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亮父亲是个沉默寡言的小老头,满头白发,一看就知道老实本分、吃苦耐劳。

冯家平日里应该是他的母亲当家,但冯母也不是什么强硬人,丧子之痛让她变得失魂落魄,得知王七麟等人到来她先是有些茫然、随即又有些惊喜:

“大人呀,是不是犬子的死因有变动?他没有自杀,他不会自杀呀,别人不了解,我这个当娘的能不了解吗?他怎么会自杀呢?”

一开口,泪水往外流。

但她是冲着门口方向说的。

王七麟刚才在门口与她打招呼,这会已经进屋了,老妇人的面孔却还朝向门口。

见此他诧异的看向冯赵氏,冯赵氏哀恸的说道:“我婆婆、我婆婆她眼睛不太好了,自从我家大伯哥过世,我婆婆日夜难过,只要醒着便忍不住流泪,时间久了她的眼睛坏掉了。”

如今在城里城外、学院内外,冯亮已经成了笑柄,可是在母亲眼里,这永远是她骄傲的小三元大儿子。

看着头发花白、满脸皱纹的冯母,王七麟依稀看到了自己的母亲,他扶着冯母坐下说道:“请老夫人放心,朝廷不会放过一个坏人,如果冯秀才的死亡有外因,那我们一定会查出来!”

冯母流着泪要跪下磕头:“大人您费心、您费力,我儿子不能自杀呀,他怎么会自杀?而且他怎么会在科考结果未定的时候就自杀?绝不可能!”

在王七麟看来,冯亮的死确实有些疑云,他死的很古怪。

秋闱之后考生们纷纷前往烂陀寺拜活佛求赐福,冯亮也去了,他顺利的回了家,然后失踪了。

当时恰好其他书生失踪案发生,府城衙门将他的失踪与其他书生失踪合并成了一个大案。

可是仅仅三天之后他的尸体又被发现了,疑云出现这里:他的尸体被发现在一座泥坑中。

这个泥坑就在天枢镇外的一座农田中,是冯亮自己挖掘的!

他挖坑这事被当地百姓看到过,因为冯亮实在有名,连寻常百姓都有认识他的,他们当时还传他此次又考砸了,所以发疯了。

冯亮挖出坑后往里灌入水变成泥坑,后来他失踪三天,泥坑旁边农田的佃户想来填了坑,结果走近一看一只手伸出在泥坑外面……

衙役们挖开泥坑,冯亮像是打坐一样盘腿坐在里头,整个身体除了伸出来的一只手,其他部位全被干涸泥块封堵的结结实实!

王七麟将自己的设想说了出来,道:“有人猜测说冯亮这次又考差了,受不了屡次落榜的压力自杀?”

“胡说!这是胡说!”冯母激动的站起来挥手喊叫道,“犬子性格我这当娘的最了解,别看他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但他心性坚忍、心胸开阔,旁人忍得了的事他能忍,忍不了的事他也能忍!”

冯赵氏说道:“是的,大人,我大伯哥此人求学之心坚如磐石,平日里我们担心他压力太大受不了去宽解他,反而会受到他的宽解,他一直说一句孟亚圣的话——”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也,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徐大接话说道。

冯赵氏点头:“对,就是这句话!”

冯母和冯赵氏接着告诉王七麟,冯亮绝不会因为担心再次落榜自杀,因为在科考结束后他情绪还挺好的,回来告诉他们说这次有把握考中进士。

所以有同窗上门邀请他前往烂陀寺他便去了,他认为此次秋闱人事已尽只听天命,他已经竭尽全力,能不能中举人就全看老天爷是否保佑。

可是回来后他的情绪就变了,冯母抹着泪说道:“他变得闷闷不乐,白天的时候便扛着铁锨去城外挖地。那时候我们还不知道他出去做什么,只是见他扛着铁锨出门,我们没有多问。晚上回来,他便与我们攀谈,很反常的谈到半夜才会去睡觉。”

王七麟立马问道:“那他攀谈内容有没有什么反常的地方?”

“没有,就是从小到大的谈,问我和他爹一些他小时候的趣事,与我家老二、老三一起回忆童年和少年的往事,都是这么些事,全是小事……”

“其实有一点挺反常的,婆婆怕是没有意识到。”冯赵氏打断冯母的话说道,“我大伯哥往日嗜书如命,他喜欢读书,并且深信读书能改变自己和我们这一家人的命运。可是有一天晚上他却说,自己其实不应该读书,应该去牧牛放羊,那样才能改变这一家人的命运。”

王七麟问道:“他说自己应该去放牛放羊?这话有什么隐含意思吗?”

