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野生临界级混血种
章节报错
金碧辉煌的高大宫殿巍然矗立。
很难想象在二十一世纪还有这么古老而高贵的宫殿,简直就是把神话中的神殿搬出来了一样。
鸭舌帽男人爬完几百阶楼梯来到高耸入云的宫殿门口,门口镇守的两名黑甲守卫收起长枪,将他放了进去。
走在铺着红毯的路上,鸭舌帽男人不敢去打量宫殿纯黄金质的墙壁和纹满了巨龙的青铜柱,急速来到大殿,摘下帽子半跪行礼。
高大王座上的黑袍男子睁了睁眼,慵懒威严的声音在宫殿内传荡:“何事?”
“禀太子殿下,臣发现一名野生临界级混血种!”
太子眼神微眯。
“你确定?是野生临界级?不是家族混血种?”太子左手边第二个位置,一位穿着黑色甲胄的男人起身质疑。
“王将军,不要这么激动,相信任卿,任卿可是百年来唯一一个四成龙血的‘血系结罗’,既然任卿说是,那就必然是。”
太子抬手示意王将军坐下,然后微笑起来,相较于王将军的激动与暴躁,他表现得倒是很平静。
野生临界级混血种,几千年来第一次见呢。
倒是有趣。
“右相,你去看看如何?”太子微笑着看向右边第一个座位上的紫袍少年。
“什么嘛,我才刚捉了几只死侍回来,又要去,太子殿下压榨未成年劳工啦!”右相表示抗议。
“那不是为了左相的研究吗,辛苦你了。”太子摸了摸右相的头。
“好吧~”右相嘟着嘴,蛮不情愿地走了。
野生临界级混血种,重点不是临界,是野生。
几千年来,家族临界级混血种很多,野生的连超过四成半龙血——也就是那卡塞尔学院口中的S级都没见几个,大概……百年一到三个的样子。
何谈临界级呢。
所以他很稀有,很特殊,野生的能恰好卡在50%龙血阈值的混血种一定有过人的秘密,说不定,拥有君王的潜力。
太子嘴角再次勾起一抹笑意,“任卿,多关注一下,把他的资料送过来。”
“遵命。”任姓男人起身,右手抚左肩低着头后撤离去。
……
路明非早早起床,换上了一件白色的短衫和牛仔裤,难得的梳理了一下头发,对镜子里清秀俊朗的自己做了个鬼脸。
路明非从来都不丑,属于那种稍微打扮一下,换上女装就认不出男女的清秀,毕竟混血种都是俊男美女,美的不一定是混血种,但混血种一定美。
但是他从上仕兰中学以来,就感觉自己是丑小鸭进了天鹅群,感到自卑,极不自信,走路弯腰驼背,站立怂拉肩膀双目无神,身上总是散发着无形的衰气,脸再好也救不了这种衰逼气质。
现在好了,抬起头来了,剑眉如星,五官分明,鼻梁高挺,红唇适中,双眼犀利,一米七的身高,都可以去和仕兰神人楚子航搏一搏校草的称号了。
路明非觉得,现在自己不应该算丑小鸭,起码也是小哥斯拉吧?嗷呜嗷呜咆哮的那种。
走出洗手间正好撞见了要上厕所的叔叔,他诧异地打量自家侄儿,摸了摸布满胡茬的下巴,询问道:“明非啊,你是不是恋爱了?我记得你以前都不爱打扮的?这话说女为悦己者容,放在男生身上也是同样的道理,老实告诉叔叔,你是不是有喜欢的女孩了?”
路明非一愣,脑海中下意识浮现一个穿着白色棉布裙的文艺女孩,却是使劲摇了摇头,“没有没有,我不是想着脱胎换骨从精神仪容开始吗,玩了这么长时间,我也想努力了,起码也要让那臭屁老师不敢再对我说:‘就是因为你才不至于让我们班的平均分飞到天上去!’”
“努力好啊,改变好啊,叔叔支持你!你要是觉得学习跟不上可以跟我说,我给你找个补习班,保证你迅速追上来!”叔叔拍了拍路明非的肩膀,露出欣慰的笑容,孩子终于长大了,懂事了啊!
