弩弓的嗖嗖声从四面八方传出,纷至沓来的弩箭强大的破坏力连贼人手中的木盾都能击穿,更不用说手持火把的贼人了,一个个中箭身亡,死亡的阴影笼罩在场的每一个贼人身上,贼人们魂飞魄散,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

“大家不要惊慌!”山贼的头目强作镇定,凶狠狠地说道:“敌人的营地就在我们的前面,只要我们镇定下来,保持队形向前面突击,就不怕敌人的埋伏,而金矿就是我们的了。突击……”

金矿的魅力比什么都要大,很快地队伍又重新组织起来,高举长剑弯刀之类不等的武器,一窝蜂似地向前冲去,果然除了再有零星几支弩弓能射杀山贼外,对贼人已经威胁不大,冲出百来步后,贼人们惊魂略定,举目四顾,四处一片寂静,刚才的杀戳就像是做梦一样。

但这个梦未免太真实了,不久前还在称兄道弟的伙伴瞬间永远地躺在他们身后,经此一来,山贼们的士气低落,胆子也变小起来,不管头目再怎样的诱惑,大家都是前进一步,后退三步谨慎地慢慢向前推进。

这时的雷尔斯他们早已转移阵地,目标放在了另一批不断接近的马贼身上。

又是一支接近三四百人的队伍,只不过这次的贼人素质明显比那边的高,每个人都是扳着脸沉默不语,雪亮的刀剑,整齐的步伐,每一处都流露出这是一支纪律严明的队伍,在前面一个亮着火把的向导带领下,不急不慢地向前迈进。

“疾风之狼!”塔尔夫低呼出声,面色开始有些不自然,甚至于有点僵硬起来。

“什么意思?”雷尔斯剑眉一轩,好奇地望了塔尔夫一眼道。

塔尔夫紧张地又望了渐渐走近的马贼一眼,才转过头压低声音道:“疾风之狼是商队永远的噩梦,更是我们佣兵的恶梦,我们当佣兵这行业的都知道,如果遭遇到一般劫匪的话,顶多破点财,但遇上疾风之狼的话就不同了,他们不但洗劫财务,连人都要杀!”

“劫财,还要杀人?”

“不错,人杀清光,货抢清光。”塔尔夫脸色阴沉地说道。

“你怎么认定眼前的这批人就是疾风之狼?可能不是呢!”雷尔斯也没看出这些贼人身上有什么特殊的标志,有点困惑的朝塔尔夫问道。

塔尔夫拍拍胸膛,肯定的说道:“一定是的!来去如风是疾风之狼的特征,也只有他们才能每个人都配备这种来自雪原高山的纯种汗血良驹,我们当过佣兵的都清楚,只要看见这种高大、长着红毛又是成批的马驹,那这伙人绝对是疾风之狼!”

“不要被这甚么甚么疾风之狼吓倒,他们再怎么厉害,还不是人一个。”雷尔斯轻轻拍着塔尔夫的肩膀以示鼓励,突然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道:“听你说得这么厉害,那我只有改变计划了,集中弩弓队火力先把这些人杀死。”

雷尔斯原先计划是让这两批贼人相互厮杀,拼个你死我活,他们这些人坐收渔翁之利,不过既然这边的贼人素质这么高,那边又是乌合之众,拼杀起来,疾风之狼绝对很快就能把那伙贼人铲除掉,自己这帮人要想减少损失,就得帮助那伙弱小的贼人。

两边的贼人慢慢地接近,在发现了营地里空无一人后,紧跟着两边都听到声响,马上全部人都是刀剑刃口向外,磨刀霍霍地就是要开战,殊不知旁边还有一众人等在虎视眈眈。

但雷尔斯不会让他们有机会认亲戚的,在两边的贼人就要开口喝问双方身份的时候,乐乐迅急飞了出去,张口一喷,一股烈焰冲口而出,直向那个甚么甚么的疾风之狼射去。

再怎么优良的马驹,猝不及防下只有收蹄嘶叫,雷尔斯则是趁这个时间空挡接过一名弩弓队员递上的弩弓,瞄准另一方面的贼人射去。

果然这帮乌合之众不负重托,哇哇地叫起来道:“又射过来了!原来是这帮兔崽子射我们的,兄弟们,动手!”

