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三位爷喝得热闹,隔壁三个小厮没敢上酒,但菜色也甚是丰饶。

金明和小六子相识多年,自是相谈甚欢。十四的小厮霍刀却有些沉默寡言,他是十四从战场提拔回来的,在边关呆了太多年,还没适应京城的歌舞升平和富饶奢靡。

当然,无论在哪,食物对他都是诱惑。在边关虽说不上吃不饱,可要吃好简直是做梦。是以金明和小六子聊天的时候,他就埋头苦吃,偶尔插一两句,倒也不觉尴尬。

另两人已经习惯了他这副模样,该说啥说啥:“金明,一会儿你看着,我去外头逛逛,马上回来。”

“逛啥?又给你那小媳妇买首饰?她跟着太子妃做事,还能短了这个?宫里的不比外头的好看多了?”

小六子嘿嘿笑道:“太子妃赏的跟我买的哪能一样?再说还有小闺女呢,宫里可没有小孩子玩的小玩意儿。”

“你就惯吧,看到时惯出两朵什么花来。”金明切了一声,挥手示意他快去快回。不就是媳妇比较漂亮嘛,看把他得瑟的。

金明喝了一口茶水,看向霍刀:“霍老弟,准备啥时候娶媳妇啊?”

霍刀才二十出头,黝黑的脸上现出一抹红晕:“我,我还没存够钱呢。”

五大三粗的男人一脸娇羞,金明:……

他咳了一声:“霍老弟,你不会还没开过荦吧?”

霍刀脸更红了。

边关果然苦寒啊,金明一脸好奇:“不是说军中有那什么女的嘛,你就没去快活过?”

“当官的和在战场立功的才有这待遇。”

“不对吧,十四爷不就因你身手好才提你在身边的嘛。小六子说他都打不过你,你咋会没立过功?”

霍刀就叹了口气:“没抢过那些老兵。”

金明:……

和着军妓在营里也是僧多粥少啊,他拍拍霍刀的肩膀:“没事儿,哥改天带你去见识见识。这京里的妞可是最全的,环肥燕瘦包君满意。”

俗话说,当兵有三年,母猪赛貂蝉。霍刀十三岁被拉到战场,足足待了五年才被十四带到京城,长年对着满面风霜的大兵,虽不至于瞧着母猪都眉清目秀,但对女人的向往却一点都不少。

闻言眼睛一亮,正待打听却忽而听到了哨声。

三长两短,正是军营中常用的紧急信号。

他豁然起身:“不好,出事了。”

金明不明所以,但见霍刀已迈开长腿,忙跟着去了隔壁,正好碰上一群蒙面人意欲闯门,忙拔剑迎了上去。

这些人衣裳颇为眼熟,金明记得自己上楼前,大堂里好些客人正是这样的装扮。

他心中咯噔一声,对方明显是有备而来啊。

明儿并不是沐休日,老十哥三儿已经喝得差不多准备撤了。这哨声九阿哥不识得,老十和十四却并不陌生。

此次老十带出的暗卫正有一个是军中带回来的,当即色变:“九哥,暗卫出事了。怕是冲着爷来的。”

十四有些惊疑不定:“这可是京城,贼人未免也太大胆了些。”

老十因酒而微熏的脸已经冷了下来,沉声道:“富贵险中求,若能杀了爷,死多少人都是值得的。”

死士在当权者的眼中,从来都是为了牺牲。

九阿哥有些愧疚:“是我大意了,不该让你晚上出来喝酒。”

“无妨,对方存了这心,早晚都能寻着机会的。”说话间,外头已经传来了刀兵之声,霍刀跟金明已经与一群蒙面人交上了手。

让他们惊心的是,不久前还人声鼎沸的得意楼此时竟是一片寂静,那些人仿似都凭空消失了似的。更可怕的是,他们还闻到了一阵呛人的火油味。

这是打算火烧得意楼啊。

屋里的人显然也闻到了。

这阵仗,不用说对方的人都少不了。十四拔剑出鞘:“十哥,这火定是为了逼你现身,跟他们拼了,就不信以咱们兄弟的能耐,还会逃不出去。”

九阿哥呵了一声,按下梁柱上的一道开关。伴随着轻微的机括声,博古架自动移开,露出了一个大洞:“十四弟,在爷的地盘,还能让咱兄弟坐以待毙不成?十弟十四弟,快走吧。”

这个地道老十早年便知晓了,但就这么退走却不太甘心。

按老十的脾性,说什么也要跟对方的人交把手才过瘾。可今时不同往日,他是太子,身上肩负了太多人的未来,哪还敢拿自己的安危乱来,再不甘心也只能憋屈地走进了暗道。

屋外金明和霍刀死死守着包间的房门,抵御得无比辛苦。

霍刀还好,他是军人出身,死人堆里杀出的猛人。但金明却只是个管事,相比武功,他更擅长的是轻功,因为不时得跑腿。

可在这并不算宽敞的过道里,对方又人多势众,他的灵巧很难施展得开,若非靠着一股气强撑着,怕是早倒下了。

对方亦是心急如焚,不想和两个喽罗纠缠,出招越发狠戾。

金明默默在心里数着数,琢磨着九爷他们该藏好了,便卖个破绽,猛地拉住霍刀的胳膊:“快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