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做我女朋友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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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洛杉矶的阳光四季充沛,就算是冬天,也只需要在晚上穿个厚外套,很多老外一年四季短袖T恤,程雪歌已经把从国内带来的羽绒服当被子盖了。
今天有点下雨。不过洛杉矶的雨很少下大,通常是像雾气一样轻薄细腻的细雨,只是比平时冷一些。
程雪歌刚换好衣服准备下班,还没走出餐厅,就看到一辆金光闪闪的迈凯轮跑车停在门口。
她怔了怔,这时忽然有一双大手自后蒙住她的眼睛,声音故意贱贱的,“猜猜我是谁?”
程雪歌试图把这大手拿开,“下次你要真想让我猜,麻烦把车停远一点,别这么懒,多一步都不肯走。”
江瀚坤捏了一把程雪歌的脸颊,“你说谁懒呢?我懒吗?我每天跑步十公里……不是怕被粉丝认出来吗?”
程雪歌打他的手背,一边后退着避开,“你别掐我啊,没大没小的。”
江瀚坤的长手又一把将她揽住。
“你别倚老卖老啦,我觉得咱俩心里年龄差不多。”
这时,万瓷玟正好来上班,她从一辆日本车上下来,先是看到那辆扎眼的迈凯轮,随后又看到程雪歌跟江瀚坤,顿了顿,笑着迎上来。
“男神又来啦?洛杉矶跑很勤啊。这边有活动吗?”
“呃……有。”江瀚坤在万瓷玟面前,无赖的表情有所收敛,“我是顺路过来的。”
“雪歌姐来洛杉矶不到三个月……你都顺路来了十七八趟了。”
万瓷玟翻了个白眼,笑容促狭,瞧着一身潮牌的江瀚坤。
“往返机票有包年的吗?你每次都头等舱,也是一笔挺大的开销啊。”
“都说了是有活动,我是为了工作才来的。”江瀚坤挺了挺胸膛,站直了比程雪歌高一个头,他清了清嗓子,又说,“下班请你吃饭吧?堵住你的嘴,每次都录口供似的,烦死了。”
万瓷玟这才想起自己快迟到了,“夜宵加奶茶!你这铁公鸡能拔毛,说明很有诚意了!友情提示:我们公寓的网坏了,下一步你自己看着办吧!”
万瓷玟说完,朝程雪歌挤了挤眼睛,然后嗖一下冲进了后厨。
2。
“想吃什么?日本菜?韩国菜?还是高逼格的西餐厅走一走?”
天晴了,江瀚坤打开车窗,戴上墨镜,连他自己都能感受到这辆车耀眼的金光,来往车辆里的人纷纷投来含义纷杂的目光。
江瀚坤受得住。他很享受这种招摇过市的感觉。
程雪歌正在看学校网站上交作业和考试的日期,没有抬头,“你选地方吧,该我请你了。”
“我是你的金主爸爸,你跟我出来,当然是我请啊。”江瀚坤伸手拍了拍程雪歌的头,像是在拍家里的哈士奇,“而且你这几首歌写的都不错,已经在制作了,就算是员工福利吧!”
“你给我当Uber司机就是算福利了!吃饭还是一人一顿。”
这时手机日程的铃声忽然响起来,程雪歌捧着手机忽然想起了什么,睁大眼睛,侧头看着江瀚坤的侧脸。
“要不今天你先忙你的吧,明天我请你吃饭好不好?送我去USC(南加大),我有事不能陪你玩了,谢谢!”
“啊?”江瀚坤拉了好长一声,正赶上前面红灯,他停下车子摘掉墨镜,可怜巴巴地看着程雪歌。
不上妆的江瀚坤眼尾下垂,显得无辜又可爱,肌肤透亮,小奶狗似的惹人怜爱。
“雪歌欧尼,不会那么狠心,把我一个人甩包吧?我英文又不好……”
江瀚坤眨了眨眼睛,抿起嘴唇装可怜。
“你要去哪里啊?带上我不行吗?”
程雪歌终于明白为什么江瀚坤的粉丝群覆盖各个年龄段了……
很多成熟女性都逃不了他的魔爪。因为他够年轻,有柔软的一面,不但能够激起成年女性的保护欲,也让她们觉得轻松没有攻击性。
“不是我甩包啊……是你又空降,事先也没告诉我。我今天已经约了教授,发了好多邮件才约到他的……幸好我想起来了,不然可就坏大事。”
程雪歌的声音不自觉地带有安抚的语气,这就是江瀚坤的天赋,他想达到目的素来不靠强权,而是反过来让你觉得欠了他的。
“那你去见教授嘛,我在外面等你,然后我们去吃饭,吃完了再去海边走走,好不好呀?”
