制铁杆?”云霁问,“空心铁杆。”
“但我们的铁都是坚硬质脆,根本无法做成铁杆,只能制成枪头。”李茂道。
“不知李军长可听过炒钢?”云霁道:“将生铁熔化,锻打,挤出杂质,再渗碳成钢。钢的硬度和韧度都比熟铁要强,现在民间已有工艺,只是尚未大规模锻造而已。”
陈博涉倒是听过这么一道工艺,“据说生铁炒熟铁要损耗三分之一,熟铁炒成钢要损耗五分之一,这么复杂的工艺,这么多的损耗,如果用来制柄的话,恐怕有些可惜了。
云霁只得叹气,他一时想到的法子未经深思,被这么一说,想来也是不可行的。
“但未必是不可。”李茂灵机一动,“可在木杆旁边订一圈细铁棍加固。”
“还可以更省。”云霁被这么一说,也有了主意,拿了宣国的枪比划了一下,“如果在这三处加铁箍的话,是不是正好能分散了突刺的冲击,从而减少了白蜡木柄在出击之后的回力?”
陈博涉拍了拍手,“就这么定了,让工匠先做几个试一下。”
第44章 立场
“我去看看王叔那边锻的刀。”
“不许。”
“听说有士兵拿着加了铁箍的白蜡木杆的矛操练了,我去看一下情况。”
“不行。”
“李军长说把白蹄兵的矛头改进了一下,我想去……”
“不准。”
云霁有些郁闷地端了茶水,放在几案旁边。
现在简直像个姑娘家被禁足了。
陈博涉端起茶来喝了一口,便继续看公文了。云霁只得也坐在旁边批着字。
上次提出了加固矛柄的方法,据下边报上来说,确实是可行的。如果能在兵器上制衡白蹄兵的话,打仗时便是一个很大的优势了。
他心心念念想看看长矛操练的效果,结果被陈将军以“公文太多,批不完,请先生也来帮忙”的命令,硬生生陈某地堵在了将军府中,还美其名曰“惩罚就是这样,当初是先生要陈某治罪的”。
不知道是不是云霁的错觉,总觉得这次回来,被陈博涉降了三级,留在府中成了侍从之后,陈将军对他的态度多少发生些变化。
之前还有些恭敬和谦卑,现在被他伺候久了,倒生出了些许长官的派头来。说不许就不许,指东就不让往西,分明没把他这个“长辈”放在眼里。
难道是因为这次这张面皮看上去要年轻些吗?
——
“先生,这边都批过了吗?”陈博涉伸手过来拿他面前的一叠文书。
“不是这一摞,是这边。”云霁指了指左边,继续提笔批着,生怕被看出来了他刚才的分神。
陈博涉现在是实质上的一国之君。上奏给公子文怀的奏折,全部被公子文怀以内参公文的形式,送到了陈将军府上。
久而久之,朝臣心中有数。遇事先给陈博涉送个非正式的文书,待将军的褐批下来,再上奏公子文怀,走一个形式。
所以现在案头的文书可谓堆积如山。
“今年的腊赐该如何发放?”腊赐是每年年末,朝廷赏赐给文武百官的额外一笔赏钱。云霁看到尚书丞呈报上来的文书里面,询问的是过年发赏事宜,不知如何答复,便问陈博涉。
“恐怕要减半。”陈博涉也凑过来看,“董时文的提议不错,预算也合理,就按他的提案办吧。现在连年征战,今年打了富南国,明年春天又要讨伐桦国,金库吃紧,所以能省便省吧。”
“总是节流也不是办法。”云霁道:“还得要开源。”
“税负已经很重了,再加税的话,恐怕百姓生活会难以为继。”陈博涉也在为这件事发愁,“除此之外,粮食也是个大问题。”
今年攻打富南国的时候已经征调过一批粮食了。百姓除了糊口和做种的粮食之外,余粮几乎已经全部卖给了国家。等到了明年再打仗的时候,恐怕是卖不出来了。
“地税和人头税肯定是不能再增加了,依我看,还是要把盐铁的开采控制起来。”云霁道:“现在公矿和私矿并存,贩卖渠道也是公私各异。官家要控制源头,将之前的私人盐场和铁矿全部收归国有,但授予他们经营盐铁的专卖权,这样一来,估计不会遭到太大的反抗,而且官家可以收十倍于人头税的税金。”
“食湖池,官山海”不是什么新方法,旧朝一直施行的便是这个制度,只是后来蛮族入侵,礼崩乐坏。在战乱期间,豪杰并起,靠海的盐场和山里的铁矿纷纷流落到了私人手里。
七国分治这么多年来,宣国和大沧国的官家收回了一部分,但私采私营的势力发展了这么多年,规模已经相当庞大,所以现在依然是公私夹杂的形式。云霁此番打的,便是这个主意。
“况且,将军现在正是用兵之际,若能将私盐贩子和私铁贩子全部收编入军队的话,我们的骑兵人数,估计还能增加。”云霁又道。
“好主意!”陈博涉听着,眼前一亮,“既增加了税收,也增加了兵源,可谓一石二鸟。不愧是先生。”
陈博涉说这话的时候,整个人又靠了过来,呼吸搔着云霁的后脖颈,云霁只觉得那一小块皮肤被呵得,仿佛被一块湿嗒嗒的热毛巾捂住了似的。
眼看陈博涉还要往前凑,他急忙站起身来。
“将军,我去拿份地图。”
陈博涉往前靠了个空,抬头看着云霁,眼神里满是幽怨,就像一条被抢了嘴边肉的大狗一般。
刚才看着季先生的背影,和束发而撩起的那一截白皙的脖子,他不知不觉地便靠了过去,心里生出了个想在那个白皙颈项上咬一口的妄想。
好在季先生转过脸来的时候,这份妄想便立即烟消云散了。
如果不从正面看,不看脸的话,季先生的背影真是很勾人啊。青丝绾髻,细颈白皙,肩头瘦削却圆润,腰肢盈盈却挺拔。
比男子多一分俏丽,比女子多一分刚劲,有种说不出来的韵味。
——
陈博涉曾经怀疑过自己对于季先生总有些别样的感觉,是不是因为自己喜欢的是男子。
为了验证,他还曾特地去勾栏间里要了个小倌。
当小倌媚眼如丝地缠上他的时候,他恨不得将小倌一脚踢开。好不容易克制住了,没有动脚,但还是动手把对方狠狠地推到了床上。
小倌对于这个举动显然是误会了,笑得更加妖娆,腰也扭得更加欢畅了。
“原来客官喜欢粗暴的。”
陈博涉怒目盯着在床上搔首弄姿的人,突然觉得自己特地跑来验证一下的想法很是滑稽,随即便释然了。
因为他对眼前的人,根本没有任何兴趣。
一丁点儿都没有。
无论眼前的人是如何容貌俏丽、身姿妖娆、皮肤白皙、烟视媚行、顾盼生辉……他都丝毫没有触碰的欲望。
反而觉得那如水蛇一般腰身,和细白的藕节般的缠上他脖子的手臂,有些恶心。
奇怪,真是奇怪。
对方分明是个与季先生体型相似,身材相仿,肤色相近,容貌还漂亮了许多,年纪也年轻了许多的秀美男子,但为什么他对着眼前这个人,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去逗弄,去调戏,去触碰,去亲近的想法?
