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毕竟是在ktv里,音乐一直吵闹不停。

林诚没听清楚,就凑过去问了一句,“你说什么?”

“我说这首歌写……”

林诗诗也转过去,却在转头的瞬间,满脸通红。

亲到了!

不能算亲,只是意外的不小心碰到了嘴唇。

林诗诗连忙转回去,低着头,心乱如麻,却一直在努力的说服自己。

“当当当——当!”

“孤勇者!有会唱的吗?一起来唱啊!”

不知何时,陈微软已经上去唱了,点的还是《孤勇者》。

“去吗?去啊!以最卑微的梦!”

“战吗?战啊!以最孤高的梦!”

“致那黑夜中的呜咽与怒吼!”

“谁说站在光里的才算英雄?”

……

只不过,他唱得声嘶力竭,众人听得声泪俱下。

“你唱得很好,下次别再唱了!”

林诚拍拍他的肩膀,很诚恳的建议道。

“别这样啊,诚哥!”

“我还想你给我也写一首歌,让我也歌手出道红一把呢!”

陈微软眼泪汪汪的哀求道。

“接下来换谁唱啊?”

陆心悠很懂人情的,拉了拉林诗诗的小手,“诗诗,你怎么不上去唱啊?”

“我……”

“我喜欢唱的那首歌,这里点不了的。没有伴奏的话,我怕我唱不好。”

林诗诗羞涩的摇了摇头。

“这里都是横镇最大的ktv了,什么歌点不了啊?”吴龙好奇的问道。

按理说,只要是有点名气的歌,ktv里都能搜得出来了。

“是我为她写的歌!”

林诚看着她,微微一笑很倾城。

第287章 当面ntr

“诚哥写的歌?是还没有发表那种吗?”

陈微软一阵惊讶。

因为林诗诗自出道以来,就是演员,而非歌手。

以林诚目前在业界的地位,专门给她写一首歌?

这得是多大的脸面?

就这么一首歌,也许就能让一个演员,瞬间变成爆红的歌手。而且光是这么一首歌,就可能让她年入数百万,乃至是上千万。

外面不知道多少大牌歌手,甚至是天王级的巨星,都在求着林诚给他们写歌,偏偏都还求不到。

可是,林诗诗求到了?

一瞬间,深知业界潜规则的陈微软,就暗自怀疑起了两人的关系。

从《步步宫心》的选角,制片方钦定的女主角,再到林诚这位出品人,最大投资方的唯一股东。

继续想到以林诚在华语乐坛的地位,为林诗诗亲自写一首歌。

就算这两年林诗诗迅速蹿红,可也远远没到内地一线花旦的地步,更别说有什么背景和资源,能请动林诚这尊大佛了。

除非……

想明白这一点后,陈微软很识趣的没有点破,反而在内心暗暗铭记,以后可得离嫂子远点。

毕竟,就林诚这种夸张的发展速度,再过两年就是成为百亿富豪都不奇怪,就是哪天超越汪建成,成为全国首富都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趁着现在还有机会认识林诚,可得好好攀关系!

相比之下,区区一个林诗诗又算得了什么?

在剧组里的时候,说对林诗诗没感觉,那是不可能的。可是现在,陈微软已经完全摆清楚了自己的定位。

“嗯!”

林诗诗点点头,拿起麦克风,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澹灰色的无印t恤,搭着深蓝色的紧身牛仔裤,一身便服的她,咋一看特别普通,就好似寻常在街头随处可见的女子,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可是在细看之下,却会发觉几分漂亮,或者应该说是“标致”。

就是那种标标准准的好看,鹅蛋脸,中长发,澹妆素雅,休闲常服,身上看不到什么昂贵的首饰和华丽的装饰。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女人越看越觉得好看,并非是惊艳,而是一种令人非常舒服,讨厌不起来的耐看。

“原来,林诚还是创作型歌手啊,失敬了!”

吴龙笑得有点尴尬,更有几分失落。

歌手和歌手之间,也是等级分明的。

能不能自己创作歌曲,对于一个歌手而言,是强与弱的分水岭。

唱歌,谁不会啊?

全国上下,什么人不会唱歌?就算是不会,找个老师教上几个月,不也就会了嘛。

可是写歌,写好歌,写爆红的歌,那就是截然不同的水平了。

一位创作型的音乐才子,写一首歌,就能捧红一个天王天后。在乐坛里,这种人才是处于食物链的最顶端。

无论是从刚才陆心悠唱的《起风了》,再到陈微软唱的《孤勇者》,吴龙已经完全可以确定,林诚不仅是一位创作型的歌手,而且是属于天才级的顶尖音乐人。

词曲皆佳,无可挑剔的优秀!

像这种人写出来的一首歌,足以让很多明星为之疯狂,毕竟那首歌可能代表的就是一次成名爆火的机会。

作为唱歌出道的明星,吴龙当然清楚这样一首歌的价值。

当年在他的时代,就有不少女明星,为了某位教父级的音乐人能给自己写一首歌,不惜自荐枕席,送货上门。

突然间,吴龙就发觉,通过6个月的剧组生活,慢慢熟悉,彼此越来越接近的那个“若曦”,如一叶扁舟,随波飘荡,却是在离岸边的自己,越来越远。

“停在这里不敢走下去,让悲伤无法上演。”

看着茫然不知所措的林诗诗,林诚拿起麦克风,清唱着起了个头。

“下一页你亲手写上的离别,由不得我拒绝。”

清冷如山泉悦动的声音,缓缓跟上了旋律。

林诗诗看着他,眼含感激。

“这条路我们走得太匆忙,拥抱着并不真实的欲望。”

林诚自然的接着往下唱,却被陆心悠的一句“你们这是情歌对唱吗?”,恍然发觉,不知不觉的,居然把这首歌唱成了两人合唱。

“来不及等不及回头欣赏,木兰香遮不住伤。”

本没发觉有什么特别的林诗诗,在这一句话的提醒下,骤然间俏脸泛红。

可是,唱到这时候,也只能硬着头皮唱下去了。

“不再看天上太阳透过云彩的光,不再找约定了的天堂。”

林诚起身,站在了林诗诗的面前,向着她伸出了手。

而跟着合唱的她,在迟疑两三秒后,牵手起身,低头一抹羞涩。

“不再叹你说过的人间世事无常,”

“借不到的三寸日光。”

……

沙发上,看着两人牵手合唱,从原先的略显生涩,经常走调不搭,到后来的丝滑融合,严丝合缝。

吴龙已然沧桑的脸上,勉强挤出笑容,心里却是如五味杂陈般的难受。

那种感觉,就好像在新婚典礼上,看着自己的老婆,身穿白纱,却在和别的男人搂腰起舞。

“这也太好听了吧?为什么你能写出这么好听的歌,而且这歌词……简直就是为若曦量身订制的角色歌!”

陆心悠看得羡慕不已。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就能百分之百确定——能火!

这是一首绝对能火的歌,而且到时候搭配着《步步宫心》的上映,在剧情的烘托下,必然会更加的爆火。

像这样的一首歌,让林诗诗去演唱,完全可以让这个毫无唱歌经验的纯演员,摇身一变就成了当红的歌手。

会唱歌,手上有那么一两首的成名曲,对于一个明星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

这就代表,你可以登上很多很多的晚会,接下很多很多的商演,等于是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市场,商业价值成倍提升。

这也是许多演员,哪怕唱功再稀烂,都喜欢出那么一两首歌的原因。

就算挨骂,就算嘲讽,就算在网上被黑得体无完肤,可那也是一种流量,起码让很多不是粉丝的人,都记住了你的名字,你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