冯母摇头道:“这有什么隐含意思?犬子童年时候放过牛的,那时候家里还在乡村,地里活计全靠一头牛,于是犬子学一位圣人牛角挂书,一边放牛一边自学。这被一位先生瞧见了,先生爱惜他聪明才智,不收我家学粮自愿教他上学,这才一步步考上秀才有了名声。”

学粮是乡村民塾中,学生家里给先生的学费,多数农民没有钱,连孩子上学的学费也付不起,所以他们就给先生供应柴米油盐,一起养着先生。

与冯母、冯赵氏聊过后,王七麟又去了冯亮书房,他想看看能不能在书房找到线索。

冯赵氏带他们去往书房,说道:“王大人,我大伯哥真的不会自杀,他心态乐观、对未来充满信心。对他来说读书并非是为了考功名或者做官,而是他就喜欢读书,他的追求从不是考上状元做大官,而是能读遍天下书。”

这点说的不夸张,王七麟进入书房一看,里面密密麻麻都是书卷,许多是手抄本,是冯亮一笔一划抄写出来的。

就像冯母和冯赵氏说的那样,这是一个喜欢读书的男人。

书房门窗破旧,书卷众多,但环境干净、桌椅书本排放整齐,笔墨纸砚四宝搁置的规规矩矩。

王七麟随口问道:“现在每天还有人来整理书房吗?”

冯赵氏哀伤的说道:“是我婆婆,她每天给我大伯哥整理书房,这件事她已经给我大伯哥做了二十二年了。”

听到这个数字,王七麟忽然反应过来:“你婆婆今年贵庚?”

“四十六岁。”

王七麟一惊,他看到的那老妪像是六十四岁!

失去儿子这件事对她打击太大了。

冯赵氏从桌子上拿出一本书给他看,说道:“这本书是我大伯哥从烂陀寺回来后抄写的一本书,除了外出挖坑和陪我们说话,他其他时候便借书抄书,王大人,您说一个要自杀的书生,临死前还会做这种事吗?”

王七麟摇头。

他接过书本一看,书名是《水经注》。

徐大放眼扫了扫,赞叹道:“这里的书真全啊,四书五经,《诗经》、《荀子》、《扬子》、《文中子》、《老子》、《庄子》,各朝代史籍,《齐民要术》,书桌这里还有《梦溪笔谈》、《大唐西域记》……厉害啊!”

他拿下书本翻开,许多书页有批注。

看过几页后徐大皱眉道:“文采斐然,冯先生此人有大才,与我这个秀才不一样。以他本事,怎么会中不了举人呢?这绝不可能啊!他这才华能做进士的!”

冯赵氏苦笑一声,道:“或许我大伯哥没有这样的命吧。”

书本里没有找到线索,王七麟继续翻看别的物品,然后打开抽屉他看到里面有许多信件。

冯赵氏说道:“这是得知我大伯哥去世,他的许多朋友发来的吊唁信。”

王七麟拿出信件一边观摩一边问道:“你大伯哥有不少外地的朋友啊。”

冯赵氏笑道:“他年少成名,曾经引来九洲各地许多游学学子前来拜访。我大伯哥此人性格和气,即使自小成名也从无倨傲之心,所以哪怕是跟一些学子仅仅聊过一次,也能结交下来成为朋友。”

一封封信件摆开,徐大忽然说道:“等等,七爷你把手里这封给我。”

王七麟手里的信是最后一封了,他递给徐大,徐大仔细看了看信封又摸了摸,问道:“这封信可曾打开过?”

赵冯氏说道:“都打开过,以前有衙门的老爷来看过,但他们说没有问题。”

徐大冷笑道:“没有问题?问题大了!这封信是谁写的?”

赵冯氏摇头,王七麟凑上去一看,信封上竖着写了两列字,右边的一列字是冯家地址,往左边一点写的则是‘冯生先忧台起’,然后就没有了,没有写信人地址,更没有写信人名字。

徐大拍了拍信封道:“七爷,你看这封信跟其他的有什么区别?”