路明非点点头,“那我就先去吃早餐了。”
“嗯。”叔叔进去上厕所了。
婶婶出去了,餐桌上就坐着他那向160CM160斤靠近的堂弟,故作优雅地用刀叉分割着煎蛋面包,时不时拧上一口牛奶。
路明非就没他那么矫情了,抓起面包就啃,然后咕噜咕噜一口把牛奶焖了。
“你吃慢点能死啊?赶着投胎似的。”路鸣泽没好气地暼了他一眼,用餐巾纸擦拭着嘴角。
“矫情。”路明非回怼,然后急急忙忙地跑出门,感受着清晨的大好时光。
现在七月初,炎热来袭,只有早上和晚上凉快些,阳光比较柔和,暖洋洋的,微风吹拂了树叶,哗哗地响。
一路下楼,路明非快速跑到书摊,问卖书的大爷有没有北欧神话的书籍,他可记得门清,昨天说好了要研究研究的,要是研究出来了说不定可以让老爸老妈放下工作回来陪陪他呢。
大爷戴上老花镜翻找了一阵,给他丢过来一本《埃达》和《尼伯龙根之歌》,付了钱,路明非抱着两本书一口气跑了一千多米来到学校。
没有机会试验一下言灵·冰之皇,路明非不知道它究竟有多炫酷有多强大,他知道自己的身体素质和过去已经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以前他跑个一千米就累得跟条死狗一样,现在一千多米也没见喘一口大气。他是觉得自己现在去打篮球的话肯定很讨女孩子喜欢。
混血种的身体素质不是普通人能比的,这很正常。
仕兰中学是全市最大的私立贵族学校,能来这上学的人家里都不怎么简单,路明非能来这上学也是因为他父母每年都会从美国寄一笔不小的钱回来,给他支付完一年的学费都还能有一半的剩余。
一辆黑色的奥迪a8在校门口停下,穿着洁白过膝裙的苏晓樯下来,见鬼一样盯着路明非。
苏晓樯的母亲是葡萄牙人,混血优势让她又有葡萄牙人的清晰五官又有东方人的温润,是学校里公认的校花,但是她本人有些太过霸气,导致没那么讨人喜欢,还是陈雯雯这种安静文艺的更讨人喜欢。
记得开学那天,她特意穿了一身DKNY,期望全班男生以惊慕的目光向她会看,但是他们都斜着眼看窗边的角落,那里坐着刚办完手续正捧着一本杜拉斯写的《情人》安静看书的文艺少女陈雯雯。
那时她满腔的不忿,只有路明非这个没眼色凑到她身边对陈雯雯指指点点,压低声音跟她这个骄傲的十五年的“小天女”说:“那个估计就是我们新班的班花了。”
“小天女”从来没受过这样的侮辱,使劲在他脚面上踩了一脚,掉头就走。
两人的孽缘由此开始。
苏晓樯家里是做矿场生意的,还不是一座,什么铁矿煤矿钼矿都有,所以每个月都拿着万把块零花钱请小姐妹们吃饭,还用“你家里有矿吗”揽下买单的权益。
明明大家都知道她看路明非不顺眼,但路明非却还是脸厚的来蹭饭,偏偏她还不能丢了面子,每次都被路明非白嫖,但她自认为做不到路明非那么贱,所以只能干看着他蹭吃蹭喝,却始终对他无可奈何。
日积月累,她对路明非的怨恨越来越深,到现在是恨不得直接动手掐死他。
在她的印象中,路明非就是个没有底线的衰仔,谁能想到这家伙摇身一变长这么帅了……我靠,我一定是疯了才会觉得这家伙帅。
苏晓樯走到路明非身边,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然后给他留下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背影。
路明非早就免疫了她的白眼,毫不在意地吹着口哨继续抱着书一路小跑进了教室。
他的座位在最后一排,属于那种老师口中的“后面那几个打瞌睡的”“后面那几个搞小动作的”“后面那几个不听课的”“后面那几个交头接耳的”中的常客。
以往,他来到教室除了发呆就是想星际争霸,课本什么的他不知道是个啥,但今天他一反常态地坐下来安静地看书。
当然,不是看课本,是看早上买的《埃达》和《尼伯龙根之歌》。
苏晓樯的位置和陈雯雯同样在第一排,离他远得很。
苏晓樯好些好奇那个气人的家伙在干嘛,却又碍于面子压下好奇不去看。
搞得她心里痒痒的。
真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