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神农草,杨戬伤势好的极快,又有姜子牙为其疗伤,不过几日,便恢复如初。

他这边伤势一好,那厢正遇帝辛下诏,命臣服于朝歌的各路诸侯部落,大举攻打西岐,这下赶巧了,也拥有第三只眼的妖人闻仲,与杨戬分外眼红,大战持续不断,一时分不出胜负,僵持下来。

至于荣锦在西岐一事,她也不晓得杨戬知不知道,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就只默默的于丞相府养伤,毕竟,比起千啃万噬之苦,割走了半个灵魂委实算不得甚么。

长痛不如短痛。

起初丞相夫人马招娣对荣锦多有躲避,后来见她终日独来独往,沉默不语,心中泛了怜惜,常主动与她搭话。

荣锦自己不爱开口,可住人屋檐下,得蒙收留一场,姜子牙这些人对她也多有照拂,便不曾落了马招娣的面子。

一个多月相处下来,马招娣方才发觉,被自家相公给忽悠了,这明明多善解人意的一位姑娘,哪像随意定人生死的杀神,抿唇而笑的时候简直能将她甜死,于是时时拉她叙家常。

当然,这完全是马招娣加了滤镜之后的原因,实际上,善解人意是假的,不过是荣锦擅于聆听而已,马招娣又极喜欢讲姜子牙的事,她养伤时闲来无趣,就当听个乐,一个爱讲,一个愿听,倒也和谐。

这让马招娣深刻觉得,除了太姒夫人,荣锦亦是她的闺中密友了。

因此在荣锦五感全部恢复,姬昌赐予她府邸后,仍是不想让人搬走,与姜子牙殷切期冀打着商量,经两夫妻劝说,荣锦便继续留在丞相府。

这一留,又留了一年多。

期间闻仲大军鸣金收兵,他被姜子牙的打神鞭打伤,大挫锐气,率残兵败将后退逃命七十余里。双方开始比拼阵法,接连不断的请来三教各处异能之士,法宝齐出,令人眼界大开。

西岐破了由十仙修组成的十绝阵后,厚葬了祭阵的九人,彼时荣锦法力已如刚来时般充盈,灵魂受损于法力并无关碍,尽管被伏羲封印一半,但若非修为奇高之人,自认并不耽误她苟活于世。

为破其中之一烈焰阵,陆压道君特地从昆仑山赶来,荣锦碰着这位分外熟悉的师叔,却也低眉敛目,恭恭敬敬,礼节标准。

陆压见她如此,眸色一黯,低低叹口气,并未多说,带她一同去破烈焰阵。

破阵时,除了陆压,其余九阵皆用了替死鬼,他破烈焰阵全程无任何防护,毫发无损将荣锦带了出来,荣锦对自己打酱油的身份也不脸红,跟在后面默默无言,收拾着残兵。

十阵全破后,西岐整顿人心,开设了一场庞大的庆功宴,众人间推杯换盏,觥筹交错,欢声笑语。

作为有功之将,自然荣锦也参加了。

然则她向来不喜耳边扰攘之音,况且总有人扯起话匣向她敬酒,祝她旧伤痊愈也便罢了,贺她破阵大捷也便罢了,还有人唯唯诺诺移到面前,漂亮话不说一句,与她碰了下杯,扭头就跑。

姜子牙为吓唬马招娣,背后传荣锦凶残的事,她早已知晓,现在不得不怀疑,是否又是姜子牙旧病复发,恐吓这些愣头青们。

虽说她年幼无知,曾做过些混事,但如今杀的都是该杀之人,称得上痛改前非了。

宴会达到高峰的时候,终究受不得一个接一个欲言又止的模样,你说他们不尊重人罢,却也甚是有礼的朝拜了,说尊重人罢,都不肯吭声,她要问话时,全部撒腿就跑。

留下秋风扫落叶般的凄凉

而后荣锦便趁着无人来访想要离开。

不大顺利的离开,因为刚迈了没几步,便又被叫住。

灯火阑珊间,荣锦缓缓回头,稽首道,“陆师叔。”

