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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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以前的名声实在是好听极了,所有各种脾气大的传闻总是层出不穷。
她也不在乎,爱搭理人的时候就讲话,不搭理人的时候就站在我身后不吭声。
哪怕是胡天冬,她的前未婚夫,这一位似乎也是命途多舛。
被前妻坑了一把之后,很长时间都没有结婚,后来有一次机场遇到了,跟我们打招呼。
我跟他应酬几句,他频频看向我身后,最后终于忍不住,“你怎么不跟我讲话。”
我太太还在后面低着头,她听到了一下子抬头,愣了一下,“啊——你们讲话就讲话,我看没有我的事情。”
她讲话,有时候直白的可爱。
她做事情,太干脆了,前男友分了就是分了,再见面的时候,她真的能当不认识。
没什么话可以讲得。
等往前走几步,还不高兴,因为她下飞机之后鞋尖一下子踢到了我的脚后跟上。
鞋尖那里就变形了一点。
又开始跟我叽歪,走几步就不想动了。
叉着腰,很生气的指责,“你停下来为什么不跟我讲,你看我的鞋子,这是我最喜欢的鞋子了,你怎么这样啊?”
她总是如此理直气壮的拿着一点芝麻粒大小的事情讲,你听着就好像是天大的事情一样。
如此可爱。
她的每一件衣服,都是她最漂亮的衣服,你弄坏了要赔的。
她的每一双鞋子,只要穿在她脚上,她都能欣赏很久,打心眼里认为是全世界最漂亮的鞋子。
她的包包,她的首饰,与她有关的一切,她都无比的热爱并且欣赏。
但是坏了就坏了,她鞋子一年能换七八百双,一天两三双都没有问题。
过季的衣服,一箱一箱的压着往外面扔。
她眼睛都不眨一眨的。
我就逗她,“你遇见前男友,都不讲话吗?”
她撇嘴,“我讲话很值钱好吧?你以为我谁都讲话?”
“我哪里那么多时间?”
“你不晓得的我时间很金贵啊?”
又翘起来脚尖,走路小心翼翼的,心疼她的鞋子呗。
我实在怕她无赖我弄坏她鞋子,马上买新的还给她。
她又喜滋滋的跟我讲,“哎呦,你眼光真是太好了,真的好漂亮啊,我太喜欢这鞋子了。”
左面看看,右面看看,满心满眼里都是鞋子。
她就是这样的性格。
她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如何让自己过得更好,更优秀。
如何过得跟仙女一样的。
最大的苦恼,也不过就是芝麻大小的事情,基本上十之□□,都能赖在我的头上。
我习以为常的很。
但是,讲真的,我就喜欢她这样。
她在我眼里,一等一的好。
我也很奇怪,为什么别人养那么多三三四四的,我就毫不心动呢?
认真讲,可能是因为我太太独一无二。
我受过很多苦,吃过很多亏,也见识过底层的社会。
所以我珍惜眼前的一切一切。
我有个挚爱,视若珍宝的人,在我的心底。
她永远在发光,照耀着我的眼睛。
我时而想起来她,总是忍不住笑。
长时间看不到她,我就忍不住休息下,翘着二郎腿,坐在那里悠悠然的,拿着手机看来看去。
想起来她撇嘴,觉得可真能耐啊。
心里面痒痒的,但是不难过。
我就耗着,从来不直说。
她能看出来,然后回来就笑的跟花儿一样的,各种糖衣炮弹就过来了。
我总结了一下,她为什么说话如此合我心意,如此好听。
可能是她心态好,她看什么都好,做什么事情都觉得有意思,去田野里挖野菜都觉得是无上的乐趣。
我就没见她生气过,遇上申女士除外,她是她一辈子不快乐的源泉。
所以最后我开车撞了她,我高兴这么干。
她二十岁的时候,我看了心动,春心萌动,艳照夕阳一般的。
她三十岁的时候,我看了微笑,心内坦然,一切都是温温和和的。
她年纪再大一点的时候,我看了依然觉得可爱,她是我至高无上的荣耀与光辉。
她年纪大的时候,也有皱纹很多,也慢吞吞的,可是她依然陪着我,我就觉得很好,一切都是最好的样子。
外面讲她不够好,跟我结婚时间越长,似乎都觉得我是越来越值钱的钻石王老五。
可是我不爱听这个,我也不愿意跟他们争辩这些东西,我太太确实是很少与人接触。
但是我始终觉得,她与我的婚姻,是势均力敌。
她嫁给我,我与她结婚,是我们两个人的幸运。