至于对面的疾风之狼遭到攻击,自然是还以颜色,一场不明不白混战就此展开。

雷尔斯呢?自然是觑准了那些汗血良驹,和乐乐两人进行盗马行动。乐乐先是使出火焰魔法吓惊马驹,雷尔斯马上冲上前拉住马缰,稳定马驹,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道:“兄弟,在马上杀敌不方便,还是下马来好些,马就让我给你牵着。”

听雷尔斯劝说的就罢了,不听的一下手势,马上一技弩弓天外飞仙而至,马贼立即中箭下马,再不就是乐乐再来个雷电魔法,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雷尔斯牵马牵到笑不拢口,乐大爷也是玩得眉开眼笑。

等到后来贼人拼多了慢慢醒觉过来,但因为已经杀红了眼,都以为对方是雷尔斯他们请来的帮手,于是闷不吭声地狠杀。多了雷尔斯和乐乐帮忙料理疾风之狼,疾风之狼也是第一个被消灭了,而另一批贼人也好不到哪去,只剩下十几人在喘着大气。

在雷尔斯他们三百人的包围下,山贼中的一名贼人还傻傻地拱手道:“谢谢你们帮忙了,不知你们是哪里的同道?”

雷尔斯避而不答,环顾四周,得意的笑道:“我要谢谢你们才对,为我们送来这么多的物资。”

“为什么?要谢……送来物资……啊?”那名贼人一脸愕然,还在纳闷雷尔斯为何要感谢自己,似乎想明白了雷尔斯他们身份,猛然尖叫了起来。

雷尔斯不再理会他们,向左右吩咐道:“把这些贼人都剥光了吊起来,看看有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收过来,死去的贼人嘛也要搜索一遍!”

尖叫着的贼人,脸色惨白,一脸紧张的朝雷尔斯问道:“你把我们剥光了,除了劫财外,还劫我们色不?”

“劫色?”雷尔斯看了看说话之人,这家伙长的又黑又丑,脏兮兮的,又是汉子一枚,也不知道他有什么勇气,竟然能问出这种问题。

雷尔斯带有玩味的说道:“劫财不劫色,还叫打劫吗?”

难得有趁火打劫的机会,雷尔斯如何不戏弄戏弄这些贼人?

“卑鄙啊!无耻啊!连我们这些做贼的可怜人都要打劫,而且,你劫财就劫财吧,为何还要劫色?我的菊花向来都是让女人爆的,你可千万不要碰我的……”贼人噙着泪花,声嘶力竭,那模样像极了受了委屈的大姑娘,一边把钱财往那些搜寻他们人手中送,一边用力护住臀部。

“人丑菊花臭,我们才懒得爆!”

来到那些贼人面前的士兵们,看着这些人委屈害怕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不过,手并没有闲着,而是三下两下将他们提了起来,将他们脱光了,挂在了树上。

“你们简直太无耻……太过分了,要劫色就直接来,干嘛还要把我们吊到树上!”

“太过份了、太过份了!”

这些人嘴上虽然是叫骂的厉害,他们却摆出了一副任君采摘的模样,惹得雷尔斯等人大笑不已,“都说了,人们人丑菊花臭了,还一副受的模样,恶心,真是恶心死了!”

“你们……”

听到这些人的笑声,被吊着的那些人,脸刷的一下红了,恨不得找个窟窿,现在就钻进去。

接下来,塔尔夫他们便对着那些死去的贼人搜寻了起来。乐乐坐在雷尔斯的肩膀上眨着一双褐红色的大眼睛一言不发,刚才连续的施放魔法消耗了大量的体力,终于让它现在能安稳一会儿。

这场战斗,雷尔斯这一方无一人受伤,近千名贼人互殴却是伤亡贻尽,他们不但俘获了多于三百匹的良驹,一大堆刀剑枪棍,还搜出了二千三百枚金币和八百枚银币,对于他们来说,这真是丰富的一次收获。

这一切处理完毕,士兵们稍微休息了一会儿,便到了第二天早上。塔尔夫把汗血宝马和武器分配到了每一个人的手上,至于剩余的二十来匹马匹,则是挂满了清洗贼人得来的物资和火炮。

这简直是应验了那一句,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

有了快马,本来余下还要走八天的路程,却是只用了三天时间,就来到了苍龙军团的总部所在地莫拉德大城,不知是否这些汗血宝马迅疾如风,还是路上其他打劫的贼人一时来不及布置,总之,一路上平静无波、无惊无险到达了目的地。

不敢逗留,在总部的军需处领到了二千套软甲和三千套兵器军械后,一行人急急忙忙将这些装备装在二十辆的大车上后,又踏上了返回军营的路程。

一行人刚刚出了莫拉德大城的边界,就有不明来历的人在车队周围活动,高兴的乐乐手舞足蹈的,休息生养了这么多天,又可以好好的玩一次了。

可令它失望的是,一直是来到了巴克布大城城外,贼人们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唉!好失望啊,我还对这次的贼人抱着十二分的期待呢,想不到是虎头蛇尾,敢派人跟踪又不敢伏击。”乐乐挥舞着双翼,不停地围着雷尔斯打转叫嚷道,嗖地一声后又转到塔尔夫的面前嘟起嘴巴道:“塔大头,你有什么好玩的建议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