陆压道君本身是天地精气,火内之珍,离地之精,三昧之灵。是自然形成,不在三界六道之中,为散仙,也为女娲娘娘与鸿钧老祖的师弟。

他相貌清奇,智慧深沉,乃是标准的圣人境界,气运和福缘颇深,此番天赐良机供其展示奇能、收取功德、流芳百世。

先有鸿钧后有天,陆压道人还在先。

这句话虽颇有吹牛皮的嫌疑,但至少仍能说明陆压道君极其古老,资历甚高,远远早于天皇前得道的那一辈天尊,哪怕燃灯道人、刹魔教主之父阿修罗王波旬自在天,和地仙之祖镇元子都要唤他做“道兄”。

“九虚,你师父还好?”他亲切问。

荣锦一怔,心头匪夷所思,且不说她被贬出神界这事,在他们圣人圈子里,闹得人尽皆知,遑论女娲居于神界,好与不好都是心知肚明,和陆压在西岐相处已久,早不问晚不问,偏偏赶在这时候发问,怕不是,

找了借口跟她搭话。

“我念陆师叔似乎是来奚落我,有话不妨直说。”荣锦思索归思索,礼数却是周致。

陆压见此,抵唇笑了笑,俊秀的脸庞为自己蹩脚的理由有些羞赧,“我是想问,你身上的执念可曾消除了些?”

说完,他又觉得这话格外不妥,执念若消了,岂会千里迢迢的跑过来救人。

“原来陆师叔非是奚落,而是专门来挖苦我。”荣锦摇摇头,轻讽道。

陆压闻言,禁不住一乐,这丫头纵使一身冷意,言语间仍带着神界时的玩笑色,可唤他的称呼属实太见外了。

“我真心发问,不曾有一丝别意,”他遽然收起笑容,心中沉了沉,扶额感伤道,“阿锦,几百年不见,你竟与我生疏至此”

荣锦听完敛目,胸膛一起一伏,显然受了情绪的感染,“师叔素来不唤我九虚,是您先与我生分的。”

许是她可堪信任的人极少,在下界更是形单影只,现今连敬爱的师叔都在疏远她,不似往日一般嬉皮笑脸,言语正经的让人心口发闷,于是话里话外都带了赌气的成份,不晓得在气自己,还是在气他。

“我怎么会”陆压失笑,他虚活几十万岁,纵横三界,能得他关心的,也唯有眼前的女子,若非这几百年凡界多生患难灾祸,令他脱不开身,绝不会让她被赶出神界。

见她小脸冷凝,诉着无声的倔强,陆压缓步走了过去,手指穿过泛着凉意的乌黑发丝,调侃道,“当日我来西岐,是谁看我一眼转身就走,又是谁事先叫了声陆师叔,如今反咬一口,倒成了我的不是,嗯?”

“时间相隔太长,记不清该叫甚么。”荣锦回的脸不红心不跳,话里头多少带了骄纵。

“哈,贼喊捉贼玩的娴熟!分明自己生了气,却怪我有意配合你,顺着你的意思叫!”陆压眉峰飞扬,笑的邪肆。

荣锦噎了噎,不料这人连个台阶都不给下。

果然,不管曾经关系多好,也经不起时间打磨,那个愿意为了她,甚至不惜血洗龙神殿的人,现在连好话都不肯多说一句。

“告辞。”她以眼还眼,也立马翻脸。

“哎哎,你别走啊!”陆压霎时一急,忙将人拉回来,道:“好好好,是师叔不对,不该拿你取乐。我知晓你因我几百年不至神界一事,心存芥蒂,但你着实该让我解释解释,仓促便定了刑,我可比你还要委屈。”

“不见得你哪里委屈。”荣锦抬眸瞥他,语调一转,不疾不徐的纠正道,“我没有你说的芥蒂,既然有苦衷,那我便洗耳恭听。”

陆压薄唇一抿,突地张不开口,荣锦等了须臾,不见动静,仰起雪白的小脸,看了他半晌,问,“寻不到好的托辞?”