江瀚坤扯了扯她的袖角,双手垂着举到胸口,像宠物狗的爪子,真是卖的一手好萌。
程雪歌只好答应,“好,好,就是有点浪费你的时间啊……我知道你时间宝贵嘛。而且你在洛杉矶不是很多朋友吗?你可以去找他们玩啊……洛杉矶的华人聚集地很多,去中国城就跟在国内一样,根本不需要会英文。”
前方变灯,江瀚坤狠踩油门,金色迈凯轮像风火轮一样飞了出去。
风声很大,程雪歌隐约听见他说。
“我是来找你的,他们都不知道我来了。在这里,我所有的时间都给你。”
2。
Professor Kim(金教授)是个混血男子,看起来很年轻,大概三十多岁的样子,五官就是欧亚混血典型的样子,深邃而不失细致,程雪歌觉得好像在那里见过。
可能是在电视上看过类似的人吧。程雪歌对外国人十分脸盲,觉得他们都长的差不多,而且外国人的年龄她也看不准。
其实外国人看她也是一样,时常很诚恳地,将瘦瘦小小的她误以为是高中生。
程雪歌读了几个月的语言学校,虽然还是不能够随心所欲地表达自己,但是正常交流已经没问题了。
她把打印出来的简历递过去,还有她这几个月来帮江瀚坤写的歌,她用英文自己唱了一遍,做成Demo交给教授。
“这是我的作品,其中有两首是古风歌曲,是当下中国流行乐坛很有代表性的一个类别,将中国古代元素放大,乐器也以古筝,二胡为主……”
程雪歌觉得自己用词还是不准确,不过眼看金教授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心想他也许能听个大概吧。
金教授戴上耳机听她的歌,大约过了一首歌的时间,忽然眼神微变,摘掉了耳机。
“你以前来过洛杉矶吗?”他忽然问。
“来过。”程雪歌一怔,忽然也觉得眼前这人越发眼熟。
混血男子一笑,摘下耳机唱道——
“Well you only need the light when it's burning low
当蜡烛燃烧殆尽,你才需要光芒
Only miss the sun when it starts to snow
当天空开始飘雪,你才想念阳光
Only know you love her when you let her go
当放开她的手,你才明白你爱着她”
在他清唱的旋律中,忽然之间,她回到那个夜晚……
圣莫尼卡的海滩上,她跟钟尘在一起的那个夜晚……
有个混血歌手在木头栈道上卖唱,她受到感染,跟着他唱歌……
才有了后来的一切。
“我们见过,在St Monica。”
金教授露出深邃的微笑,“你唱歌很好听,我一直都没有忘记。”
他站起来,拿了张空白的表格,签了字,递给程雪歌。
“开学时,希望能在我的教室里看到你。”
3。
表格上的墨迹还没干,程雪歌一直用手拿着,怔怔地走出办公楼。
脑海中回荡起《Let her go》的吉他旋律。
圣莫尼卡海滩的夜晚,曾经为苑青颖心碎的时刻……那时她与钟尘的相处那样轻松,因为没有负担所以胆大妄为,他请她喝了一杯长岛冰茶……现在想起来,已经仿佛是前生的事。
校园不大,精致典雅,正中有一座喷泉,她走过去坐下,将那张纸细细折起,放进包里。
江瀚坤的车不能开进来,他在停车场等他。程雪歌整理好东西,没有马上离开,独自坐在喷泉边缘,怔怔地看着各种肤色,各种年龄,各种表情的人群从身边走过……
那个人,她想起他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时间是世上最神奇也最可怕的东西,它能给你一切,也能带走一切。
他们应该再也不会见面了吧。
程雪歌舒了口气,把书包甩到肩膀上,正打算走进来来往往的人流中,身后忽然传来他的声音——
“程雪歌。”
她一定是听错了。
刚刚在脑海中出现的人,怎么可能忽然出现在身边。
她顿了顿脚步,正打算继续迈开步伐,这时他的声音再度响起——
“Shirly?”
他的声音那么真实,试探着叫她的英文名,竟然隐约带着一丝忐忑。
她有些相信这是真的了,可是这一瞬间她竟然不敢回头。
不是没幻想过跟他重逢。……反而是幻想过太多次了,已经习以为常,不再奢求能变成现实。
她一个人在图书馆,连滚带爬吃力地写完作业的时候……
刷了几小时的碗,从餐厅下班的时候……
为了省钱去超市买打折面包安排一日三餐的时候……
她想,如果跟他再见面,希望是很久很久以后,她穿着漂亮裙子,已经能够平静地面对他……
哪怕只有那么一瞬,不要给他看到自己狼狈的样子。就算只是打个招呼,然后挥手告别……现在也还不是时候。
……他是真的吗?还是自己又一次的幻觉?
程雪歌缓缓回过头去。
钟尘穿得很正式,浅灰色西装配白衬衫,在人群中像阳光一样耀眼。
“你怎么会在这儿?”
程雪歌觉得自己表现不错。神态语气应该都很正常的,带着虚假的客套和恰到好处的温度。
“我来物理系做讲座。”
新的系主任是他以前的导师,再忙也要来。
他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程雪歌。
钟尘怔怔地看着她。阳光下,她好像更瘦了,白T恤牛仔裤,像个高中生。
“哦,很好啊。”
她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可以给我几分钟吗?”
他很怕她会离开。
钟尘忽然觉得,跟人类复杂的心绪相比,物理什么的实在是简单许多。
“呃……”
程雪歌咬住嘴唇,她脑子好像忽然间不转了,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才能显得自然而洒脱。
爱情向来让人痛苦。
这一刻的风起云涌……复杂深邃的内心戏,连自己都捋不清楚,别人又怎么能领会万分之一。
外表看起来洒脱的时候,内心未必不痛苦。
而真正痛苦的往往是……
当你再看他一眼,你就明白……
明知道不适合,不应该,不会有好结果……你还是想要这个人。
不管多少次……你想跟他重新开始。
不管多少次,你受了伤,像含羞草一样缩起心尖……
可是再见到他的一瞬,你还是对爱情重燃了幻想。
他朝她走来,气息仿佛炽热,可是黑眸平静无波。
“可以请你喝杯咖啡吗?”
他神色克制真诚,且小心翼翼。
“有个问题,我很想知道答案。”
……还要再经历一次痛苦吗?她应该转身就走吗?
程雪歌站在艳阳下,茫然地看着钟尘。
爱情这件事,千百年来,不断产生新的问题,却永远没有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