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并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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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无常朝门外张望了眼,又看向客栈楼梯处,声音回荡了起来。
“还有要入阴司的吧?来报道的赶紧来,过了这村没这店,又要等好些时候了,我和老范可不是随叫随到的啊。”
老道士在院中挥舞着双手,几乎喊哑了嗓子,却为禁制所阻,连声音都传不进来。
他抹了抹汗,郁闷:“老猫兄弟,你说这算怎么一回事嘛这是。”
老猫打了个长长的酒嗝,老道士扇着空气皱着脸退后了一步。
“别急,老头,你就算现在进不去,他们总有出来的时候吧。”老猫往那竹屋里一靠,“再睡会儿吧,虽然没吃风与月,我这也实实在在做了场美梦,就不该被你吵醒。”
老道士捂着胸口,那儿还隐隐作痛呢。
他努力伸长脖子,企图往里面张望,可黑衣人太多,在院里站满了,他瞅着他们状态不对,也不敢贸然引起他们注意。
便只得长叹一声,跟老猫挤了挤。
老猫问:“你阳寿到了吗?没到的话,也进不去阴司啊。”
“我知道进不去,我就是有些事想问问,关于我一位故人的,不问个明白我不甘心。”老道士捏着近乎全白的胡须,目中浮现追忆之色。
老猫叹了口气。
“要是你们人啊,都像你这么重情义就好了。”
老道士正欲开口接话,忽感受到一股极强的剑意在客栈内一闪而过,又转瞬消减了下来。
而此时黑白无常则齐刷刷地站了起来,并肩后退,警惕地盯着眼前忽然冒出来的男人。
沈寄敛了周身的气息,冷眼一扫,皱眉问:“花钟不在客栈?”
白无常答非所问。
“沈寄道君,你强开鬼门之事我们只是按照规矩阻止,你可不能记恨到我们头上,我知道你本事大,但这怎么说也是黄泉。”
“……”沈寄:“花钟呢?”
“我知道我知道!”林菀忙道,“沈哥,我花姐进那红尘幻梦了!”
沈哥?花姐?
沈寄怔了下,不知为何,竟听着还有些顺耳。
他问:“是谁的幻梦?”
白无常指了指玄风:“他。”
林菀小鸡啄米般点头。
“我花姐去救人去了,但是无常说这事可能有危险,沈哥,你快些想办法吧。”
沈寄望向黑白无常的眸子些微冷然。
“你们知晓花钟只有一片残魂,为何还让她只身冒险?”
白无常立刻叹了口气。
“没办法啊,道君大人,我们是劝也劝了,拦也拦了,你既是她故人,也该了解她的脾性吧,我们也没有办法。”
“简直胡闹。”沈寄低声说了句,纵身一闪,便在原地消失不见。
林菀瞪大了眼:“哇,他去哪儿了?”
白无常笑意盈盈:“自然去找花小钟去了。”
黑无常则是盯着红尘水镜脸色异常凝重。
“神魂无须离体就能入红尘幻梦,这人要逆天吗?”
白无常此时也反应了过来,吓了一跳。
“靠,怪不得天罚都没能拿他怎么样。”
林菀则一脸满足地托腮笑:“我沈哥这么厉害呢,和花姐简直绝配!”
——
花钟看着关上的篱笆院门叹了口气。
一刻钟前,她被少年陈风毫不留情地“请”出了院外。
他虽然说话还算客气,但那眼神分明就是在说她有病。
花钟有些郁闷。
她眼神四下晃过,去篱笆下面摘了朵野花别在了头上,才心情好了一点。
“说仙女不成,要不说是他远房表妹?”她自言自语,“或者说是他未来的媳妇?”
“不行。”
“为什么不行……”她还未说完,便一副见了鬼的表情盯着眼前不知何时出现的男子。
花钟震惊:“玄风的幻梦里怎么会有沈寄?!我疯了还是他疯了?或者……”
她问:“是你疯了?”
“显然,我没疯,你也没疯。”沈寄平静地道,“红尘幻梦本就是个独立的世界,我能进来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
花钟:“……”
道理也讲得通。
“你为什么要进来?”
“自然是……路过,进来看个热闹。”
花钟:“?”
这么狗的话,是人说出来的吗?
明明先前她才救了沈寄,还浪费黄泉酿来给他拔欲念丝,所以这人是来气她的?
她气笑了,不是气沈寄不懂得感恩,而是她明知道他进来十有八九是为了她的安危,可他偏不愿这么说,她实在不懂一个人非要嘴硬是为了什么,难道说好听的话让他们的关系更和谐不好吗?
太阳开始偏西,夕阳将他们的影子拉长,合在了一起。
花钟注意到,挪了一步。
切,就不要和他合在一起!