“害当然不是。”陆压凝了凝眸,亦低头看她,剑眉微蹙,“本君认为没什么好解释的,无论发生何事,全部都不应比你重要,也不应成为我丢下你不管的借口,你理当怨我。”

话落,荣锦煞有其事的点点头,好似非常赞同他的说法,嘴角勾出一缕清浅弧度,消了气。

时至今日,等的便是一个足够说服她的理由,即使这理由谈不上多出彩,只要那份心还在,她也不是不能通情达理。

“对,都是你的错。”荣锦毫不客气的将责任都推在他身上,樱唇一张一合,“如果你在,伏羲便不会削去我的神职,导致孤零零流落下界,受人冷眼。”

总而言之,没得排面。

“没大没小的!他是你长辈!”陆压眯着狭长的眸子,屈起手指弹她一下。

深深吸了口气,荣锦想打掉臂膀,却反被制住双手,陆压揉着她头上的红痕,居高临下睨了一眼,“孤零零?流落?受人冷眼?亏你说得出口,你以为我在昆仑山不晓得?助杨戬治理弱水时,你好生上心啊!”

见她哑口无言,陆压长目轻扬,宛若要将她做的蠢事理个清楚,“呵,瞧我这张嘴!不能再提心,连护心龙鳞都赠人家了,我若一提,岂非揭你伤疤?血淋淋的创伤啊。”

“面不改色撕下龙鳞,我都替你疼的慌,你居然还能淡定的为他疗养,嗨呀,小姐的坚毅果敢,实是令在下佩服至极!”

“还有啊,这几年,究竟谁受谁冷眼,谁总将自己关起来不见人,不用我多说罢?”

连串讥笑,笑的荣锦恼羞成怒,猛地推开他,冷硬道,“难怪三界有些脑子的都对师叔敬而远之,原来除了喜怒无常,师叔还有偷窥的嗜好!”

“我堂堂陆压道君,哪会做那等小人行径。”他眼尾一勾,昳丽妖冶,声音冷冷清清,“前几年我琐事缠身,托菩提老家伙照看你,可终究不是自己亲手料理,委实放不下心,偶用昆仑镜瞧一眼,次次都能碰见你犯傻。”

回想起昆仑镜里愈发糟糕的场面,陆压脸色一沉,先前荣锦毫不犹豫把护心龙鳞揭给杨戬的时候,他凶光一现,随手将上古十大神器之一的昆仑镜捏个粉碎。

继而一声不响的离开昆仑山,直奔灌江口而去,抵到时荣锦却已回了三星洞,他不想打搅,暗地里平安护送她到达之后,心无旁骛研究她身上的执念。

“你怪我?”荣锦反问,闷声闷气道,“你也认为我是心甘情愿的?”

陆压没答,捋了她的发梢,问了一句题外话,“眼下心可还会疼?”

问的不多,由此却证明了他是知道其中内情的,早在昆仑山,仔细分析了种种不对后,恍然发觉,她身上缠的可能不是执念。

而是被下了某种禁制。

但这禁制不是此界应该有的,陆压活了几十万年,从未遇到过这种棘手的事情,仅能猜出可能是关于因果,有一人暗地里用前因埋线,方引出这后续的糟心事来。

他自认解决不了,因果缠绕最是复杂难解,稍有不慎,荣锦的情况只会比现在更糟,他不敢拿她的命去赌。

于是几乎在昆仑山愁白了头发,无颜面对荣锦,刚好此时姜子牙派人请他出山,陆压把握住这个契机,马不停蹄赶到,却见其灵魂破碎不堪,对自己愈加冷漠。

不是没想过杀了杨戬,可如果他那样做了,荣锦身上会发生什么,犹未可知。

陆压仍旧不敢赌。

虽说陆压法力深厚无比,但荣锦体内是上古龙神血脉,魂魄直接被撕裂一半,饶是他大耗真元,也才将将助其灵魂稳定。想到此,陆压怒极反笑,杨戬身上的死劫,来的还真是一个比一个凶猛!

望着远处影影绰绰,众人拍手叫好的舞曲,又垂首望望默认心口疼的女子,陆压突然闪过一个念头,“阿锦,我把那个女人杀了,让你嫁给杨戬可好?”

禁制的源头不晓得在哪,那就与杨戬成亲试试,若不能解,就让两人和离,若解了,荣锦平安无事,杨戬则必死无疑。

陆压为自己的机智和体贴暗中比个大拇指,真乃两全其美的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