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校霸的替身情人009
章节报错
王瑞雨俏皮的眨了眨眼,然后拐住了明代的手臂,“走吧。”
明代无奈苦笑,他并不反感王瑞雨,反倒是觉得她很可爱,至于她所说的会把他喜欢男人的事情公之于众,明代知道她只是在开玩笑,不会真的这么做。
而且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还挺喜欢王瑞雨待在身边的,她就像是一个快乐的小精灵,好像无论什么事情都不能让她失了活力一样,整天在他耳边叽叽喳喳的,他竟然已经习惯了王瑞雨的存在?
当然那并不是爱,只是单纯的喜欢,一个哥哥对妹妹单纯的纵容宠溺。
见明代发呆,王瑞雨只好拉着明代的胳膊往学校门口走去。
商场里,王瑞雨依旧拐着明代的胳膊,这会儿他们正在电梯上,他们要去的是四楼的女装区,明代也没想到会在电梯上碰到一个熟人。
“明代?”
明代愣了一下,当他往声音的来源地看去,就看到了余艺。
没想到他们会这么快就碰上。
“你是余艺?”
余艺看起来跟以前没什么太大的变化,还是那么一副高高在上的贵公子模样。
“是我,你怎么会来了a市?”
其实余艺对以前那个小镇上一块儿上学的同学都不怎么记得了,可见到明代的第一眼,他就想起了明代,那个畏畏缩缩像个影子一样跟在房莫宁身后的腼腆男生。
“哦,我考上了a大,所以来这里上学。”
明代温和的笑了笑,就像是见到了老朋友一样。
“你们认识?”
王瑞雨不可思议的瞪大了眼睛,王瑞雨是a市人,家里条件不错,从她的穿着方面就可以看的出来,所以对余艺这个同龄人,她自然也是认识的。
余艺自从高二离开之后便去了国外,如今刚学成归来,没想到一回来就见到了明代。
“你们”
余艺的目光在明代与王瑞雨二人身上来回的巡视。
“哦,明代是我男朋友。”
王瑞雨宣誓主权一般紧紧抱住了明代胳膊。
“我还以为你只喜欢男人”
余艺轻笑。
明代,“”
当着他女朋友的面说这个,不太好吧?
王瑞雨却像是听到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一样,瞪大了眼。
“明代,你以前真喜欢男人?”
明代苦笑。
“抱歉,是我说错了话,我没想到你能考上a大,这几年你一定过的很辛苦吧?”
余艺虽然脸上依旧挂着温和的笑,但眼里一闪而过的鄙夷还是没能逃过明代的眼睛。
但他并没有解释什么,因为没必要。
“还好,也就那样。”
余艺目光在明代身上穿的名牌服饰上扫了一圈,眼里的鄙夷更加明显。
明代家里的情况他是知道的,小镇就那么大,他们对彼此家里的情况都很熟悉,当年的明代那么懦弱自卑,就连喜欢一个人都不敢说出口,更何况他家里只有一个奶奶,又是哪里来的钱上的大学,又是哪里来的钱买这些名牌衣服的?
怪不得,是因为傍上了王瑞雨了吧?
余艺将这所有的一切归咎于明代是靠着脸蛋吃软饭,他最看不起这样的男人了。
简直丢男人的脸面。
“瑞雨啊,交男朋友你跟家里商量了吗?”
余艺就意味深长的看向王瑞雨了,他觉得这个傻姑娘一定是被明代的外表给迷惑了。
“还没呢。”
听到余艺说明代是他的男朋友,王瑞雨刷的红了脸,就算明代以前真的喜欢男人,那也没关系,她就是喜欢明代。
“我刚回国还不到一个月,前几天还见过王叔叔,下次叫上我们以前的老朋友,老同学,一起聚聚?”
“好呀。”
王瑞雨没心没肺的应了
一声,“不过我可以带上明代吗?”
就算明代现在不喜欢她,总有一天也会喜欢上她的,毕竟这三年来明代身边从没出现过任何一个女生,她是唯一一个可以如此近距离接近明代的,这让她又重新燃起了希望。
余艺看起来有些为难。
明代善解人意的道,“你们去吧,都是你们的朋友,同学,我也不认识,乖。”
王瑞雨被明代宠溺的笑容给蛊惑了,她乖巧的道,“那好吧,听你的。”
余艺离开之后,王瑞雨拉着明代去逛商场,女孩子的购物能力是极其强大的,所以明代悲催的充当了搬运工这样一个角色。
而且其中大部分东西都是明代付的钱。
唔,现在的明代不算穷。
他父母给的钱加上他的奖学金,还有他打工赚来的钱足够他生活。
王瑞雨虽然买的牌子货,但又不是那种奢侈品,他还是支付的起的。
这几年明代的生活重心除了学习便是照顾奶奶,他的奶奶年纪大了,虽然生活还能自理,到底是腿脚不太方便,上下楼都有些困难。
逛完商场明代就将王瑞雨送回了学校。
晚上王瑞雨便去了跟余艺约定好的地方。
他们这些老同学,老朋友许久没见面,玩的很嗨,快结束的时候王瑞雨小脸喝的红扑扑的。
这个时候余艺便将王瑞雨拉到了外面,远离了众人。
“小雨,你真的跟明代在一起了?”
