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那几名捕快,看到叶明非腰间的金剑和金葫芦后,悄悄递了好几个眼神,最后露出几分奸笑,目光最后定格在膘肥体壮的呦呦身上。

察觉到众人奇怪的眼神,叶明非把糖葫芦往地上一插,一脚将呦呦踢过去,让它赶紧吃完,省得一直扛着怪丢人的。

呦呦被踢了一脚,“呦呦”叫了几声,奔到糖葫芦边,“吧唧吧唧”啃得特香。她这一连串动作,终于打破了大厅中的宁静。

西南角那位慈祥的老者站起身,缓缓来到叶明非面前,对两名镖师挥了挥手。两人立马收回长剑,向叶明非赔礼后退下。

老者不愧是开镖局的,见人三分笑,遇事笑三分,从容冷静,应对自容,“在下姓罗,是罗家镖局的总镖头罗庸,那便是小女和十几名手下,刚才多有得罪,还请这位公子莫怪,出门在外,我们只是小心行事。”

他不动声色地打量叶明非,竟看不出他的武功高低,心中不免犯嘀咕。

只一点他可以确认,这位公子眸正神清,悠然洒脱,不会是坏人。

行走江湖,最忌以貌取人,更忌意气用事,无论面对何人,何事都要心怀警惕,不知为何,他竟对这位公子全心信任。

“小事一桩,罗大哥不必介怀。”叶明非点点头,向里走去,一屁股坐在正中央的空椅子上。

罗,罗大哥?罗庸有点懵,他这个年纪,怎么说也跟这位小公子的爹娘差不多大吧?无论如何高着一辈呢,叫他大哥?

呦呦啃完糖葫芦,紧随其后,站在叶明非旁边左顾右盼,寻找其他可以吃的东西。

结果,它一眼就看到了英姿飒爽明丽动人的罗小姐,两只圆滚滚的大眼睛闪闪发光,一副“色鬼”德行。

食色性也,呦呦除了喜欢美食,还喜欢美女,无论年龄,只要是女的,只要长得好看,都能把呦呦迷住。

叶明非扶额,嫌弃地踢了呦呦一脚,扭头看向那位罗小姐,发现她正看向这边,嘴角含笑,落落大方。

罗庸见叶明非看向自己女儿,赶忙介绍道:“这是小女文萱,自幼跟我走镖,虽没什么教养,倒也学了一身本领。”

“见过公子,不知公子怎么称呼?”罗文萱向叶明非行礼,目光直白,毫不掩饰,确实没有小女儿的娇羞,却赢得了叶明非的好感,因为他很欣赏这样自信豪爽的女子。

叶明非抱拳道:“在下云非。”

“公子姓云?”罗庸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又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越发兴高采烈,咧开的嘴角几乎合不拢了,“原来是云公子,久仰大名。”

久仰大名?这罗镖头认识自己?叶明非有些疑惑。

见呦呦凑到罗小姐脚边,围着人家团团转,“呦呦”叫着献殷勤,口水几乎黏在人家衣服上,叶明非嘴角一抽,嫌弃道:“呦呦,擦擦口水,不要太失礼了。”

呦呦舌头一伸,卷走嘴角口水,继续歪着头盯着罗小姐发花痴。

罗小姐倒也是见过世面的人,见呦呦如此可爱,对它粲然一笑,嗓音美妙动听,“没关系,我喜欢这只鹿。”

这下完了,呦呦晕晕乎乎差点倒在地上,一副陶醉的模样。

叶明非扶额,不去理它,“罗大哥如此戒备,是发现了什么异常吗?”

被这么年轻的公子叫大哥,罗庸总有那么点不习惯,倒也没表现出来,笑道:“很多事情太过巧合,先是漆水河里闹妖,后是河边客栈被烧,再就是庄里乞丐全无......总觉得有人在刻意引导我等来这山庄过夜。”

叶明非:“罗大哥怀疑有人劫镖?”

罗庸摇头否认,“我们这趟镖并非什么贵重之物,不值得大费周章。”

罗庸自年轻起便走南闯北,武功虽不算高,本事也不算大,但最善于察言观色,行事谨慎小心。

他一生多灾多难,妻子早亡,两子早逝,如今膝下只有一女,难得还能保持乐观开朗的性格,将罗家镖局经营下去,靠的就是这份谨慎小心,靠的就是万事观察入微。

每次走镖,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他都能有所察觉,避免陷入危险。

如今,他年纪大了,本应该将镖局交给女儿,可女儿毕竟年轻,所以他才跟着出来,为女儿铺路,顺便教授女儿行走江湖之道。

没想到会被困在这做山庄里,而他猜不出是什么人做的。

见罗文萱多看了叶明非两眼,罗庸对叶明非越发热情,见他似乎是好酒之人,赶紧让罗文萱送上一坛好酒。

叶明非被这对热情的父女弄得哭笑不得,倒也没拒绝,痛痛快快收下,一尝之后才发现,果然是好酒。

叶明非一边喝酒,一边沉吟,那么,如此大手笔的陷阱,难不成是为了林尚书?

