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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后。

伦敦郊区,格林威治。梅林酒吧。

梅林酒吧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

这家酒吧不单卖酒,还卖各式各样的香烟。

附近的普通工人、居民,傍午傍晚休息时候,进来花几个小钱,可以买到一杯啤酒喝。倘肯多花1.5英镑,便可以买到三明治,垫垫肚子。如果出到两英镑,那便能买到金枪鱼三明治。

梅林酒吧内,最有意思的人,莫过于约翰.康斯坦丁了。

康斯坦丁是坐着喝酒而穿风衣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下巴乱蓬蓬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风衣和衬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妖魔鬼怪、魑魅魍魉,叫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名字是约翰,别人有时候称呼他为落魄的约翰。

今天,约翰.康斯坦丁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约翰,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酒保说:“一杯白兰地,还要一包丝卡。”(丝卡——silkcut牌香烟。)

接着康斯坦丁便排出九枚五十便士的硬币。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

康斯坦丁睁大眼睛说:“你们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教堂的十字架,追着打。”

康斯坦丁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偷十字架不能算偷……偷十字架...!驱魔人的事,能算偷么?”

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原罪”,什么“恶魔的召唤”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酒吧内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康斯坦丁喝过半杯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落魄的约翰,你当真会驱魔么?”

康斯坦丁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

他们便接着说道:“我怎么觉得你总是在装神弄鬼呢?”

康斯坦丁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全是谢特、法克之类,一点都不文雅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又充满了欢快与愉悦的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