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最终没能查到他的落脚地,但李北风却知道了那家伙大致在什么方位,那边是一片新竣工的小区,因为靠近大学城的缘故,卖的很好,很多家长不放心孩子在学校里,便在附近买了房子陪读。

李北风得知消息后,很快再次出动,这次虽然目标很模糊,但李北风说动纪嫣,从警队借来了一条警犬,按照霍震雄嚼过的槟榔以及苏烟特殊的烟味进行寻找。

苏烟的价格不便宜,一般能天天抽这种烟的人都经济条件不差,但总比大海捞针要好得多,尤其是有了警犬的情况下。

李北风借来的这条警犬是一条罗威纳犬,长得非常壮实,硕大的脑袋总是东闻闻西嗅嗅,即使在晚上都非常活泼好动。

白天光线很好,便于找人,但同时也方便对方观察,因此李北风把行动的时间定在了晚上,那家伙虽然是个狙击手,但也不能天天不睡觉吧?

牵着警犬,李北风晚上悄悄摸进了这片新建的住宅小区,门口的保安见他牵着狗,便上来阻拦,但很快被几张百元大钞堵住了嘴。

随后李北风也不急,放任警犬在这里到处闻,那家伙身上有槟榔味道,还有苏烟的特殊香味,应该很难逃过警犬的鼻子。

事实证明这条罗威纳犬非常厉害,仅仅几秒钟就确定了气味去向,拽着链子就朝前冲去,李北风心下大喜,跟着警犬来到了其中一栋十层的楼房下。

多亏警犬经过长期训练,并不会乱吼乱叫,不然在夜晚安静的环境下,突然传来狗吠的声音是很刺耳的,很容易惊动霍震雄。

抬头望了望这座楼,李北风嘴角浮现出一抹冷笑,这次总不会再让他跑了。为了今晚的行动,李北风也做了一番准备,其中有三十枚葡萄大小的钢珠,以及两把匕首。

相对于枪械,李北风更喜欢这些悄无声息的暗器,经过前几次因为枪响惊动附近居民的经历,他已经不再使用那种威力大噪音同样大的热武器。

警犬进了楼道里,便一路朝楼上冲去,李北风牵着链子跟在后面,很快这栋楼里居然没有电梯,难道那家伙就没想过电梯下楼更快吗?

不过想到上次霍震雄从五十多层高的窗户上逃走,李北风也就释然了,他那种逃生方式显然比电梯更快捷方便。

最终警犬在七楼楼道里停了下来,对着左边的门呼哧呼哧喘着气,李北风拍了拍他的脑袋,说道:“到楼下等我!”

结果警犬根本不搭理他,还是蹲在地上不动弹,李北风不明白它想干什么,见它可怜巴巴的望着自己,瞬间明白过来了,这是要东西吃呢……

李北风从兜里掏出一包牛肉干,撕开包装袋,全倒进了警犬的嘴里,它这才溜达溜达的下楼去了,惹的李北风一阵无语,这年头连狗做事都知道要酬劳了。

他带的牛肉干本来是准备一旦霍震雄跑了,用来补充体力打持久战的,而且就带了这么一包,没想到最后都落进了警犬肚子里,实在是让人哭笑不得。

不过这家伙好在帮了自己大忙,就当打赏它的吧。李北风在心里自我安慰着,没像上次那样听房间里的动静,而是直接粗暴的撞开了防盗门,便手里抓着两颗钢珠冲了进去!

客厅里没人,灯关着,李北风没停留片刻,立刻踢开了其中一个紧闭的房间门,结果里面还是没人,连家具都没有,干干净净。

“靠,不会是扑了个空吧?”李北风急忙转身,准备去查看其他房间,结果刚一转身,一直枪口就对准了自己的脑门。

大脑来不及反应,李北风条件反射般甩手就将两枚钢珠用尽力气甩了出去,其中一个打中了对方的枪口,另一个射中了他的前胸!

一声清脆而细微的枪声响起,是那把熟悉的装了消声器的手枪,但子弹还没出膛就和钢珠装在了一起,嘭的一声炸膛了,零件散落于地。

同时黑影的前胸也传来噗的一声轻响,以及那人的闷哼。

见自己的钢珠建功,李北风便展开了攻势,近身交手可是他的强项,要是这次再阴沟里翻船,那可真该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令李北风没想到的是,黑暗中的这人身手居然也不差,腿上还绑了金属护腿,瞬间朝李北风的腰间踹了过来。

但李北风比他更阴险,刚才甩完钢珠以后就把匕首抓在了手中,朝他的腿就猛地刺了过去。这柄匕首是用特殊弹簧钢制作而成,开刃锋利,硬度非常高。

只听到噗的一声轻响,李北风的拇指上就传来了液体的温热触感,而且匕首也深深的扎入了对方的腿中,那金属护腿并没有起到该有的防护作用。

“嘶!”匕首的贯穿伤,让此人发出一声急促的吸气声,李北风趁机一脚将他踢的倒飞了出去。

“霍震雄?”黑暗中,李北风信步向前走去,轻声问道。

“唉……”回答他的是一声长长的叹气声,紧跟着那人说道:“我很好奇,你是怎么在这多么短的时间里再次找到我的?让我死前做个明白鬼吧。”

