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陷入昏迷之中的李北风,迷蒙之中,忽然清醒了过来。他以为自己要死了,可是当他发现身体里的三千雷焰被包裹在一团混沌之气中,不禁浑身一震。

这股混沌之气,是从玄龙界里面倾斜出来的。

没想到,它居然可以克制三千雷焰。

机会来了。

李北风强定心神,重新运转玄龙诀,那一股股气流,化作一条条金色的长龙,咆哮着涌向了三千雷焰。

三千雷焰虽然十分不甘,却又无可奈何。因为受到了混沌之气的限制,它无法反抗,随着一次次的冲刷,体积渐渐变得渺小起来,也逐渐没有了火爆的挣扎之意,咻的一声,化作一缕火焰,落到了李北风的丹田之中。

从一头狂暴的老虎,变成了温顺的小猫。

甚至还传递出一股温顺的意思。

李北风心中大喜,成了。

终于成功炼化了三千雷焰,真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以李北风的实力,想要三千雷焰,简直是难上加难。他小看了天地灵火的毁灭力,先前险些被吞噬掉灵识,成为一具尸体。却没想到,在关键时刻,玄龙界打开,倾泄出混沌之力。

这股混沌之气,来源于远古时期,乃是天地间最初始的力量,而三千雷焰,则是后来的产物。两者比较,谁高谁下,立马见分晓。

加上三千雷焰本身就处于幼儿期,虽然具备反抗的灵识,但这只是下意识的,完全没有自主意识。知道敌不过混沌之力,便放弃了抵抗,主动归顺。

就好像小孩子一样,打不过,当然要老老实实的。

“咄——。”

李北风从地上爬起来,发出一声长啸,浑身灵气滚动,打出了一套拳法,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浑身的骨骼,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实力提升,炼气五重!

李北风捏着拳头,眼眸中,尽是欣喜。借住三千雷焰的淬炼,他终于从炼气四重,成功突破到了五重。并且,灵气之中,还夹带着炽热和雷电的气息,只要他一个念头,便能催动三千雷焰,发出致命攻击。

此次前来,虽然陷入险境,却得到了莫大的好处。

现在,若是再遇上赵进尺这种级别的高手,他完全可将对方击杀。

“我类了个擦,我的衣服呢?”李北风收回火焰,正打算回去,忽然发现自己浑身上下光溜溜的一片,什么都没有。这才猛然想起来,在炼化三千雷焰的时候,自己没被烧死就算万幸的了,更何况是衣服,哪里承受的住这等烧灼之力,恐怕早就变成了灰烬。

这可怎么办?

玄龙戒里面,他没有带衣服,难不成要在这原始森林里面玩一场果奔?

算了,反正这里也没人,先拿点树叶遮着,到了部落,再找汉达要一套。

好在原始森林,植物繁殖的十分茂盛,硕大的叶子,到处可见。

李北风随便摘了几片,遮住重点,便朝着森林外走去。

来到外围的时候,猛地发现地上做这个人,昏昏沉沉的,正在打盹。

“汉达,你不是回去了吗?怎么还在这里?”李北风走了过去,问道。

“嗯?”汉达被惊醒过来,看到眼前的人,吓得从地上站起来,“你,你是谁?我靠,不会吧,原来传说是真的,原始森林里面,居然真的有野人的存在!”

“野人你大爷!”李北风哭笑不得,大骂道,“野人能说话?野人会认识你?丫的,我是李北风!”

“李,李哥?”汉达瞪大了眼睛,这才发现眼前的人十分眼熟,表情十分古怪道,“你不是进去查看空气自燃的事情去了么?怎么装扮成这幅样子,你的衣服呢……。”

“哎,别提了,还不是被烧没了。”李北风自然不会跟他说三千雷焰的事情,一来对方只是普通人,压根不懂修炼之事,二来,这种秘密的事情,当然不会随便说出去,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难免不会落入某些人的耳中,到时候,就怀璧其罪了。

“烧没了?”汉达搓了搓眼睛,仔仔细细的看了一圈,匪夷所思道,“不对啊,要是你也碰上空气自燃的话,为什么就衣服被烧了,人却没事儿?”

“还好我反应快,并且把空气自燃的问题找到了,然后顺手解决,不然也麻烦。”李北风随口编了个接口道,“我当是怎么回事,这空气自燃啊,不过是化学反应,因为这块区域特殊环境造成了,我把化学反应破解了,空气自燃的现象,自然就没有了。”

汉达闻言,不禁倒吸一口凉气:“李哥的意思是说,以后,我们不会再碰上空气自燃了?”