“嗯,是啊,他很好,很帅,学习又好,又很会照顾女生,最重要的是他很专一,生活也很规律,没有什么不三不四的社交关系,也从不跟女生来往,我”
王瑞雨打了一个酒隔,总感觉明代的优点她说一个晚上也说不完。
“那是你不知道他从前是怎样一个人,还有他家很穷的你知道吗?你确定他跟你在一起不是为了你的钱?”
“不会啊,而且明代不像是很穷的样子啊?他出手很大方的,你看我今晚穿的这套衣服就是明代给我买的啊”
余艺眉头皱成了一个疙瘩,这不像是明代的作风啊,而他今天看到的明代确实跟以前很不一样,堪称脱胎换骨。
就算是在人群中,明代也绝对是最亮眼的存在。
一个人不可能变化会这么大吧?
“我也不知道明代是怎么回事,总之跟他在一起你要多留个心眼。
而且明代喜欢男人,以前我上高中的时候,他就屁颠屁颠的追在一个男生身后,那个男生分明很厌恶明代,也经常对他冷言冷语,可明代就是不要脸的跟在人家身后,像个保姆似的,为那个男生洗衣做饭,一副无怨无悔的样子。
后来我转校了,就没再见过明代了,后来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我也不得而知,我就怕他跟你在一起,是抱着什么目的。
毕竟有很多的小白脸专门靠着女人过活,你家的条件相比明代来说足够让他心动,若是他能娶了你,不就一步登天了吗?”
这些事王瑞雨从未听明代说过,明代不是个多话的人,而且也从不主动提及自己的身世。
“这样啊我知道了,以后我会留意的。”
如果事情真像余艺说的那样就好了,他倒宁愿明代是看上了她的钱,她的家世才会跟她在一起,只要明代愿意跟她结婚,就算把他们家都交到明代手上又如何?
反正她爸妈就她一个女儿,将来他们家的企业是要交到她手上的
但问题是明代根本就不喜欢她
更没答应她做他女朋友
余艺也没想到他刚从过完回来就得知一个消息,而且还是关于房莫宁的,这个他曾经看不起的男生竟然一跃成了a市新贵,就算是他们余家在房莫宁面前也要低上一头,这是余艺从未想过的事情。
房莫宁怎么可能在短短几年便成为一个成功人士?
他不得不承认,房莫宁不管是身材还是长相都很有
傲人的资本,如果这个人再有权有势的话,那么即使是他也会怦然心动。
几年前,还是一个毛头小子的房莫宁对他表白时,余艺心中不是没有触动,对于房莫宁他心里多少是有些好感的。
可是余艺的出身决定了他的眼光很高,他与房莫宁这种在小地方长大,没背景,没势力的人不同,他出身高贵,可以说是含着金汤勺出声,是父母手中的金疙瘩,所以这也决定了他对自己的伴侣要求很高,即使心中对房莫宁有些喜欢,也不可能将自己托付给这样一个人。
究根结底还是余艺看不上房莫宁的家世,觉得房莫宁配不上自己的身份,但是如今不同了,房莫宁再也不是从前那个一无所有的野小子,现在的房莫宁就是一个事业成功,有钱有权有颜的钻石王老五。
哦,不,房莫宁并不老,相反他很年轻,今年也就只有二十二岁而已。
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
而且他回国没两天,房莫宁就找到了他,他犹记得俊美的房莫宁用令人十分沉醉的声音告诉他说,
“余艺,这几年我始终忘不了你,所以你愿意给我一个机会让我重新追求你吗?”
余艺按捺住砰砰直跳的心脏,清隽的脸上忍不住飞上一抹红霞。
无疑现在的房莫宁是十分吸引人的存在,他竟不由自主的点了头。
但奇怪的是房莫宁竟没有觉得有多少喜悦,反倒是
就像是一件精美的物品,没有得到的时候抓心挠肺的想要得到,于是他努力的挣钱,直到有一天终于攥够了钱,他欣喜若狂的赶到商场,却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