王七麟看他一脸公狐狸偷到了小母鸡的嘚瑟样,知道他肯定有所发现想炫耀,这是让自己给他当垫脚石呢。

于是他不上当,对舒宇说道:“你过来回答徐大人的问题,对你的考验到了。”

舒宇傲然道:“大人恕罪,在下不识字。”

徐大挺起胸膛,秀才在文盲面前肯定是很有优越感的。

但舒宇很有执行力,他还是上来看了看,然后说道:“这封信的格式不对,比其他的少了两行字。还有,这些字很熟悉啊,咦,这不是跟冯秀才写的字一样吗?”

王七麟注意了一下,确实,信封上的字与冯亮抄写下来的字一样。

徐大说道:“哟呵,不错啊小子,你的观察力还挺敏锐的。这信里没有寄信人地址和名字,可是从笔迹能看出来是冯先生的字,另外你看这两个字,‘台起’,你再看其他信封上给冯先生称谓后的是哪两个字?”

“礼启?”王七麟问道。

徐大说道:“不错,信件用词是有规矩的,对居丧者吊唁要用礼启,平辈之间写信才能用‘台起’!”

“所以,这封信就是冯先生写的!”

一言惊起千重浪!

王七麟下意识问道:“是冯亮写了然后邮寄给自己的?快看看内容。”

冯赵氏茫然道:“这封信我有印象,它是最早邮寄来的,可是里面没有内容,仅仅是一张黄表纸上写了一句诗。”

果然,信封里头确实只有一张黄表纸上,上面写着: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

徐大看后点头:“冯先生的字,没错了。这首诗是李太白的《经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他为什么要给自己家里写上这么一句诗?”

他翻看信封和黄表纸,再没有找到其他信息,更没有发现写信或者寄信的时间点。

王七麟问冯赵氏:“这封信是谁送来的?哪天送来的?你还有印象吗?”

冯赵氏说道:“我记得送来时间,是我大伯哥失踪后第二日送来的,至于谁送来的却忘记了,那是个陌生的老头,说是受人所托送来这封信。”

她想了想,又说道:“他应该是个放羊的,我记得他身上有一股羊膻味!”

王七麟猛的看向徐大,徐大也看向他:“放羊老头?”“被人装鬼偷羊的老头?”

阴差曾说,他们出了桂花乡沿着官路一路往北走,一个时辰内的行程中会碰到与之相关的人……

他们往北走遇到了两个村子和放羊老头……

现在又从冯赵氏口中听到放羊老头这么个消息,两人不约而同想到了那回事。

徐大迟疑的说道:“难道阴差说的就是这老头?有可能的,是吧?不过一个放羊老头能跟这样的重案牵扯上什么关系?会不会阴差说的相关就是这放羊老头给冯亮送过信?”

王七麟断然道:“绝对不是,一个在乡下放羊的老头怎么会来到府城?他恐怕连进出府城的腰牌都没有!”

但是这说不过去,也太巧了吧,他们去一趟桂花乡,能恰好碰到冯亮的信使?

徐大同样觉得这点很巧,他说道:“天底下牧羊人太多了,咱们碰到那个人跟来送信的不是一个人吧?”

王七麟点点头道:“不管是不是,现在知道消息都太晚了,先把信件都拿回去,回去仔细研究一下。”

他们收拾了信要走,这时候冯母摸索着走进书房,摸索着将他们动过的书本归于原地。

王七麟使了个眼色带他们走出去,这时候冯母忽然说道:“先忧啊,你别光伏案写字,站起来出去走走,今天天气好着呢,晒晒日头。”

一听到这会,四人猛的怔住了。

王七麟打眼扫向书桌,舒宇使劲抽鼻子,徐大含上了冰台珠,然后他们都没有发现鬼魂存在的痕迹。

唯有沉一猛的看向书桌后的椅子,一脸震惊。

徐大赶忙低声问道:“看见什么了?”

沉一严肃的说道:“无量天尊,小道看见一个书生坐在椅子上,你们不会看不见吧?”

一听他开口扯上三清,其他人就知道他在胡扯了。

徐大冲王七麟说道:“正常正常,狗能看见人看不见的东西。”

沉一有时候疯癫,但他不傻,所以听懂了徐大的话,就说道:“阿弥陀佛,那你能听懂狗的话,说明你也是个狗啊?”