李北风不置可否的点点头。

“太好了,太好了,李哥,你简直是我们部落的大恩人啊。”汉达欣喜无比,作为空气自燃的受害者,他险些死掉,如果不是李北风的出现,他以后恐怕多要活在阴影之中,“走,我们快回去,我一定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大伙儿。”

李北风浑身凉飕飕的,总算是体验了一把做原始人的滋味,那酸爽,不要不要的。

和汉达回到部落,立即找了一套衣服穿上,这才自在了不少。

汉达把部落的人全都召集在一起,把事情的前因后果都解释了一遍,众人顿时欢呼无比。要知道,空气自燃的现象,一直困扰着这个部落的人群。不说他们自己百遭其害,原本有许多前来参观的旅游景点,也因为这件事情,变得门可罗雀,收入大减,日子实在难过,这无异于一场灾难。

现在灾难解决,众人哪里有不高兴的理由?

他们看向李北风的眼神,充满了敬畏和崇拜,俨然把他尊做了神人,还力邀李北风,一定要在部落里休息几日,让他们尽地主之谊。

不过李北风可不想久留,出来这么些日子,该回去了。

尤其是女神老婆绾绾,甚是想念。

所以,只能勉强吃过午饭,便开着霸道丰田,疾驰而去。

部落群众目送老远,才收回了目光。为首的一名部落酋长,双手合十,满是敬仰道:“从现在开始,李北风便是我们的信仰,我要为他建造神庙和雕像,以后,他就是我们部落的信仰。”

“我没意见,他就是我们的信仰。”

“李哥救了我们整个部落,我们都感激他。”

“……。”众人一致响应。

李北风哪里知道,好处都让他得了,还落了个圣人的称呼,成为了一个部落的信仰。

回到菜刀帮的时候,秦赵基本稳定了局面,知道陈志风已经回到了中海,便和秦赵打了声招呼,车子还他,订了机票,归心似箭。

涵联大厦。

一个穿着标准职业装的女人,正坐在办公桌前,看着手里的文件。

但是看了还不到几分钟,就不耐烦的将文件丢到一边,心神不定的揉着太阳穴,自言自语道:“北风啊北风,你怎么还没回来?版纳森林那么危险的地方,你怎么能一个人去?要是出了什么问题,我怎么办?总是这样自作主张,也不为别人考虑,我可不想这么年轻就做了寡妇……。”

“哎呀,是谁在背后咒我呢,年纪轻轻的,就要当寡妇。”就在这时候,一道带着调侃的声音,从办公室门外传来。

绾绾一愣,猛地抬起头,却没看到人影。

下一刻,便感觉到背后一热,整个人,被包裹在结实的胸膛之中。

熟悉的感觉,让绾绾的心一下子变作了柔水,温柔无比道:“真讨厌,每次回来,都不打招呼的。”

“嘿嘿,这不来不及打招呼,一回来,就直接过来找你了吗?”李北风抱着绾绾的腰肢,紧紧的贴上去,脑袋靠在香肩上,一边闻着那淡淡的芳香,一边笑道,“才几天不见,就这么想我,要是以后分开,你还怎么活?”

“去死,少臭美,谁想你了?”绾绾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精致的脸蛋儿上,却浮现一抹绯红。

“是么?难道我刚才听错了,是谁说再不回来,就要做寡妇了……哎呀呀,松手,快松手,我错了,我不敢了,老婆大人,你放了我吧。”李北风正想嘚瑟几句,忽然发现耳朵被一只芊芊玉手给揪住,顿时龇牙咧嘴,很没骨气的求饶起来。

绾绾还是那个绾绾,脾气有些暴躁,却真挚无比的绾绾。

“哼,看你还敢不敢取笑我。”绾绾轻哼一声,默然转身,双手勾住了李北风的脖子,眼眸秋波流转,霸道而又含蓄的微微扬起了脑袋,“吻我!”

听到这两个字,李北风顿时像打了鸡血一样,浑身血液沸腾。

面对这张倾国倾城的脸庞,没有理由不心动。

二话不说,俯身,含住了那两片香唇。

这一吻,便是天荒地老,仿佛时间凝固。

小小的办公室里,旖旎的气氛随之而生起。绾绾娇柔的身躯,好似化作了一道柔水,要融合进去。李北风更是血液沸腾,恨不得把对方吃掉,呼吸急促之下,两只大手,早已耐不住寂寞,上下摸索起来。

绾绾轻哼一声,只是略微的挣扎了一下,就任由其动作。

堪称完美的娇躯,在李北风的肆意品尝下,早已春光咋泄,那套一本正经的黑色职业装,歪歪扭扭,但穿在绾绾身上,却别有一番风味,充满了另类的蛊惑。

李北风呼吸沉重,脑袋里面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要了她!

双手一横,把绾绾抱在了办公桌上,就在他准备扑上去的时候,办公室的门咔擦一声打开。

“沈总,我……。”陈志风的身影,从外面走了进来,正要说话,看到眼前这一幕,不禁目瞪口呆,“李哥,你回来了?你们……不好意思,我什么都没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