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向华缓缓的睁开眼睛,看向书生的眼神里全是恐惧之色。

书生此刻又露出仙风道骨的高人风范,负手而立,身躯挺拔如剑,微微抬起下巴,眺望着窗外,充满了忧郁。

那装逼的范儿,让苏哲艳羡不已,心里琢磨着这个姿势可以模仿一下,用来泡妞绝对无往不利啊。

唐天荣很是上道的抱了抱拳:“这次真是麻烦先生了。”

书生只是用鼻腔嗯了一声,头也不回,世外高人的风范一览无遗。

苏哲嘿嘿一乐,“别理他,他就是个木橛子,让他杵在那就行。”

书生闻言暴跳如雷,嘴角抽搐着指着他:“有你这样说师父的嘛?”

“风度,风度,注意风度,你这样失态有损我师父的形象,一定要保持高人风范。”

苏哲一本正经的调笑着,把书生气的七窍生烟,闷闷不乐的转过身,继续保持风度。

唐天荣好笑的摇了摇头,也不知道这个超级高手,怎么就对苏哲这家伙如此偏爱。

要是换了其他人,保不齐高手一生气,一剑给你捅几个透明窟窿出来。

也不知道书生是怎么把唐向华镇住的,本还想用救治唐天雄谈条件的唐向华,在书生一瞪眼下,立刻噤若寒蝉,彻底没了脾气。

列出清单,让唐家帮着准备各种药物和试管以及工具,乖乖的为唐天雄配置解毒药剂,那模样比见了血族公爵还老实。

让苏哲大为惊讶,要知道唐向华这样心性扭曲的疯子,怎么可能会害怕死亡。

偷偷问苏生是怎么做到的,书生臭屁的仰起头,故作深沉的说:“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苏哲恨不得把这便宜师父一脚踹出去,丫的装逼还装出境界来了。

哼,他还就不相信自己发现不了端倪了呢,站在一旁仔细观察唐向华的表情。

见苏哲不追问了,书生反而有些心痒难熬,心里暗自低估,这家伙怎么不来求自己?说两句好听的,兴许老子一高兴就告诉你了呢。

偷眼看苏哲一脸云淡风轻,似乎毫不在意,只是眼睛亮晶晶的盯着唐向华。

心里暗叹一声,这个徒弟就特么的是属毛驴的,得顺毛捋,看来以后得顺着点才行。

书生自己都没有发现,师徒两人的关系从一开始的不平等就注定了谁占据主导地位。

陪着笑脸挤眉弄眼的说:“徒儿,真想知道我告诉你。”

苏哲淡然的摇摇头:“不需要,我知道。”

“你知道?”书生一怔,狐疑的说:“不可能。”

苏哲向霍佩芝呶呶嘴:“有什么好稀奇的,不就是因为她吗?”

书生心头一跳,眸中闪过惊异之芒:“你怎么知道?”

苏哲撇撇嘴,一副看傻子的表情:“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是个傻子都能看出来,唐向华这样心理变态的家伙,是不可能被死亡威胁的。”

见书生一脸认真求教的样子,苏哲暗自好笑:“大部分心理变态的家伙都是偏执狂,唐向华也不例外,这样的人往往都会有特别在意的东西,而霍佩芝就是他的软肋,他怕你杀死霍佩芝,所以才会害怕你。”

书生满脸的震惊,看着苏哲的眼神带着一丝…钦佩。

的确,他追上两人时,唐向华明知不敌也悍不畏死。

他也是无意中发现,在他对霍佩芝下杀手时,唐向华惶恐的模样。

这才灵机一动,用霍佩芝的性命来要挟他,没想到却奏效了。

可是苏哲是怎么知道的?当时现场只有自己在啊,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当下不耻下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苏哲双手负于背后,下巴微微抬起,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样,仿若智珠在握的世外高人。

那副得瑟的模样,让书生恨不得揍他一段,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有什么了不起,不说拉倒。”

苏哲得意的笑,这一轮师徒对战,他又大获全胜。

其实,道理很简单,之前的唐向华为了约翰的血核,毫不在意霍佩芝的生死。

可两人都落到书生的手里,绝望之中,霍佩芝就成为唐向华唯一的精神寄托。

这种情况下,霍佩芝的重要性就在他心里无限的放大。

说白了,唐向华是个骨子里极度自私的疯子,但他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心理其实十分自卑和脆弱。

在身临绝境时,霍佩芝就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哪怕只是个没有灵魂、没有思想的血奴。

他不害怕死亡,可他害怕眼睁睁的看着霍佩芝死在自己的眼前,害怕自己孤零零的活着。

在他杀死自己的亲人后,那一段失去‘挚爱’,绝望、空虚、失落的日子想必留给他不可磨灭的阴影。

霍佩芝的出现是个偶然,但却逐渐取代了唐向华心中挚爱‘母亲’的地位。

特别是唐向华经历过所谓的背叛,而成为血奴的霍佩芝却永远不会背叛他。

这就更加增添了霍佩芝在他心目中的地位,甚至唐向华对她已经形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依恋。