玄风从小屋中出来,愣了下。
刚才还一个人,现在又多了一个人。
这个小小的村子什么时候来了这么多外人?还都非得站在他家门口。
他走到篱笆门边:“我不管你们有什么目的,希望你们不要随便打扰我家人,还是快些走吧,我爹娘等会儿就回来吃晚饭了。”
陈芳从小屋门边探出头来,好奇地朝这边望着。
花钟想到什么,忽然问道:“陈风,你妹妹是不是定了亲了?三年后就及笄了吧?还有你弟弟,应该学问很好吧?是不是能考上功名?”
玄风眼神变得如狼一般警惕。
“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对我们家的事了解的这么清楚?”
花钟轻声说:“陈风,你父母健在,弟弟有出息,妹妹又这么可爱,为什么要去入伍呢?”
玄风脸色微变:“你怎么知道?”
他才从城里看见招兵的告示,甚至还没来得及和父母说呢。
花钟再次拈起兰花指:“都说了,我是仙女啊。”
沈寄忍不住看了她一眼。
玄风抿嘴不语。
花钟继续说:“经我掐指一算,你入伍之后没多久就会战死,到时候你父母弟妹都会伤心过度,染疾而亡。”
“胡说八道!”
这话不是玄风说的,花钟回头,见一对四五十岁的夫妇扛着农具,从不远处走来。
他们卷着裤腿,小腿上和脚上都沾满了泥土,估计是不舍得弄脏鞋,所以赤脚回来的,鞋子挂在农具上一摇一晃。
他们从花钟和沈寄身边经过,玄风为他们打开篱笆门,花钟闻到一阵芳香,抬眼见他们的身上均落了油菜花粉。
这次篱笆门倒也没再关上,陈父站在门口,望着花钟与沈寄的目光不善,语气却坚定。
“若人人不入伍,国家岂有兵力?无兵又如何守国门,护百姓?即便为国战死,那也是光荣的,是朝廷英雄,若陈风真有那么一天,我和他娘只会为他感到骄傲。”
花钟忽然被怼得说不出来,下意识看了眼沈寄。
沈寄道:“先生既然是明理之人,又如何不能分辨当今朝廷是否值得百姓与将士为之拼命?若朝廷腐败颓靡,耽于享乐,至江山社稷与不顾,纵然将士以身殉国,一身血再热到底也凉透了。”
陈父有些惊讶。
“你也是军中之人?”
沈寄淡声道:“曾领兵十数年。”
陈父摇头:“你模样不过二十出头,领兵十数年此话,也太过狂妄。”
“这是何处?”沈寄偏头问花钟。
“吴云国。”花钟回。
沈寄点头道:“吴云国,边境线不过数千里长的小国,百年来都摄于周边大国威严,是个俯首帖耳的臣子国罢了,指望这样的朝廷有什么骨气,是极难之事,若真有骨气,就不该不顾国内民不聊生,一味征兵扩充武力,为他国驱使,摇尾乞怜。”
陈父勃然大怒。
“听你这话想必二位并非我吴云人,那么还是请早早离去吧,不必以大国之姿来耻笑,我等小国子民甘愿为国驱使,若人人如此,总有一日,小国也能崛起,吴云则会海晏河清。”
他这话才说罢,花钟便觉周遭环境开始发生变化。
在彻底换了地方之前,她听沈寄略有些低沉地说了句:“愚忠本就是一出惨剧。”
“我们换地方了!”花钟讶异,踩了踩脚下的土地。
周遭一片漆黑,无星无月,伸手不见五指。
“这是哪儿?”她刚想问,忽然被扯入一个温暖的怀抱,随即沈寄好听的声音在她耳边轻轻响起:“别出声,这儿大概是玄风的第二处记忆点。”
花钟听见很快的心跳声,可她分不清是谁的心跳声。
沈寄离她极近,似乎比在酒窖的时候还近,他说话时,有一阵温热的气息拂过她耳垂,她忽然觉得,自己也有了温度。
她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触手冷冰冰的。
果然是她的幻觉。
“怎么了?”沈寄见她动了动,便低声问。
“沈寄,天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哎。”花钟小声说,声音充满了惋惜,“我还没见过。”
沈寄沉默了会儿,才道:“你会见到的,人间有满天繁星,皎皎明月。”
花钟:“嗯。”
沙沙——
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在迅速逼近。
沈寄贴着她耳边极轻地说话:“来人大约十人左右,你不要动,他们发现不了我们的。”
在他怀中,花钟几乎想动也不方便动,她不禁想,沈寄这人可真奇怪,一会儿恨不得跟她一点关系也没有,一会儿又毫不避嫌地与她靠这般近,动作熟练地像是做过无数遍这种动作。
“停。”玄风的声音乍然响起,打断了她的思绪,她心中一惊,聚精会神起来。
“给大军传消息,此处并无埋伏。”玄风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