“很简单!”李北风走到他面前停下,笑着说道:“你身上的槟榔味和苏烟味出卖了你,我从警队借了条警犬过来,所以…嘿嘿嘿……”

“呵呵……”霍震雄无力的笑了起来,他胸口被李北风势大力沉的一脚踢中,已经伤及了内脏,肋骨也断了几根,笑了没多久便剧烈咳嗽起来。

李北风见大局已定,走到门边打开了房间里的灯,此时才认真打量起这位金牌杀手起来。

这家伙留着一头精神的毛寸,似乎打过发蜡,根根直立竖在头顶,但从面庞上看,却感觉他应该年龄不是很大,也就三十岁左右,而且长得还非常俊朗。

如果抛开他职业杀手的身份,可以说他真的挺帅,走在大街上应该能吸引不少女孩子喜欢,只是此刻却嘴角淌着血,无力的靠在墙上,看起来非常颓废。

“我霍震雄成功暗杀各国政要、富豪372人,从未失手过!”霍震雄自豪的历数生平干过的大事,眼神中的傲气如鹰似狼,但很快又自嘲般摇了摇头,叹道:“可最后竟然输在了一条狗身上,真是可笑!”

“认栽吧哥们,谁让你又抽烟又嚼槟榔,你要是没有这些习惯,我还真拿你没办法。”李北风站在霍震雄面前,从容说道:“给自己选个死法吧!”

“如果可以选择,我能说我不想死吗?”霍震雄虽然知道自己要被眼前这个年轻人终结性命了,但他此刻并不想死。

即使是杀手,也没人是活够了才去干这份刀剑舔血的买卖的,霍震雄十多年来攒了数不尽的财富,但还没来得及花完这些钱就要去见阎王了,他心里非常不甘,尤其是在得知自己竟然栽在一条警犬身上的时候。

每个在自己擅长的领域达到巅峰的人,都有一股傲气,霍震雄也不例外,他不甘心就这样被一条警犬害的送了命,这才出言试探李北风,是否一定要杀了他。

李北风冷笑着说道:“你觉得我会就这么放你走吗?听说你的任务从来没失手过,谁知道你会不会再来杀我一次?”

“呵呵,我就知道你不会同意。”霍震雄坐直了身体,直视着李北风的眼睛,淡然说道:“动手吧,能栽在你这种人手里,我认栽了!!”

他闭上了眼睛,等了半天,却没见李北风出手,又好奇的睁开了眼睛,看到李北风正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

“你不打算杀我?”霍震雄疑惑的问道。

“就这么杀了你太便宜你了,你这些年应该攒了不少钱对吧?先把钱吐出来再说!不然我让你活着比死还遭罪!”李北风坏坏一笑,给出了个让霍震雄哭笑不得的答案。

上次从柳姐和聚义帮那里敲诈了二百万之后,李北风就对这种赚钱的方式上瘾了,好人的钱拿了烫手,但抢坏人的钱却没什么心理负担,反正他们的钱来得也不干净。

跟九龙帮相比,李北风觉得自己的钱实在太少了,对方可以花一千万请一流杀手来杀自己,而他却只能被动承受,即使想反击都没有足够的钱,要是能从霍震雄这里敲一竹杠,很长时间都不用再为钱发愁了。

霍震雄从头到脚的打量着李北风,很奇怪为什么像他这样的高手会对钱如此看重?自从他出道以来,还没有为钱发愁过。

他不可置信的望着李北风,问道:“你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杀我,对吧?”

“聪明!”李北风打了个响指,笑呵呵的说道:“像你这样的神枪手,正是我现在最需要的,要是就这么把你杀了,还真有点可惜。”

“想让我为你卖命可没那么容易,你应该知道我们暗花是做什么的,除非你能应付暗花杀手无穷无尽的追杀!不过就算你能躲过他们,幕后的林家也不会放过你!”

霍震雄像看白痴一样看着李北风,实在想不通这个年轻的小伙子脑子里到底怎么想的,自己四年前就想退出暗花,结果到现在还在为暗花卖命,他竟然想收服自己,真是可笑。

李北风冷漠的看着他,无所谓的说道:“我管他什么林家王家呢,给你两条路,一是我帮你治好伤,以后你为我办事,顺便把你存的钱吐出来点,第二条就是我送你去见阎王,自己选吧!”

霍震雄并没有选择,而是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只要你不怕暗花和林家报复,我就答应你,不过要钱免谈。”

“嘿!你还想跟我谈条件?”李北风瞪着眼,对他说道:“最起码得把你暗杀我那一千万给我,不能再少了!”

“好,成交!”霍震雄已经准备脱离暗花,那一千万自然不会还回去,这笔钱本来是对方用来杀李北风的,没想到才几天过去,竟成了买回自己性命的赎金,世事还真是难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