他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像主动跑进瓮里的憨鳖,等着人捉呢。

只是眼下,天色已晚,林家四口累得累,小的小,即便明知是陷阱,也没办法带着他们逃出去,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他翘着二郎腿,单手托着头,扭头看了林尚书一眼。

林尚书年约五十,身穿囚衣,满脸污渍,正疲惫不堪地倚在墙上,怀里搂着幼女,一下下拍着她的肩哄她入睡。即便如此,他眉眼间依然保持着几分凛然正气,令人动容。

出发前,爹一再叮嘱,让他务必小心,怀疑有人故意陷害林尚书,逼他离京,然后杀之。

难道果然如爹所猜想的,有人要杀林尚书?

“罗大哥,你常年走镖,可知山庄后面这座山叫什么名字?”叶明非问道。

罗庸:“山庄后面便是不归山,顾名思义,进的去,出不来,活人不归。据说只要踏进此山一步,便会迷失方向,无论怎么走,都是去往山顶的方向,然后再也下不了山。传说山顶有一只喜欢吃人的妖怪,只要人上去,就会成为它的猎物,活活将人拆分入肚,尸骨无存。”

也就是说,若真有阴谋,他们便被堵在这座山庄里,前有强敌,后无逃路?

那个渔夫果然有问题,这个山庄更有问题。难怪罗总镖头会这般谨慎。

如今想离开山庄也不可能了,因为天完全黑了。

不知是不是众人的错觉,这里的天黑得格外快,似乎是转眼间便漆黑一片,既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天空好像被一块漆黑的幕布完全遮挡住了似的。

晚膳时间,众人在呼呼风声中,默不作声地吃着自带的干粮。

东北角那一家四口表现得很安静,围成一团静静吃饭,目不斜视,耳不旁听,罗庸却总是忍不住多看他们几眼。

叶明非喝了一口烈酒,也托着腮看过去,发现那农夫怀里露出一点黄色,应该是明黄色符篆的一角,难不成他们是修仙之人?

世友仙门百家,有大有小,大的门派有几百上千人,小的门派可能只有一门一户仅数人。

每门每派各有所长,各有所好,有主修内丹者,有主修外丹者,有主修符篆者,等等不一。

难不成这一家四口便是主修符篆者?而且此行有任务在身?否则,怎么会在这般微妙的时刻出现在这种微妙的场合?

罗庸抱着一坛酒,走到一家四口身边,对农夫笑道:“这位老兄,见面即是缘,请你喝上一坛,交个朋友。”

农夫模样的老头儿站起身,笑眯眯道谢后接过酒。

罗庸:“几位怎么称呼?”

农夫:“小老儿姓赵,认识的人都叫我老赵头儿,这是内子,这是一对双生儿女赵汀兰,赵小虎。”

罗庸:“幸会幸会,不知几位为何会来这里?走亲还是访友?”

老赵头儿:“我们本想去投奔大儿子,结果天晚了,又没找到客栈,问了本地人,才知道这里有座废弃山庄,因此来这里借宿一宿。唉,这次探亲不走运啊。”

罗庸:“可不是,谁都没料到漆水河会发生这些变故,看来,咱们还是患难之交。”

老赵头儿呵呵一笑,“谁说不是呢。”

“几位虽打扮普通,但修为不浅,应该是修仙之人吧?”叶明非也不拐弯抹角,直接说出心中疑惑。

老赵头儿干瘦的脸上堆满假笑,“公子好眼力,我们一家本是穷苦农民,但种地太难养活人,便自学了一些法术,自制了一些符咒,又淘来一些便宜的法器,农闲的时候帮人收个妖,捉个鬼,挣点小钱,在众位面前,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罗庸露出惊艳的神情,由衷赞叹道:“原来几位竟是修仙之人,佩服佩服,几位谦虚了,在我们这些普通人眼里,但凡修仙之人,都是了不起的人物,上能捉鬼降妖,下能除魔服怪,是我们老百姓的护佑者呀。”

不过几句话,罗庸已经跟老赵头儿混熟了,两人蹲在地上喝起酒来。

叶明非知道这老赵头儿的话不可信,如果只是去探访长子,没必要带这么多符篆和法器。

而且,一家四口的目光时不时溜到窗外的不归山上。尤其是女儿赵汀兰,秀美的双眸中隐含着泪水,仿佛那不归山上有她在乎的人。

林尚书一家从捕快手里分到了几块硬邦邦黑乎乎的凉饼子。

三岁的小姑娘一边噙着泪,一边费力撕咬,努力吞咽的小模样令人心酸。

八岁的小伙子三两口吃完,眼巴巴地看着妹妹手里的饼子,见妹妹掉了一点饼渣,赶紧捡起来塞回妹妹嘴里,安抚道:“妹妹,要全部吃完哦,不然夜里会饿肚子。”

这小家伙虽然还没长开,但眉眼间跟林师侄有那么几分相似,长大肯定也是位英俊威武的美男子。

“嗯,谢谢哥哥。”妹妹点点头,继续费力地啃饼子。小女孩的眉眼跟哥哥一点都不像,应该长得比较像母亲吧。

叶明非从乾坤袋里取出一些糕点和肉食,丢到小男孩儿怀里。

他最看不得这么小的孩子受苦了。

没人看到他是从哪里取出这些吃食的,跟变戏法似的,手里突然就有了这些东西。

众人惊得张大嘴的同时,心中不免疑惑,难不成他把吃的都藏身上了?可看他体态轻盈,身姿修长,怎么都不像藏了东西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