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 各怀鬼胎 下

陈留郡,于县。

旌旗遮天蔽日,喊杀声呼啸天地,几十里的连营不见尽头。

硕大的‘吕’字大麾迎风飘扬,中军大帐高高耸立在中央。

这就是犹如丧家之犬的吕布,却让世人不敢怠慢的吕布军。

吕布本身就是一个能征善战的大将,赤兔马,方天画戟早就成为了军中灵魂般的存在。

他的麾下更是有一批强悍的将领,其中唯有八人最为人所称霸。

高顺,张辽,郝萌,曹性,成廉,魏续,宋宪和侯成。

高顺为人高尚,不饮酒,不敛财,时刻和自己麾下将士同吃同住,所部八百人均着全盔全甲,悍不畏死,攻城拔寨,无有不破,陷阵阻敌,无有所过,亦因此所部被称作“陷阵营”。

张辽雁门关人士,武功不俗,位于天下一流武将之列,是后来曹操麾下五子良将之首,此时是吕布军中骑兵都尉,虽领兵能力不凡,却不如高顺中郎将地位高。

曹性武艺平平,统兵能力也是一般,不过此人射箭功夫了得,曾经射瞎曹操手下大将夏侯惇,三国时期,论神箭之射,恐怕唯有黄忠能够压过此人一头,就连桀骜不驯的吕布都对其箭术赞叹不已。

郝萌是河内人,武艺一般,地位在张辽之下,后来为帮吕布重新和袁术结姻,被张飞一回合生擒。

成廉武艺一般,与曹性,郝萌二人关系亲密,三人仅排在高顺和张辽之后。

魏续擅长兵器是长矛,和宋宪是好搭档,这两人经常一起行动,一起攻城,一起守城,最后在一起送死,铁一般的好基友。

至于侯成虽然总是想加入二人一起玩,奈何两人总是不带他玩,终于,孤独寂寞的侯成找到了机会,他觉定和魏续、宋宪一起背叛吕布。

吕布军辗转多地,犹如丧家之犬,所渴望着仅是一块可以立足的地盘而已,

然而,吕布骄傲不逊,武艺虽然勇冠三军,可是智商却不够用,没有一个谋士能够为他出谋划策。

不过,幸亏有老天眷顾,弃曹操而去的陈宫,把中原大地的诸侯划拉了一遍,最终摇摇头,觉得这些人都不值得自己辅佐。

退而求其次,吕布虽然也不成气候,关键是只要自己去,就能成为第一把谋士,他的满腹才华也就可以展现出来了。

于是,在长安二人一拍即合,吕布带上陈宫,投奔了袁术,

寄人篱下的苦,吕布何曾受过,天长地久的总是会发生矛盾,更何况他三姓家奴的身份也不好听。

讨贼大将军!

哼哼!

吕布高傲的睥睨四方,袁术狗贼欺人太甚,说不得本侯就把他这个老贼给讨伐了。

“奉先不可!”

望着凶光毕露的吕布,陈宫吓了一跳,现在可以和袁术虚与委蛇,却不可以和袁术反脸,若是掉头攻打袁术,那天下诸侯将如何看待他们?到那时,他们就真的没有立足之地了。

一个三姓家奴,就让吕布抬不起头来,若是加上个忘恩负义,吕布也就不用活了。

“温侯若是想出这口气,倒也不是没办法!”突然一声清脆而沉稳的声音在军帐中想起。

吕布眉头一喜,急忙转向另一边,陈宫却是眉头一皱,望着这个最近来投的人,约莫十五六岁少年的马仲!

马仲自称是河内人士,因为受不了河内太守张扬的暴虐统治,这才出游在外,听说颖川文学之盛,名人达士最多,这才前来求学,

不想,他来的不是时机,正碰上吕布率领联盟军攻打陈留,游学是游不成了,不过他听说温侯吕布乃是天下第一的将军,这才主动来投,说是要见见这天下诸侯。

吕布当时问他,黄口小儿,何曾见过刀枪剑影,难道就不害怕亡命与沙场。

马仲不慌不忙,恭敬有礼道,私闻将军虎牢关下雄视群雄,长安城下怒斥董贼,百万大军难挡将军单枪匹马,如此,在下身处天下第一的军营之中,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吕布大喜,遂留下了马仲。

不过,陈宫并不喜欢这个翩翩少年,虽然马仲举止有礼,可是他那双眼睛,却让人为之忌惮。

“马仲,你有什么妙计?说来听听!”吕布撇了眼陈宫,亲切的问道。

“回将军,匈奴人如今正在按照将军的谋略,不断骚扰曹军,相信用不了多久,曹军军心溃散,到那时陈留郡唾手可得!

与此同时,将军可以休书一封与曹军,严明此次攻打陈留皆是被袁术所迫,如今停留于县不前,正是表明诚意,只要曹军愿意出兵击溃陈郡等袁术所部,将军亦可调转枪头,摇旗呐喊!

如此以来,袁术溃败则与将军无干,一旦双方交战,将军亦可打着为袁术报仇的旗号,杀入豫州,到那时,豫州之地自然归将军所有!”

马仲目光严谨,沉稳有度声音虽然略显稚嫩,可是这计策却是狠辣老练。

一番话说的吕布喜不自胜,哈哈大笑,“哈哈哈……马仲不愧是少年英雄,以本侯来看那怪才宁容也不过如此啊!”

“将军过誉了!”

听到宁容的名字,马仲眼眸闪过一丝阴狠的光芒,却又瞬间收敛了起来,谦虚的躬身行礼。

陈宫一直打量着马仲,自从这个少年来到此地,吕布对他的态度就变了,不似之前那般言听计从了,这让他想起了当时的宁容,也是他的到来,让自己在曹营中慢慢的不受重视了。

不过……

陈宫不得不承认这个少年郎,不但计谋玩的纯熟,就连说话都是手段高明,明明是他献的扰乱军心之计,可现在听来却仿佛是吕布的计谋一样。

不着痕迹的马屁,很快赢得了吕布的信任,陈宫一直冷眼旁观,想要找出其中的不妥之处,然而,细细想来,这马仲的建议确实是目前最可行的上策。

与其被袁术忌惮,当做他手中利剑,倒不如反戈一击,挑起两者之间的战乱,然后自己师出有名,一举攻下豫州!

至于那些黄巾贼,贼寇,陈宫还从没有把他们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