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十二岁那年认识陆莫笙,因为这幅姣好的皮囊,他故意接近我,唆使我为他卖命。 我以为,除了这层关系之外,陆莫笙是爱我的。可当我为了他所谓的权利和地位,一次次出卖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之后,他却绝情绝义的告诉我,“秦若,在我眼里,你还不如夜总会的小姐。” 是吗?小姐!既然这样,我就让你看看我秦若即使是做了小姐,也是最耀眼的那一个。 我用了三年的时间,成为维多利亚的头牌,我用事实向你证明,有多少比你更加优