这在心理学上叫做情感嫁接,把他对母亲那种畸形的爱恋,彻底的转移到了霍佩芝的身上。

苏哲叹了口气,他能够想象唐向华亲手把深爱的母亲送下地狱后,是一种多么痛苦、复杂、纠结的心情。

正因为他比所有人都清楚唐向华身上所发生的事,所以才在捕捉到他看向霍佩芝那包含孺慕的眼神中,分析出他的心理。

这在他看来,这没有任何值得大惊小怪的,在如此了解唐向华后,还分析不出他的心理,他也不配血刺这个称号了。

可落在修心养剑不问世事二十余年的书生眼里,他这个徒弟简直就是个老妖怪,竟然跟未卜先知似的,让他惊疑不定。

可能是解毒药剂唐向华心中早有配方,配置起来并不费事,只是半个小时不到,就配置完毕。

唐天荣顾虑药剂的真假,有些迟疑的看向书生。

可书生这家伙除了苏哲,对谁都是爱理不理的样子,看也不看唐天荣一眼。

苏哲只能苦笑着说:“老爷子您放心,他不敢玩假,否则……”

威胁性的瞥向霍佩芝,眼中闪过一抹杀机。

果然唐向华浑身一个颤栗,挡在霍佩芝面前,惊恐的哀求道:“不要,我配的药剂是真的,服下半个小时后他就会醒来。”

见苏哲点头,唐天荣心中一块儿大石落地,连忙把药剂喂唐天雄喝下。

苏哲见唐向华配置完药剂后,就浑身不自在,面部表情焦虑,右手手指不断抽动着,跟得了羊角疯似的。

苏哲心中一动,想起他的牛皮笔记本,这家伙看来是有强迫症,每次配完药剂都要记录下来。

连忙让嫣儿取来纸笔给唐向华,果然,这家伙拿到纸笔,就开始迫不及待的写配方。

只是写完后,这家伙又一把撕掉,嚼吧嚼吧咽到了肚子里,但神态间已经恢复了正常。

苏哲也不在意,只是对那本牛皮笔记本上记载的药剂配方生出了莫大的兴趣。

让书生帮忙看着唐向华两人,苏哲出了唐家,迅速的赶往郊外的那座宅院。

到了宅院进入密室顺利的取出牛皮笔记本,也没有细看就收进了星妖空间。

顺带着把里面几十管不明用途的药剂也一律收进空间。

突然,苏哲听到外面一声微不可闻的声响,想到这里是血族的据点。

苏哲连忙打开精神力地图,果然一个耀眼的红色光点出现在地图上,正在小心翼翼的向房间靠近。

糟糕,公爵级强者,苏哲心里暗自叫苦。

克里曼小心翼翼的向房间摸来,两人如同惊弓之鸟般逃脱了追杀后,克里曼心里不但不难过,反而充满了喜悦。

诺菲勒家族一直是格林斯当族长,克里曼和扎尔斯意外进阶后,就形成了一种尴尬的局面,一个家族三公爵。

克里曼和扎尔斯对族长之位又怎么可能没有觊觎之心?

只是格林斯一向强势,再加上他是靠着自己修炼而成的公爵,实力上稳压克里曼和扎尔斯一头,这些年才把两名公爵吃的死死的。

再加上诺菲勒家族的处境尴尬,其余十二古老血族对他们虎视眈眈,他们才不得不放弃争夺族长之位,老老实实的为诺菲勒家族效力。

可现在机会来了,扎尔斯和格林斯都已经死在了华国,克里曼就是毫无争议的诺菲勒家族族长继任者,这怎么能不让他欣喜若狂。

可那个该死的黑袍人,即便身受重伤,依然对他呼来唤去,如使唤一条狗似的。

要不是知道黑袍人身后还有着一个更加庞大的势力,克里曼恨不得吸干了他的鲜血。

与黑袍人虚以为蛇一番后,黑袍人也是被吓破了胆,匆匆忙忙的离开了华国。

黑袍人走后,克里曼就偷偷摸摸的潜回这个血族据点,寻找唐向华。

他有着自己的野心,不甘心诺菲勒家族被黑暗议会所控制。

可是想要摆脱黑暗议会的控制谈何容易?唯一的办法就是暗中强大诺菲勒家族的实力。

格林斯选择唐向华和那个叫做霍佩芝的血奴,为此不惜放弃疯狗约翰这个号称血族百年难遇的天才。

虽然他始终没有明说,但以克里曼对格林斯的了解,他绝不会做这种划不来的买卖。

为了唐向华和一个血奴,甘愿放弃约翰这个天才,足以说明唐向华身上有吸引他的足够利益。

所以克里曼暗中留意唐向华的一切,赫然发现唐向华竟然只是一个男爵,而他的血奴却是侯爵爵位。

这个发现差点闪瞎了克里曼的钛合金狗眼,那个名叫霍佩芝的血奴竟然是完美进化。

外人不知道什么是完美进化,可克里曼身为血族公爵,能够得悉血族的一些隐秘,又怎么可能会不知道。

血族的始祖,德古拉大人都没有达到完美进化的程度。

不得不长年沉睡,依靠吸收古老血池中的精华,一点一点的改善血脉基因。

可这个血奴却达到了完美进化的程度,要不是她是没有思想的傀儡,就意味着她将毫无瓶颈的进化到比德古拉先祖还要高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