小倌又主动来缠着他的腰,用娇媚的声音向他求欢,他忍无可忍地用两把椅子把对方箍在墙角,然后一脚踏着,变成了个笼子。
“客官是喜欢玩儿束缚吗?奴家怎样都行~”小倌咯咯地笑得开心。
陈博涉有些恼火。
堂堂男儿怎能称呼自己为奴家?现今世道,男儿纷纷投笔从戎,入伍参军,但这个正当龄的孩子为什么愿意屈居人下,甚至以妇人自居?为什么要在这个烟花之地,过着这样的生活呢?
荒唐,实在是荒唐。
于是接下来的一炷香的时间里,陈博涉开始晓以大义教育起小倌来,说什么“你年纪轻轻,虽然不算身强力壮,却也未必不堪大用”,“去军营里面历练两年,当个杂务的小兵,或者打前哨的探子,都是可行的”之类的话。
小倌被训得气急败坏,恨不得给他退钱。总熬完了这一炷香的时间之后,赶紧把他送出门去,觉得自己是碰上了个傻子。
经过这次试验之后,陈博涉便有些放心了。于是对季先生的骚扰,也就心安理得,变本加厉了起来。
——
云霁抱着几卷地图回来,他刚才紧张得不行,想着赶紧要远离陈博涉,所以跑出去的时候还赤着脚。
深秋的天气,晚上天气凉,寒雾重,玄关的木地板上凝了一层白霜,踩上去湿湿的,凉凉的。现在湿着的脚踩到屋子里的草席上,便是一个个的脚印子。
云霁低头看了看,有些不好意思,“踩脏了将军的屋子。”
陈博涉看着那双赤裸的脚被冻得脚趾通红,顿时什么也顾不上了,趁他坐下的时候,捉起他的脚踝,揣到了怀里暖着。
云霁吓坏了,用手撑着往后退,想把脚从陈将军的怀里抽出来。
陈博涉将他的脚揣得更紧了,都揣到了衣服里,只和陈博涉的腹部,隔着薄薄的里衬。
“先生太见外了。”陈博涉一脸如常的样子,仿佛丝毫不知道自己在做着多么亲密的举动,“君子当抵足而眠,你又是女人脚,有什么摸不得的?”
云霁的脸色一阵白一阵红。
白是因为被将军饿虎扑食一般扑上来的身躯吓的。红是因为居然毫无反抗地被捉住了双脚,双脚还被那个男人揣在了怀里。
又变白了是因为觉得这简直是大逆不道,哪有主公给臣子暖脚的道理?又变红了是因为陈博涉居然厚颜无耻地说,这是兄弟间的平常举动。
“我们行军打仗在外,如果有人在苦寒之地,四肢都冻僵了的话,就必须有个人帮他暖一暖。暖不过来的话,便极有可能残废。”
陈博涉大大咧咧地说着,仿佛丝毫没有往那个方面在想,弄得脸红一阵白一阵的云霁开始自我怀疑,是不是因为自己品行不端,生性不检点,所以总是往那个地方想。
都怪前世被那个男人调教得太好了,也都怪自己的身体太不争气了。
云霁紧张地想缩回脚,却被牢牢地抓着。时间越久,越是温暖。热量从脚心传来,渐渐扩散到了脚掌,连着脚趾都暖和了起来。
越是温暖,也越是失去了抵抗,深秋季节,人是贪恋温暖的动物。
“你们行军打仗,是怎样过的?”云霁放弃了抵抗,也就任由他揣着了。
——
云晗昱对于前世的那个男人,其实算不上有多了解。
他伤好了之后,男人被他赶出去了一段时间,只在晚上会偷偷进来抱着他,睡在他身边。
后来他察觉了,也没说什么。因为每每看到腹部的伤口的时候,心里便自责起来,于是就由着那个男人抱着,算是默许了。
男人几乎每晚都会来,而男人每次来了之后,真是把他当作一般的妃子在宠幸,尽兴之后便酣然而眠。完全不会对他说些朝堂的政务与军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