我背着她走的时候,她好像就像是天生的在那里,趴在我的肩头上,我就慢慢的走,手上沉甸甸的,她这时候既可爱又乖巧,讲的全是好听话。
我乐意与她这么相处。
我的太太爱撒钱,珠宝首饰,鞋子包包,别人有的她都有,别人没有的她也有,她爱浪漫爱享受爱的随意,人脾气蛮大,小脸子变的也蛮快,不高兴的时候叽叽歪歪墨迹个没完没了,高兴的时候嗲里嗲气好像电视剧女配,乔张做致拿捏的比谁都精准,吃东西浪费又做作,眼睛里面基本上没有人,风评差的要死说话又耿直的气人,可是我觉得她可爱,可爱的不得了,我亲她一下,还想亲她一下,吻万千。
——庞生
第161章 特一首(一)
我小时候长得有一点特色, 我的模样, 大概不像我爹地, 也不像我妈妈,而是极大可能的跟我某一位长辈相似。
我小时候印象最深刻的一个人, 就是我妈妈。
我很小时候,就知道她其实是抱不动我的, 勉强抱一会儿, 就要我下来, 或者说坐在椅子上抱着我,扶着我在她眼前。
她似乎力气真的很小,她的脸像是白玉盘一样珍贵,你最好不要碰她的脸, 我想大概是因为太白了怕弄脏,我就从来不会有这样的苦恼。
但是她的手似乎要比脸更金贵一点, 在我们这一年四季都不太分明的季节里, 她时常戴着手套, 各种各样的手套, 我见过太多了。
手套的作用似乎只有一个, 就是防护, 她讨厌外面的尘埃、太阳,还有外面的一切东西,她手里面拎过最重的东西,可能就是包包,手腕上最沉重的, 大概是一对儿金镯子。
如此简单直白的我的妈妈,她基本上是不会进厨房的,偶尔进去看一眼,也是欣赏一下厨师的手艺,她虽然茹素,但是酷爱看各种料理秀。
她在家里时间很多,她起床的时间,一般是我上午休息的间隙,她会慢慢的吃早餐,脸上总是带着极为愉悦的表情。
她是个快活的人。
是的,快活。
我从未见过如此自在快活的人生,就跟我从未见过如此漂亮的女孩子一样。
似乎什么事情都不能影响到她,她要享受美食,她要穿漂亮衣服,要珠光宝气,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似乎这一切都与之相配。
我跟她相处的日子极为的短暂,我很小时候,就孤身前往新加坡,我走之前,我爹地跟我讲,“你要一个人长大,我们只能提供给你最好的教育,要你努力成为优秀的人,是因为要你以后的有限的人生,能收获更多美好,拥有更多快乐,然后又少有遗憾,仅此而已。”
我其实很沉重,因为身边人都跟我讲,事情没那么简单,我去新加坡,不仅仅是因为我自己,我还有属于我的事情要去做,我是华盛的小庞先生。
每年年尾宴的时候,我妈妈会带我跟爹地在一起,爹地会要我在身边,他身边来来往往的人,对着我赞誉而客气多多。
我微笑的看着,很少讲话,他们自然而然的能把所有的话讲完。
后来我远走新加坡,外出求学,一走就是十几年,我也渐渐长大。
我依然黑一点,但是我并不在乎这些,我身边的女孩子太多太多了。
我其实并不看重外表,我对别人也是如此,有时候穿透思想的一点东西更有意思。
上层人的眼睛,永远是往上面看的。
爹地生意越做越大,就有人一直讲,庞家必出特首。
我,leo,doreen,他们总是很笃定的讲,这一代人里面,我似乎是照着特首培养的。
又因为我妈妈做很多慈善,她做生意不太好,似乎一直在赔钱,就连拍片子,也是有口碑无金钱,基本是靠爱发电。
在花钱这一件事情上,她一骑绝尘,其余人不可企及。
各种各样的慈善她都热衷,她平时基本上不见人,能接触到最多的,是各种慈善经理人,也就是上门筹集善款的。
每日里穿梭各大企业之间,发各种邮件与信件,希望能筹集善款。
很神奇的,我妈妈基本上每次都会见一见,听一耳朵。
然后钱漫不经心的就给了,小到十几万,大到几百万,总能把钱给人家。
后来我爹地看不下去,只要她去打理公司专门的基金会,倒是有模有样的。
她做慈善,不喜欢去给病人治病,也不喜欢去扶贫,更不喜欢去帮助离婚妇女。
她最喜欢做的,是捐助学校,去那种跋山涉水的地方建各种各样的学校,然后铺桥修路。
众所周知,十万大山里面修一条小路,跟金子铺的也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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