冯赵氏说道:“诸位大人误会了,我婆婆在自言自语罢了。她眼睛看不见了,这样对她或许更好,她可以装作儿子没有死,还在书房里,只是自己看不见,然后收拾书房的时候继续与儿子说话。”

冯母果然又说了起来,她收拾一会就念叨一句,当她收拾到书桌的时候,忽然哽咽了:“先忧呀,你素来懂事,不管娘怎么唠叨,你都笑着听、从不像其他孩子那样嫌弃自己的娘,可你知道吗?娘现在真希望你能叱责两句,骂娘啰嗦、嫌娘唠叨……”

王七麟摆摆手,带着三人离开。

冯父送他们出门,一直送他们出了巷子,老汉嘴巴笨不会说好听的话,便长跪在地送他们离开。

王七麟走出老远要拐进另一条路了,回头一看,老汉依然长跪在地。

徐大心里不是滋味,他说道:“唉,冯亮不像是自杀的人啊,而且他那么懂事,自然清楚自己死了会让爹娘多难受。唉,但现在看证据,他还真是自己进入泥坑死掉的。”

王七麟说道:“一切未可知,我们先回去,反正咱们要继续调查,下一步去烂陀寺。”

回到驿所徐大去看信,木兮和鱼罩罩前去帮忙,人多力量大,王七麟坐下不久看到徐大三人急匆匆跑进来:“七爷七爷,有发现、又有发现!”

鱼罩罩颠球跑在后面着急的说道:“是我发现的!”

徐大扭头想说什么,结果往她身上一看,咽了口唾沫赶紧扭头。

木兮就在身边呢,他不能露出本色。

他们是从信纸内容中有所发现:‘昨夜梦中与君把酒言欢’、‘前两日梦中刚同游大红谷’、‘几日前梦中相见’……

十八封信中有十二封提到了类似的话,都是最近梦中与君如何……

见此王七麟立马看信纸后面的时间,徐大问道:“看写信时间做什么?”

王七麟说道:“看看他们梦中见到冯亮的日子是不是同一天。”

然后他换算了一下,并不是同一天,十二封信中主人梦里见到冯亮的日子没有一天相同。

并且他又发现了一个异常点:这十二封信的主人写信时间都是最近,全是八月二十之后才写的吊唁信。

这点很正常,冯亮死于八月初八,他们家人要将死讯传给他的这些同好,肯定需要耽搁一些日子。

十二封信还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平阳府之外写来的,最近的一封来自云州府,最远的一封竟然来自西北洲的凉州卫!

看着这些地名,王七麟苦笑道:“冯秀才还真是知交满天下。”

这些书生处可能有什么线索,但是他们隔着太远,挨个拜访并不现实。

这时候王七麟分外的羡慕梦中的地球,那里有电话有网络,寻常人也能天涯若比邻。

得知他的苦恼,徐大说道:“冯先生的至交不能都在外地吧?这城里还能没有个好朋友?咱去他的朋友那里先打听一下,说不准一样能打听到有用的线索。”

听到这话王七麟眼睛一亮,他拍了拍徐大肩膀道:“终究是读过书的脑子,灵光!”

舒宇有些不开心,他觉得这话映射了自己等人。

结果沉一还在旁边幸灾乐祸:“喂,新人,七爷说的是你,你没读过书,你脑子不灵活。”

舒宇更不开心了,问道:“那你读过书上过学吗?”

“没有。”沉一理所当然的说道,“但是喷僧没脑子,所以他肯定不是说我。”

舒宇愣是没法反驳他!

打听冯亮的人际关系并不难,很快徐大带回来了准确消息:冯亮在府城有两个最要好的朋友,一个叫苏南、一个叫武景朝。

苏南曾经在少年时得到过冯亮帮助,他天赋普通,去年才考上秀才,以前冯亮风光的时候跟班多,他敬而远之。

后来冯亮的际遇江河日下,他自愿做冯亮的跟班,与他一起探讨学问、给他借书送书。

武景朝是武家嫡系子弟,他也是个天赋普通的人,迄今没能考出秀才。

但他哥哥武景辉却是平阳府城中另一位极具传奇色彩的天才,他自幼体格强壮拜入天武门,后来屡立奇功,如今已经进入神都天师殿,成为殿中最年轻一位天师。

如果说苏南给落魄后的冯亮送去的是人文关怀,那武景朝送去的就是物质关怀,冯家能维持现在过得去的生活全靠他,冯亮两个弟弟的活计就是他安排的,冯亮能有那么多书也是他送的。

于是,王七麟决定去拜访一下这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